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还是算了吧,死宅不出门没有化妆意义,”更何况这个人懒得无法言说,“前两年给你买的BB霜你还没用完吧。”
“对呀,估计还剩一半,我就夏天实在热的时候和防晒霜一起涂涂。”
“所以啊,你不需要化妆品,你需要的是男票。”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不过以黎司的懒惰,估计她有了悦己者,也不见得会容。摊手,这就是好好的美女泯然大众的最大原因。在这个化妆堪比整容的时代,阿黎这样的素颜美女,真的都不出众了。
“好吧,那你给我安利下好用的唇膏,最近几天有点燥,嘴唇都脱皮了。”每天几大瓶水喝下去也没什么用。
于是两个人开始逛起了淘宝挑起了唇膏,直到闻行书忙完。
吃完晚饭因为饭店距离杨乐黎司的酒店比较近,就拒绝了闻行书相送的好意,乔青和曹冽是公交车过来的,正好由闻行书送回去。
“啧啧,那个闻帅哥真高富帅啊。”竟然在学校开着自家买的福特,即昨儿曹冽来接她们开的那辆。方才餐桌上听乔青有意无意漏消息,闻行书是S市本地人,他父母名下和他自己名下各有一套房。黎司也不得不感叹,这真是个绩优股,尤其人家还单身。
“怎么,心动了?”刚才吃饭的时候闻帅哥还一直在和黎司搭话呢,这有眼睛的都看出来什么意思了。
“纯粹欣赏。”帅哥美女,只要养眼的黎司都爱看。“不过,如果早点遇到或许真的会心动吧。”想了会又笑了,“不过估摸着他也就对我这张脸有第一眼的错觉,等了解的多了也迟早是要失望的。”她自己的性格她自己知道,暴脾气,有点公主病,还什么都不会,也没有一技之长,这要是在读书的时候可能并不是问题,谈个小恋爱也不会想这么多,可随着她踏入社会,渐渐遇到的人多了,心也就更冷了。至少在她自己眼里,她是配不上闻行书的,所以即便她已经看出闻行书对她有那么点意思,还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时光倥偬,不复年少纯真。
第二日黎司和杨乐就坐了高铁各回各家了。
☆、贰
贰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二日,周日,S市
“哎呀,快点想题目啊,还有,这个鞋子藏哪呀,诺诺你堵着门口,谁也不准放进来。”杨乐一身淡紫色礼服,裙摆及地,一大早起来编的发都快被她抓乱了。
“别叫了,用手机搜搜。”深紫色长礼服的黎司安抚着杨乐,顺带把某只高跟鞋藏进了包里。
“他们好像进大门了。”林诺似乎听到外面热闹了起来。
“嗯,乐乐负责提问,我负责收红包^_^”黎司对红包的乐趣大大。
林诺表示这两个人真嗨,她就看看不说话。林诺相貌顶多清秀,但一席鹅黄色礼服称的她本就白皙的皮肤更为细腻,往日扎起来的马尾今日也拉直了放下,简单的画了个淡妆,显得整个人安和温软。果然女人打扮打扮都是美女呢。
杨乐拉扯着嗓门在提问,黎司则从门缝低下拿起一个又一个红包,而一身白色百褶长婚纱的乔青,一声不响的坐在床上,偶尔在门外的人闹着开门的时候露出小虎牙。
真好啊,大家都还在一起。
等杨乐黎司收够了红包也就把新郎给放了进来。
随着新郎进来哗啦啦冲进来一大群人,于是黎司和杨乐站到林诺身旁,哼,还要找鞋子呢,红包啊~
果然当摄影师要求新郎给新娘穿婚鞋时,找不到鞋子了~\\(≧▽≦)/~
于是新郎给伴郎使了个眼色,闻行书又从西装上口袋里拿出一个大红包。
嘻嘻,黎司笑着接过了,然后从自己包里拿出来一只。
当然一只是不够的,鞋子是有两只的。
新郎一脸生无可恋。
黎司摊摊手表示第二只并不在她手里。
闻行书又拿出第二只红包递给杨乐。杨乐就从新娘的婚纱裙摆下抽出了那第二只鞋子。
杨乐黎司相视一笑,今天收入颇丰啊,不错不错。
新娘的父母还在大厅等着新人行礼,而由于女方亲属太多,黎司三人也不想去看那些礼节,参加的婚礼多了也就没意思了,大学同学里好几个孩子都能跑了。
于是,这三个人就在新娘房里瓜分红包,最后每个人都有小几百的收入。其实多少并不重要,主要是今天是开心的日子,是好日子,是她们好朋友出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