忽然——马厩里,传出赤焰烦躁的嘶鸣!
小刀等人一愣,匆匆起身,赶往马厩。
赤焰独自占据着马厩大半空间,它不耐烦地来回打转,忽而甩头踢蹄,忽而咆哮掀唇,其它三匹蒙古大马竟然被它嚣张的逼往一个角落挤成一堆。
习惯生活在空旷野外的赤焰,自从小混等人住进客栈里,已经被关了二夜一天,头一天晚上还有小混来陪它,等着偷马贼上门,赤焰倒也没有感觉住在小小的马厩里何不好。
尤其,当小混追着夜行人离去时,赤焰顿然感到,打从参加那达慕开始,就一直困扰着自己的不安感,忽焉消失。
于是,当夜和隔天,赤焰着实休息个够,安分了一整天。
赤焰以为小混没多久就会回来,或者,小妮子会来看它,好让它撒娇一番。
怎知,小混一去至今未见,就连小妮子也因为每天逛街玩累了,没有和它打照面就径自歇息。
憋了许久的赤焰,终于忍不住没有人理它,就开始发脾气,威胁和它同住的三匹大马,那三匹蒙古马健壮是颇为健壮,只是被人驯服已久,野性全失,对于赤焰的挑衅,干脆给予全然的退让。
这惹得赤焰心情更加恶劣,于是不等二愣子来喂它,就发出“唏唏!”的嘶叫。
小刀等人匆匆来到马厩,赤焰认准小妮子,低嘶一声,一头就钻向她,拚命将小妮子朝门口顶去。
小妮子被赤焰揉弄的咯咯笑道:“赤焰小子,你老爹不在,你就想造反了是不是?”
哈赤虽然在那达慕上和小混等人相处了十几二十天,可是和赤焰也没见过几次面,此时,他总算瞧清楚这匹有大漠神驹之称的宝马。
哈赤搓着手,赞叹道:“啧啧!这就是大漠神驹,真是漂亮,瞧它的神韵、肌肉,还有修长的细腿,的确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马!也只有少爷才能收服这种宝马。”
赤焰似乎知道哈赤赞美自己,它颇为神气地扬头轻嘶,那种意气风发的神气劲儿,大概除了小混,没有人能够与它媲美。
小刀走上前,理了理赤焰的鬃毛,轻笑道:“这小子大概是被关腻了,想出去蹓蹓腿,发泄一下过剩的精力。”
哈赤忙不迭点头赞同道:“对对!好马就是得骑着常跑,才会越磨练越有腿劲和耐力,如果让它过太舒服的日子,每天吃上等好料,却不蹓腿,就好象是富贵人家养儿子,十个有九个半都给宠坏了,成不了大器。”
哈赤是蒙古人,蒙人善马,不论是骑是养,都有杰出的方法,他打的比喻,可谓是一针见血的绝妙例子。
不过,他这么一说,倒让小刀想起杜云亭,于是,小刀轻笑道:“哈赤,你还记不记得杜公子,后来他怎么样了?”
哈赤耙过乱髯,呵笑道:“就是那个衣服穿的很体面的公子哥,是不是?他的人倒是不错,客客气气,很有礼貌,人又时常笑瞇瞇的,咱们族里,不少姑娘挺中意他的吶!那天早上他听说少爷离开后,他好象很失望,我出来追少爷时,他正在打点行李,大概也走了吧!”
小妮子将挂在鞍具旁,赤焰专用的鹅黄鞍辔取下来,为赤焰绑妥之后,催促道:“小刀哥哥,别管那个什么少盟主的啦!咱们遛马去!”
小刀看看天色,颔首道:“也好!哈赤,这次就由你留在客栈中等小混好了。”
其实,小刀是怕小妮子和赤焰出现之后,若是真个儿遇上麻烦,光是哈赤一人可能难以应付。
所以,小刀只好冒着与血魂阁撞见的顾虑,亲自护驾,陪小妮子出去遛马。
天真的小妮子和憨直的哈赤,自然不知道小刀用心良苦,小妮子见小刀要陪自己出门,更是高兴的跳脚。
毕竟,比起哈赤,小刀这个伴,可风趣的多啦!
小刀带着小妮子和赤焰,自客栈旁一条弯弯曲曲的窄巷,迂回转绕了半天,才步上大街,小妮子一瞧,发现这个街口,已经相当接近张家口尾端,快要离开张家口所属的镇区,大街旁的屋子逐渐稀疏,就连人影,也已看不见几个。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李莫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