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光上上下下将沈谢扫视了好几遍,直到将沈谢看得浑身不自在了才意犹未尽地开口:“好久不见了,阿谢。”
幽深的目光落在沈谢怀里的小孩儿身上,沈谢警觉地抱紧了沈初,浑身戒备地绷紧了身体,目光不善望着男人。
男人勾了勾唇,重新看向沈谢的眼神里有着噬人般的意味深长:“……六年不见,你的儿子也长这么大了。”
沈谢顿时全身都僵硬了。
*
沈谢最终还是没搭理那个男人,将沈初的脑袋死死压在肩窝里闷头小跑着上了公寓楼。
奇怪的是,那个男人见沈谢落荒而逃的样子居然没说什么,连两人擦肩而过也没伸手去拦,甚至还微微侧了侧身好给他们让道。
只是在沈谢上楼的时候情绪不明的说了一句“我还会再来看你们的”,然后便上了车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一路像躲瘟疫一般快步上了楼,开门的时候手哆嗦的几度对不准钥匙孔,直到进了家门反手将铁门重重关上发出“哐”的一声响,狂跳不止的心脏才稍微缓和了一点。
沈谢靠着铁门平复了好久,怀里的小东西像是憋不住了挣扎扭动了一下,一下子把沈谢从恐惧的心情中拉了出来,连忙把沈初放到地上,勉强勾着嘴角笑了笑:“好了,我们回到家了,阿妹饿了吧,爸爸这就去给阿妹做晚饭,嗯?”
沈初抿着嘴,也不问刚才那个叔叔是谁,乖巧地点点头,仰着脑袋露出撒娇的笑容:“爸爸快去,我要吃多宝鱼,还有鱼香茄子!”
“好,爸爸都做。”
小孩儿欢呼地尖叫:“爸爸好棒!我来帮爸爸洗菜!”
沈谢看着小孩儿蹦跶着跑远的背影眼里流露出欣慰的神色,然而一想到之前遇到的那个男人,脸上刚扬起的一缕笑意瞬间被忧虑所代替。
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会找来呢?
*
好不容易把沈初哄睡着了,沈谢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自己的床上,睁着眼睛目光涣散地瞪着天花板,脑海里反反复复都在想着那个人的事情。
其实按道理来说他不应该那么害怕他的出现的,毕竟当年被骗身骗心还落不得半点好的人是他这个傻白甜不是那个人。
只是……
沈谢无声叹了口气,翻个身继续回忆往昔。
那个男人叫庄主,也不知道他父母是个什么想法,反正从小到大也没人敢拿这个名字来打趣他:家世显赫,身价千万,人长的帅,身材又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是手到擒来。
最重要的是虽然是个富三代官二代,却丝毫没有当下纨绔子弟的恶习,洁身自好到连个绯闻都没有。
虽然心高气傲了点,却是脚踏实地自己办了个公司一步步做到了今天这个地位,不管是谁,就算是老对手也不得不承认一句年轻有为。
当时也是年轻,毕业之后找不着工作,就应聘到了当时还刚刚起步没有半点名气的庄主公司,陪着他一起打天下,打着打着就被那人给吸引了。
那时候还想着要默默付出,一辈子对庄主好,干起活来简直是不要命,一副卖身兼卖心给了庄主公司的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这个公司的所有人呢,连庄主这个正牌老总都没他上心。
后来吧……也就是那样,狗血的日久见真情,干着干着的捅破天窗了,捅着捅着就定终身了,定完了终身本来是该直接打HE剧终落幕的,可惜,狗血的剧情没点波折又怎么能称之为狗血呢?
就像所有现实向的小说一样,两个男人在一起必定有大于等于一的一方父母会对这段感情表示不同意,如果牵扯到豪门就更是板上钉钉的了。
好在庄主的父母也不知道是不是提前有了准备,没说什么承认他这个“儿媳妇”的话,却也没明确反对,只是保持着不冷不热的沉默,这个态度让他一度觉得自己和庄主的感情迟早是有得到祝福的一天的,一直到他离开都是这么以为。
他自己就更好办了,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孤家寡人的无牵无挂,自打和庄主在一起更是把他们一家子当成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不管贴了多少次冷屁股都死性不改,屁颠颠上赶着找虐。
虽然长辈那边找不到温暖,但是庄主对他也真算得上是仁至义尽。虽然因为生意的原因时常出差,可是对着他总是温柔以待,每年的那些个什么节什么日连他都不一定记得住,可他却是一定会在那一天推掉所有应酬陪着他一整天,两个人呆在屋子里疯狂的做口爱,每次望进庄主的眼睛里都能看到显而易见的深深爱意,就像流动的漩涡一样引人沉迷,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