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
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像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一
开始写武侠,就开始赚钱了,一个人如果能只赚钱而不花钱,当然是令人想不佩服都不行的,不幸的是,这种人并不多,所以这个世界上大年多数人还能活得很快乐。
那时侯武侠小说还是薄薄的一本,笔快的人,三四天就可以写一本,每一本的稿费从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我爬到三千元的时候,还是一九六零年的夏天,赚钱真是赚得愉快极了。
赚得愉快,花得当然也要愉快。
那时侯台北市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远不及现在普及,但却已足够一个初入花花世界的年轻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得精光了。
二
一九六一年左右,台北市的酒家虽然已有不少,年轻人去的却不多。
上酒家一定要呼朋唤友,成群结党,喝得才痛快,上舞厅就方便多了。
最早的时候,台北的舞厅就只有一家"华侨俱乐部",北投的"众乐园",基隆的"国际联谊社"虽然都流行过一阵子,路途毕竟太遥远,所以每天晚上"华侨"门口的私家三轮车都排成长龙,等着恩客带小姐出去兜风之后再去吃宵夜。
其实那些三轮车大多数都不是"私家"的,只不过装潢得漂亮一点,充当一些死要面子的"大亨"们故作有车状而已。就算"大亨"做不成,做做"大头"也有趣得很。
要出去玩,本来就是要时常当当大头的。
那时侯我居然也俨然大头,登堂入室了。
一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中竟然从来没有循规蹈矩地依照正统方式去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绝不是因为害怕——怕责任、怕结婚、怕失去自由、怕被人抛弃、怕受到伤害。
老实说,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害怕”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直到最近,还有读者来信,说我老是在书里把女性写成“那个样子”,一定是因为我曾经被女孩抛弃,受到过伤害,甚至连心理都有点不正常了。
我敢保证,那也不是我没有交女朋友的理由,那时候我找寻过不知道“受到伤害”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为女人伤心。
我之所以没有交过正常的女朋友,大概只因为我过的生活一直的不太正常,别人还正常(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我已经“落拓江湖载酒行”了。
风尘中的女孩,在红灯绿酒的互相竞映下,总是显得特别美的,脾气当然也不会像大小姐那么大,对男人总比较温顺些,明明是少女们不可以随便答应男人的事,有时候她们也不得不答应。
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剧。
所以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种浪子般的侠气!
对于一个本身血液中就流着浪子血液的男孩来说,这种情怀,正是他们所追寻的,所以一跌入十里洋场,就很难爬出来了。
二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薔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想到这一点,一个男人心里总难免会有些自我陶醉,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安慰。
这种心情,说来是不是又可怜、又可悲?!
——"台北奇侠传","通天教主"李费蒙
说起李费蒙这名字,也许还有人不知道,如果说起"牛哥",那就是谁人不知,那个不晓了。
牛哥,牛哥的哥哥李凌翰,最近和"制片王"王龙合作的制作人张仁道,是我认得的朋友中,除了马芳之外,最驻颜有术、天赋异禀的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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