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迪南忍不住了——“梅迪纳?”
冥灵回头——那正是梅迪纳,他披着一件长袍,长袍上绣着双头蛇,嘴里各叼着一个骷髅。梅迪纳高兴起来:“你醒了,好兄弟。”
斐迪南摇头道:“你比活着的时候还要饶舌。”
梅迪纳反以为荣:“无论我活着,或者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天才的——大苍蝇。”
“说正事。”斐迪南举目示意,“你在搞什么?”
梅迪纳做惊讶状:“组建我们的军队啊,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别这样,斐迪南,我不想再被人像追狗一样追着跑。亚马逊人躲在她们的乌龟壳里,地底下那群老顽固不承认我的冥王地位,达马那小子不知跑去哪里了,但是一定会给我惹麻烦——斐迪南,我得尽快有自己的属下,这么多白骨,不用可惜了。”他诚恳地看着斐迪南,“和我一起吧,斐迪南,这一切都是我们两个人的。从你在里斯本和我一起上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发誓,我得到的任何东西,都是我们两个人的——别别别,别生气,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暴力,但是斐迪南,难道你不想拥有自己的王国,由自己来制定规则吗?你不喜欢不朽和荣誉吗?你和我一样,除了力量已经一无所有了,你别无选择。”
斐迪南想要反驳,红却紧紧握了一下他的手。
梅迪纳看在眼里:“至少,你和我在一起,可以赦免你觉得是无辜的人——我只对付我们都觉得讨厌的人。”
斐迪南叹了口气:“不是这样的,梅迪纳,我不觉得无辜的人需要我的赦免。我和你不一样,挡着你的路的人一律是有罪的,但没有人挡我的路。如果可能,我希望和任何人都能和平相处。”说到这儿,他自己也无奈地笑了。
梅迪纳的目光锐利:“你真的不渴望力量?那么我的美男子,你告诉我,你握着你那把剑干什么?扔了它,多和平,多幸福,啧啧……不要反驳,斐迪南,你只是习惯了拥有力量而已,你和我同样需要——你至少需要保护你自己的力量,然后是保护你身边人的力量。不要回避自己的身份了,你和我一起战斗,一起杀人,一起逃命,一起开拓自己的领地吧!斐迪南,我们都是……掠食者。”
“回去对你那些有头没大脑的骷髅们说教吧!”斐迪南转过身,离去。
梅迪纳在他身后哈哈笑了起来——斐迪南的性格他实在太了解了,如果他没有坚决地反对,那么,就是默认了。
“是的!冥王陛下。”修理完毕的骷髅王们站了起来。
梅迪纳厉声吩咐:“去,给你们的下属编号,从今天开始,你们将是我的第一路军。去吧,一个月之内,我要看见足够多的战士——不要让我失望。”
骷髅王们众志成城:“是的,冥王陛下!”
梅迪纳补充道:“等一等……记住,如果有过分血腥的事情,不要让斐迪南——就是刚才那个人看见,明白了吗?”
这个有点儿难度,骷髅王们犹豫着:“是的……陛下……”
梅迪纳恍然:“你们不用明白,照着我的话去做就可以了。”
再一次得到回应:“是的,陛下。”
唔,得心应手的属下,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在数百名骷髅王里,有三个“人”被梅迪纳做下特殊标记。
安第伊斯——其家族是哥伦布船长到达美洲之后,第一批学会使用白人武器的印第安人。从他的曾祖父一辈起,就成了白人的雇佣军。安第伊斯成年后不久就跟随了达马。在他们家族中,安第伊斯是走得最远的那一个,但也是倒下最快的那一个。在成为骷髅之前,他以强健的臂力著称,肌肉消失之后,他理所当然地失去了这一优势。梅迪纳恰到好处地弥补了这一点——把他的骨髓替换成了冥灵凝聚的黑血髓,现在的安第伊斯有着犀牛皮一样坚韧的双臂,可以轻而易举地撕裂一只美洲豹。而且,他可以在双臂的任何地方,以任意角度自由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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