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盛木愣怔怔的道:“这其中显然有机关。”
“没错。”
叶残同意着说。
“‘米脂’当然指的是米脂县,‘西北二百里,三峰子,李继迁寨’应该也是地名。去后便知;‘鹤子坡,树林’更是其意甚明;但……接下来的两句可就不知所云了,什么叫‘二十三座正中两座,黑碗白蛇’?”
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寻思半日,忽然一起摇了摇头。
“猜不出来。”
“等等!”
花盛眼神一凝。
“那个拿走燕云烟头颅的人,说不定取得了更具体的线索!”
叶残哼道:“那个人是谁,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但可能有一个人会知道。”
“修尸匠‘老粪团’!”
“你真聪明!”
这句话的话尾还未落定,花盛、叶残两条鹰般的身影,已迅快绝伦的没入黑暗之中。
“闯王”的酒杯明朝末年的流寇大首领“闯王”李自成原本并非是个好酒贪杯之人,但自从他十九岁与第一任妻子韩氏成亲的那天晚上,发现自己身上居然比别人少了一根骨头之后,借酒消“耻”便成为他终生的毛病。
这晚他正把燕云烟挖空了的头颅,装上酒精浓度高达八十度的白酒,三口当一口往喉咙里猛灌之时,耳中却回响着十四年前韩氏用尽了双手和嘴巴的力量之后,忿忿然的话语:
“还不硬?你怎么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以及紧接着人头落地的一向清脆的“喀嚓”与血液四溅之声。
“这不能怪我啊!”
李自成碧绿色的鹰眼中露出几许无奈,耸了耸肩膀,打了个酒嗝,继续不停的把燕云烟的脑壳凑到嘴边。
他当然想不到,就在此时,躲在中军帐外向内偷窥的姜小牙与燕云烟的鬼魂,可急得陀螺般团团乱转。
“这个王八蛋!”
燕云烟抠耳挠腮,暴跳如雷。
“这样糟踢我的头?”
“别急嘛,”姜小牙安慰着说。
“总可以想办法偷回来。”
燕云烟听他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竟有大将之风范,不由一楞,这才仔细的把他从头瞅到脚,居然是个眼放精光、心性机灵、英挺俊俏的大后生。
“唉!这样的人物,奈何竟做出这等偷砍死人头的勾当?”
燕云烟叹息不已。
“没好说的,就是生错了时代!否则运气来时,或许会被他弄个驸马爷当哩!“姜小牙可没那么多想头,只见他隔着脑袋。
左思右忖,忽然一拍巴掌。
“你等着。”
拔步奔向竹竿阵。
随便抓了个头颅,便又跑了回来。
“你想干嘛?”
燕云烟可真是应了一句俗话!
“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看我的!”
姜小牙抱着那颗首级往大帐前面一坐,放声痛哭。
“闯王”帐前卫士连忙冲前,厉喝道:“你不要命了?胆敢在这里鬼嚷鬼叫?“姜小牙哭得更伤心。
“我就是在哭鬼啊!”
帐内“闯王”李自成恰正喝到脾气最坏、酒品最不佳的阶段,猛地一拍几案。
“把那个混帐东西推进来!我亲手剐了他!”
十二名卫士七手八脚的把姜小牙擒捉到李自成面前。
“跪下!”
姜小牙乖乖跪倒,大哭道:“大王啊!小的死不足惜,但大王的龙体若不知保重,千千万万跟随着大王打天下的弟兄们的前途就完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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