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二人对觑一眼,忽然一左一右,朝着仇天云就展开了猛烈的攻击。
无奈的摇着头,仇天云心中想着这两个人还真是不知好歹,也就只好抽刀迎了上去。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红衣人和黑衣人也是使刀的好手,在刀上所下的功夫,也有数十年了。
但他们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刀可以与人心意相连,刀也可以变成人身体中的一部份。
因为仇天云手里的刀,已经变得无法形容,诡异的无法想像。
就好像那把刀是他多出来的第三只手一样,而且可以任意的扭曲转弯。
也只是几个照面,红衣人和黑衣人便胆寒心颤,连握刀的力气也没有的退了下去。
毕竟他们已感觉到仇天云是不想杀他们,要不然他们现在恐怕早已挺了尸,作了古,成了死人一双。
“怎么?不打了?”
仇天云见到对方停了手,他有点儿诧异的问着。
红衣人此时脸上布满了惊恐,他颤声的望着仇天云道:“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仇天云收好刀,他漫声道:“无名小卒,其实我是谁并不重要,你们还要不要这锦囊才是真的。”
红衣人心知肚明,就凭他们三个人根本就不是仇天云的对手。
他心有不甘,却不得不道:“怀璧其罪,你拿了这东西,是在替自己找麻烦。今天我弟兄三人是认栽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从现在起,你将不会有一刻的安宁了。”
仇天云淡然道:“无所谓,江湖道上我随时等着你们,不过下一回我的刀,可不见得像今天这样好说话了,这一点你们最好也别忘了。”
望着仇天云转身缓步离开,红衣人气得全身发抖。
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相信仇天云这会儿恐怕已被他剁成了肉酱。
这是一间野店。
像这种专门做过往路人生意的店铺,门面当然不可能讲究。
茅草搭就的棚子,几张简陋泛黑,摇摇欲散的桌椅,再加上飞舞不停的苍蝇,对有些人来说,是一辈子都不会走进这种店里来吃东西的。
但是,在前不着村,后不巴店的荒郊野外,不吃东西就得饿肚子的情形下,即使再爱干净,再讲卫生的人,也只有放下身段,忍受着一切了。
仇天云是在艰困环境中长大的人。
他坐在这间野店里面据案大嚼,吃得是津津有味,就如同吃的是山珍海味,满汉全席一般。
野店里只有他一个客人,掌柜的是一个糟老头子,穿着一件比抹布还要脏的衣服,上完了面食和一盘卤菜后,正无聊的用手赶着挥之不去的苍蝇。
吃完了一大碗的汤面,仇天云抚着肚子,伸手入怀,准备掏钱付帐,却触摸到了那只锦囊。
不觉的,他把锦囊拿了出来,在手上掂了一掂,发觉它并不很重,里面似乎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
犹豫再三,仇天云终于解开了锦囊上面的绳口,心中好奇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
锦囊里面是一只檀木小盒子,盒子四周雕刻着精细的浮雕,图案是春夏秋冬的四季山居图。
他把玩了一会,想到这么精致华贵的檀木盒子,里面肯定装的是价值不菲的珠宝,便打消了开开盒盖的念头。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仇天云自幼受“潇湘儒侠”的教诲,非常明白这个做人的基本道理。
而且他身上有着从“百毒神君”交给他不余匮乏的钜款,再贵重的珠宝对他来说,都不会引起他的兴趣。
因此,他又把檀木盒子装回了锦囊,妥慎的贴身放好,正想要把掌柜的叫来算帐,野店外面已进来一个温文儒雅,异常俊秀,穿着不俗的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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