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就是“剑痴”老疯?”
伸一伸懒腰,打一打呵欠,道:“好眼光。有人以一万两银买下你人头,既知我是谁,你今天必死,何不自行以“龙头大刀”劈下人头,来一个痛快,省下我一番功夫。”
江湖传闻一点不假,老疯武功非凡,杀力惊人,可惜位列十大杀手之末,不是他武功比人逊色,而是他太懒,一个懒于动手的杀人。
张万千好歹也是练武之人,瞬间两名家仆被老疯击毙,但也不会自灭威风,自行寻死,怒道:“放屁,天下问哪有如此笨头,有本事便自行取我头上脑袋。”
“剑痴”望向四周好事之围观者,道:“有谁代我杀了张万千,酬金一万,分你九千两,剩我一千两逍遥快活便是。”
奇怪的承诺,诱人的酬金,可惜又有谁敢杀张万千呢?只怕是死路一条,教自己早登极乐西天,九千两确实不易赚,还是围观凑热闹好了。
老疯一脸恳切道:“求你帮帮忙,九千两不是小数目哩!”围观者全没反应,老疯无奈道:“真讨厌!又要老子亲自动手。”
张万千怒不可遏,竟快步抢来重甸甸的“龙头大刀”,疯狂挥舞,直劈老疯。
“杀你狗娘安的臭小子,胆敢小砚本大爷,我要你死无全尸。”
“剑痴”老疯负手而立,一派悠然,面无惧色,只左右闪避,偶尔提腿轻挡“龙头大刀”劲势。
十刀、二十刀、三十刀,总劈不到老疯,只轻轻擦伤手脚,划出数道丝丝血痕。
“龙头大刀”劲势渐缓,挥舞已呈窒滞,张万千更是满头大汗,脸色惨白,咻咻喘息,已见力有未逮之势。
老疯满意笑道:“好了,你终于累了,最好是累死,便不用动手取你狗命。”
顿时被气得血气翻涌,几近吐血当场。张万千突然灵光一闪,计上心头:“他妈的,懒到如斯境地,枉我挥舞百斤重的“龙头大刀”,弄致力竭筋疲,我只要逃之夭夭,你便杀不了我。”
二话不说,弃刀落荒而逃,可惜刚才太消耗体力,举步维艰,狼狈非常。
老疯叫道:“走?不要走呀:我不想追了!”突然“龙头大刀”劲劈而来,把张万千横腰一分为二。
这臭小子不是说过不动手么?为何出尔反尔?张万千纵有万般不甘心,仍是倒死血泊中,死不瞑目。
“龙头大刀”回归“剑痴”老疯手里。
“多谢,九千两。”
“哈!哈!好一个机会主义者,懂得把握时机。”老疯鼓着掌,脸带笑容,从衣襟取出一堆银票,交在最后杀张万千的围观者手上。
“若不是你先令张万千筋疲力竭,我又何来机会一刀取命。”杀人者满足一笑,把银票小心收妥,拂袖而去。
老疯畅怀大笑:“哈哈!我还剩一千两风流快活,吃个痛快。”
一个开心快活的大懒虫,轻轻松松的提着“龙头大刀”,随意飘上一辆途经的马车车,舒舒服服躺卧在乾草堆,轻哼着歌儿,任马车带他到天涯海角。
只要袋中仍有银两,他仍是一条大懒虫,而不是十大杀手。
大懒虫与杀手,奇妙、矛盾的组合大懒虫怎会是杀手?
杀手为啥变成大懒虫?
半年前的一个晚上,天上繁星点点,海面风平浪静,可惜船上却腥风血雨,尸横遍地,了无生气。
有,还有一点残留的生气,一个被劈断双手双脚的船主,躺卧在染红的甲板上,发出阵阵的哀嚎,像要唤起杀手的同情心,一刀了结,死了比活着好。
杀手们却任由他流血喘息,因为要来的人未到,只好等下去。
小魔神手执神兵──大关刀“魔煞”,在漆黑夜里,关刀散发着阵阵阴邪之气,傲立船头,拥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慑人气概,虽然比不上师父的神兵──龙头大刀,但他自信“魔煞”一定会为他带来无尽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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