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再启动,江徕说,“去看看?”
季风廷摇头,“没必要。”
江徕没有接话。车速不快,沿着小城主干道,偶有几对压马路的情侣,笑声恣意而年轻。过了会儿,季风廷开口:“我爸妈平时在隔壁县做生意,所以我上学时是寄宿,放了假,一多半时间,都住在奶奶家里。我爸妈回来也住那。”
他很少跟别人说起家事,即使和江徕还在一起时,提及父母,也从不谈论工作、年龄、住址。
只是这么透露了一句,江徕却迅速反应过来:“这套房子有争议?”
“倒不是争议。”季风廷淡笑了下,家丑说出来并不好听,但他轻松地坦实,“争抢而已。”
这些言语间,其实藏着隐忍和苦痛。江徕沉默下去。这条街不长,往老城边缘开几公里,就到了冷清的待发展区,江徕的酒店定在这里,没有泊车服务,他们把车停到车位。车里灯关掉,陷入昏沉的黑夜,他才对季风廷说:“季老师,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鸟,在海面上一直飞啊飞,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
他说出这半句电影人熟知的台词,另外半句,季风廷能够不假思索在心中补齐——这种鸟是没有脚的,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可季风廷没有开口,转头看向江徕。他当然有一种默契的感受,相信江徕并不是想要为他描述无脚鸟这样简单。
“前些年,有个纪录片的工作,我参与了一些,跟着大家跑了几个月,认识了一种叫做信天翁的鸟。”江徕手指轻抚着方向盘,目光垂落,声音没有太多个人情感,像讲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故事,“信天翁一生有九成时间都在翱翔,许多年不落地,风浪越狂,飞得越高、越远、越从容,遇见什么都不会停歇。”
“看起来,好像它是一种漂泊的鸟,和电影里面讲的无脚鸟是那样相像。可是专家告诉我,它们找到配偶之后,一生只认这一个家、一位伴侣。每当到了繁殖季,两只阔别的信天翁就会回到故乡,谁也不会错认彼此,就这样度过一生。”
季风廷眨眨眼,适应黑暗,便能看清月光的辉迹。他许多年没有跟江徕像这样相处,在小城长夜,不谈风月和龃龉,每说一句话、做一件事,都不需要瞻前顾后深思熟虑。
这个简单的时刻,季风廷竟然感觉到神圣。
江徕继续说,对伴侣的忠贞跨越时空,对自由的追逐矢志不渝——你看,世界上居然会有这样理想主义的动物,穿透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冰冷、孤独,甚至死亡,都是它独自承受。
“看似没理由的飞翔,偏偏是它生命的意义。那时我看到它飞到我头顶,翅膀好几米长,那个景象用壮丽和震撼都不够形容,它可能是这个星球上最自由的灵魂。”
他转而看向季风廷,目光有种深邃的认真:“可是你知道吗,风廷,这么美丽的动物,一落地却显得虚弱、笨重,甚至路也走不稳,受很多委屈和欺负。”
“可能这是个永恒的矛盾——”
两人视线在夜色中相撞,季风廷定定看着江徕,听到他低沉缓慢,却逐渐有了温度的说话。
他说,做一只信天翁,不能走路、忍受生活捉弄,是因为,他长着一对庞大的翅膀,注定生而为了飞翔。
第62章 如果他真的是一只鸟
小县城的酒店没有太多选择,星级酒店唯此一家。
出门在外,季风廷住过数不清的地方,但回到家乡还得睡酒店,这倒是蛮新鲜的体验。
小城建在被群山包围的盆地中间。这家酒店在城的西边,地势很高,从他的房间窗口望出去,可以观赏到整座小城的夜景,一条不大宽的母亲河穿过其中,像一条黑色的飘带,再往远眺,就能看到另一头憧憧的山影,在夜幕中显现出不同层次的黑色。
站在上位的视角,这座城市一时间竟然有些陌生,季风廷辨别许久,才认清方位,找到城市边缘奶奶家的所在。
第二天一大早,没有打扰江徕,季风廷自己打车,先回了趟奶奶家。打开门,几人凑在客厅,手指抵着各式证件和票据,围着茶几窃窃私语,季风廷母亲也在其中。见他进来,大家立刻停下说话,向日葵似的齐转头看向他。
他母亲脸色不好,扬着调子问他昨晚没回家去哪儿了。
季风廷淡淡说酒店。语毕,也并没有想跟大家多聊的意思,径直进了里屋。两间卧室门都敞着,屋里有被大肆翻找过的痕迹,季风廷曾常住的那间小屋只有一个小双门衣柜,这时候也开着,柜子里的棉被和奶奶的旧衣服都被拽出来。季风廷要找的那个大盒子摊在角落地面上,像是让人粗鲁地打开又合上过,已经有些不成形状。
他看着那盒子,安静了好一会儿,弯腰把它捡收起来,用手掌去抹上面的灰痕。身后有脚步传来,他没回头,几秒后,他母亲的声音响起:“家里有地方不住,开什么酒店,我看你真是钱挣多了没地方花。”
季风廷兀自笑了下,没吭声。说到底,这是奶奶家,是她儿女的家,不是属于季风廷的家。这间房住过他,住那些兄弟姐妹,还住过他的父母叔伯,无归属的地界,连他唯一一件寄放的东西都容不下。
“沙发那么宽敞,还睡不下你一个人了?”他妈又忍不住说,“等你哪天买了自己的房子,那才叫有本事,睡哪个屋、多大的床都是自己说了算。”
季风廷没接她话,在一堆乱麻里找出来个大袋子,将纸盒裹上,说:“别说这些了,我不想聊这个。”
他妈愣了一下:“一跟你说话你就不想听,做父母的当然是关心你才会跟你讲这么多,你看看你,都奔三的人了,不说立业,家总是要成的吧,你那大表哥的儿子今年都小学毕业了,你连个女朋友的影子都没带回来过,你自己想想清楚,人生大事,拖到最后,吃亏的难道是我们两个老家伙吗。”
季风廷听她说完,转身,对住她,看着她眼睛:“妈,我想问不结婚不生孩子又怎么样,会死吗?”
“你听听你说的是什么话,”季母瞪着他,仿佛这是什么大逆不道的发言,“不结婚不生孩子,以后老了在病床上谁伺候你?死在家里都没人知道。”
季风廷答:“如果这是结婚的目的,倒不如请一位保姆阿姨,来得方便快捷。”
季母拿手指戳他脑袋,半天憋出句:“我看你真是神经病。”
见季风廷又默不作声起来,她紧跟着又说,“保姆能给你生小孩啊?你瞧你奶,关键时候,那保姆能起多少作用?还不是靠儿孙,这身后事办得多热闹!”
季风廷还是不吭声。这些话题,多年来已经不知道在他们中间出现过多少次,他妈说一两句,季风廷不用想也能补全她第五六七八句,什么我们当年都是这么过来的,都不结婚生孩子那人类不就灭绝了;你一天不结婚,我一天出门都抬不起头;等我们走了,这世界上就剩你一个人,多孤单;再说了,哪有正常人不结婚的。
“你脑子里头也别整天就想着拍戏拍戏的,要能出名早就出名了,再等你做几年白日梦,哪个好姑娘还乐意嫁你个老光棍?我早就联系好了,这几天办完事,你跟我去见见你周叔他女儿,人家今年研究生刚毕业,个子也高,见了你照片喜欢得很……”
“妈。”季母还想继续,季风廷却忽然打断她,“你别说了。以后也别再说了。我这辈子不会结婚。”
季风廷声音很平静,也没有任何犹豫,他坦白地说:“因为我根本不喜欢女人。”
季母闭了嘴。
她是一位只有小学文凭的母亲,一生困在小城,从未出过远门。模样长得美丽,挑挑拣拣结了婚,却选错郎君,两口子在离家乡两小时车程外的地方开一家农机店,生意不好,糊口都难,一年到头都只能在麻将桌上刨钱。她对世界的认知,也就只基于这来去两点一线和四方小桌之间。
季风廷最后环视一圈这间小屋,他放在窗台那颗小多肉还在,只是早已干瘪枯灭,除此外,他没在这屋里留下别的痕迹,转身要离开时,也没有露出太多不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