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21)

2025-10-09 评论


    银底白鹰的大旗在摩天崖之巅迎风招展,鲜红的三个大字不可一世:

    风云盟!

    (三)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唐-杨炯

    阿加拖力笔直地站在旗杆下,头盔上新佩的鹰翎被风吹着,拂在他的耳根上,一阵酥麻的感觉传上面颊。

    他用力扭了扭脖子,让自己的身姿更挺拔一些,不无炫耀的感觉。

    是的,他有资格炫耀,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已经成为了百夫长——或许他不是这片草原上最年轻的百夫长,但一定是第一个成为百夫长的“贱民”。他的故事已经在巴林于尔根广为流传,成为那些牧羊的男孩们敬仰的对象。

    他是一个穷苦牧民的儿子,他的母亲甚至只是一个卑贱的柔然女奴,他的命运本来应该和千万人一样,在贵族们的呵斥下劳苦一生,然后娶一个同样出身的女人,默默无闻地死去。但是……十年前的一天,一切都改变了。

    十年前的一天,阿加拖力牧马归来,但因为某个微不足道的原因,竟然拖到了天黑——草原的黑夜是可怕的,处处都是危险,譬如……狼。当阿加拖力看见狼群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落荒而逃,但是,当他看见狼群之中的少年时,同样年少热血的心便冲动起来——他拔出了那柄锈迹斑斑的马刀,毅然冲进狼群里,和那少年并肩作战。

    那少年的刀法显然比他高了太多,当狼群溃逃的时候,阿加拖力不由得羞愧起来,觉得自己似乎并没有帮上什么忙,甚至有点碍手碍脚。

    但那少年却是温和地微笑着:“喂,你的刀法不错,是自己练的?”

    “是。”阿加拖力害羞起来,似乎被窥破了小小的隐私。

    那少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沉稳,目光沉静,“为什么?想做士兵么?”

    “嗯”,阿加拖力用力点头,“我的梦想……是做一名战士。”

    少年哈哈大笑起来:“十天后到巴林于尔根来吧,我让你做个战士。”说着,他就把自己的马刀递给了阿加拖力,然后起身就要离去。

    阿加拖力又惊又喜地喊着:“喂,等一等,我叫阿加拖力,你是谁?”

    奇怪的少年没有回头,径自消失在茫茫黑夜里,他的胆子可真大,居然敢一个人在夜晚的草原行走,而唯一的刀已经送给自己。阿加拖力喃喃地嘀咕着,但是,挣扎了三个日出和日落,他还是鼓起勇气偷了一匹马,一个人赶往巴林于尔根的营帐。

    当他拿出那柄马刀的时候,巴林于尔根的百夫长惊呆了——金丝的十字腊上,刻着遒劲有力的一个名字:咄苾。

    三王子咄苾,早在他少年时代,就已经成为了马背上的传奇。

    没有人再敢阻拦阿加拖力,他留在了军队里,转眼就是十年,而十年的今天,轮到他驻守巴林于尔根,

    这十年里,他没有机会再见到咄苾特勤,但是他从未放弃过心中的期望——建下显赫军功,有朝一日,在殿下面前呈上这柄刀,感激他当年的恩德。

    但是……枯燥的驻守,似乎是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的吧?

    三十步开外,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正咬着一根长长的苜蓿看着他——“你如果敢踏进营帐半步,我一定按照军法杀了你;不过,小家伙,你如果乖乖长大,到你十五岁的时候,我就带你当兵。”刚来的时候,他曾经这样威胁这个一门心思要当兵的小家伙。

    “走远些,拉姆斯汉尔格。”阿加拖力夸张地做了一个“劈下”的动作。

    小家伙反而笑了起来,大大的头一晃一晃的,他每天都这样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在营盘外放羊,甚至变成了阿加拖力他们唯一的消遣。

    等等……阿加拖力脸色忽然凝重起来,男孩身后的草原上,忽然出现了一队骑兵的影子,他们来得好快,足足有一百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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