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中国人的底线(54)

2025-10-10 评论

玩笑之中也常常有“荤”话上场,最上乘的是似素实荤的话。如果讲得太露太黄,便会受到大家的皱眉、摇头、叹气与干脆制止,讲这种话的人是犯规和丢分的。另一种犯规和丢分的表现是因为招架不住旁人的笑谑而真的动起火来,表现出粗鲁不逊,这会被责为qidamas——受不了,即心胸狭窄、女人气。对了,忘了说了,这种聚会都是清一色的男性。

参加这样的交谈能引起我极大的兴趣。因为自己无聊。因为交谈的内容很好笑,气氛很热烈,思路及方式颇具民俗学、文化学的价值。更因为这是我学习维吾尔语的好机会,我坚信参加一次这样的交谈比在大学维语系里上教授的三节课收获要大得多。

此后,当有人问我学习维吾尔语的经验的时候,我便开玩笑说:“要学习维吾尔语,就要和维吾尔人坐到一起,喝上它一顿两顿白酒才成!”

是的,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时期,在一个战战兢兢的时期,酒几乎成了唯一的能使人获得一点兴奋和轻松的源泉。非汉民族的饮酒聚会似乎提醒人们在疯狂的人造阶级斗争中,太平地、愉快地享受生活的经验仍然存在,并没有完全灭绝。食满足的是肠胃的需要,酒满足的是精神的需要,是放松一下、兴奋一下、闹腾一下的需要,是哪怕一刻间忘记那些人皆有之、于我尤烈的政治上的麻烦、压力的需要。在饮下两三杯酒以后,似乎人和人的关系变得轻松了乃至靠拢了。人变得想说话,话变得多了。这是多么好啊!

一些作家朋友最喜欢谈论的是饮酒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饮者像猴子,变得活泼、殷勤、好动。第二阶段像孔雀,饮者得意扬扬,开始炫耀吹嘘。第三阶段像老虎,饮者怒吼长啸、气势磅礴。第四阶段像猪。据说这个说法来自非洲。真是惟妙惟肖!而在“文革”中像老鼠一样生活着的我们,多么希望有一刻成为猴子,成为孔雀,成为老虎,哪怕最后烂醉如泥,成为一头猪啊!

我也有过几次喝酒至醉的经验,虽然许多人在我喝酒与不喝酒的时候都频频夸奖我的自制能力与分寸感,不仅仅是对于喝酒。

真正喝醉了的境界是超阶段的,是不接受分期的。醉就是醉,不是猴子,不是孔雀,不是老虎,也不是猪。或者既是猴子也是孔雀,还是老虎与猪,更是喝醉了的自己,是一个瞬间麻痹了的生命。

有一次喝醉了以后,我仍然骑上自行车穿过闹市区回到家里。我当时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醉(据说这就和一个精神病人如果能反省和审视自己的精神异常一样,说明没有大醉或大病)了,意识到酒后冬夜在闹市骑单车的危险。今天可一定不要出车祸呀!出了车祸一切就都完!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平衡!一定要躲避来往的车辆!看,对面的一辆汽车来了……一面骑车一面不断地提醒着自己,忘记了其他的一切。等回到家,我把车一扔,又是哭又是叫……

有一次小醉之后,我骑着单车见到一株大树,便弃车扶树而俯身笑个不住。这个醉态该是美的吧?

还有一次我小醉之后异想天开去打乒乓球。每球必输。终于意识到,喝醉了去打球,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喝醉了便全不在乎输赢,这倒是醉的妙处了。

最妙的一次醉酒是七十年代初期在乌鲁木齐郊区上“五七干校”的时候。那时候我的家还在伊犁,我常常和几个伊犁出生的少数民族朋友一起谈论伊犁,表达一种思乡的情绪,也表达一种对自己所在单位前自治区文联与当时的乌拉泊干校“一连”的没完没了的政治学习与揭发批判的厌倦。一次和这几个朋友在除夕之夜一起痛饮。喝到已醉,朋友们安慰我说:“老王,咱们一起回伊犁吧!”据说我当时立即断然否定,并且用右手敲着桌子大喊:“不,我想的并不是回伊犁!”我的醉话使朋友们愕然,他们面面相觑,并且事后告诉我说,他们从我的话中体味到了一些别的含义。而我大睡一觉醒来,完全、彻底、干净地忘掉了这件事。当朋友们告诉我醉后说了什么的时候,我自己不但不能记忆,也不能理解,甚至不能相信。但是我看到了受伤的右手,又看到了被我敲坏了桌面的桌子。显然,头一个晚上是醉了,真的醉了。

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花钱买醉,一醉方休,追求一种不清醒、不正常、不自觉、浑浑噩噩、莫知所以的精神状态呢?这在本质上是不是与吸毒有共通之处呢?也或者说和屈原《离骚》中的“独醒、独醉”有关系呢?当然,吸毒犯法,理应受到严厉的打击。酗酒非礼,至多遭受一些物议。我不是从法学或者伦理学的观点来思考这个问题,而是从人类的自我与人类的处境的观点提出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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