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女尊]锄下有火_作者:孢子叶球(101)

2018-01-02 孢子叶球

  这个顾虑倒是很切合实际,由于大家都是各村的干部,多少要对村里的治安负责,像这样会产生一群流浪者没法安置的情况,大家还是不能让它发生的。

  而且河头村的一个姑娘也说了,有很多富农还是正常参与劳动的,只是家里的地自己种不过来才雇了人,并不像那些地主一样完全靠剥削别人维生。平时在地里干活儿,有时候还能遇到他们。因此,她认为这些人不应该和那些地主一样对待,他们的剥削并不是有意识地要损害别人的利益,而只是单纯地受到了过多家产的影响。

  这种朴素的想法,总结起来事实上就是“环境决定人”。其实不光是那些富农,就连地主也一样。地主剥削、压迫长工,并不是因为地主对长工天生地有怎样的仇恨,而只是这种生产关系下自然形成的社会关系。地主家的女儿从最初认识世界上就对这种社会关系习以为常,因此她长大继承家主之位以后,也会继续遵循做那些剥削长工的事儿。她的是非观是由她的出身和成长环境决定的,因此究其根源,这事儿也不能赖在她个人头上。

  可是原先的封建生产关系总得要打破,受剥削者的损失也得有人来陪,归根结底要想清除这种封建的思想和做法,还是得让所有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也就相当于让所有人的经济地位达到差不多一致的水平,对于农村而言,也就相当于是分地。

  而贫雇农家庭出身的年轻干部们,向来对于那些地主、富农没有什么同情。由于那些地、富分子十几年来的确多收了大家许多地租,现在代表群众利益的干部们分掉他们的土地和财物也是占理的。

  那个河头村的姑娘说了河头村参与劳动的富农不应该被全部没收家产,其他人也都同意了,然而谁也没有把这种“错在阶级而不在个人”的思想延伸到那些地主身上。丘阳的四个干部也都认同了应当给富农留下足够生活的土地和其他用品。然而对于地主,她们同样认为没有必要去给予他们过多的同情,只是觉得给他们留下简单的住所,让他们不要成为流氓就成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地主在大多数情况都完全依靠剥削的收入维生,使得地主与贫雇农处于完全对立的状态。而另一方面,也的确是由于之前地主与官员、日伪人员勾结,指使村吏欺凌群众的事儿实在发生得太多。即使干部们考虑到地主也是阶级决定个人而应该对个人有所宽恕,恐怕也没法平息真正受迫害的群众对此的怨恨。何况干部里面也有不少是受过迫害的,因此连干部都不愿意考虑宽恕地主的这茬事儿。

  对于丘阳村而言,丘阳的第二大户地主王高从之前已经主动捐了多余的地和财物,所以干部们不打算再没收她家的家产。虽然王高从祖上必然也欠了巨额的地租债,但截至现在开这次大会,她应该算作是中农而不是地主了,所以这笔巨债也就不应当再去追究。

  而第一大户地主秋云山已经因为当汉奸被抄家,秋云山和她的夫郎已经被依法处决,两个女儿不知去向,但她唯一的儿子也已经不再是地主阶级。所以这笔债也算是已经结完,或者说即使没结完也无处去结了。

  还剩下高、沈、李、张、丁五户地主,掌握着两千多亩耕地和几乎与之等值的财物,这将会是贫雇农翻身要讨回的最大的一笔债。

  注释:

  ①这一段参考《翻身》第146页对山西潞城县情况的记录。将现在的家产折现也还不完之前欠的“债”,是因为地主和部分富农不参与劳动而只消耗其他人的劳动产物,并且他们的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普通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没有投资工商业的意识和手段,因此多数剥削收入都在这十五年的日常生活中消耗掉了。

  ☆、第六十七章:清算

  丘阳的干部们是怀着好奇也带着些不安的心情来到王家营村参加大会的,而大会结束回到自己村里的时候,却都是十分兴奋、充满了胜利的喜悦。因为他们即将给丘阳的普通群众带去一个好消息:要“清算”了!

  “清算”并不只是计算,而是真正要把之前多收的地租还给群众。如果说“双减”是大家早就盼望的事儿,那么“清算”却是令人喜出望外的。之前的千百年来,还没听说过政府要让地主把欠了那么多年的粮食还给普通农民的事儿呢。

  赶着车走在路上,大伙儿都在讨论着,那五户地主的两千一百九十九亩七分地儿,如果都按照缺地程度分给群众了,之后大家的生活水平会有怎样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