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岛上的法院,显然对“宪法”第八十条“超出党派以外”的要求,还是有待“共识”的。在“五十六年度上易字第3797号”地院判决里,和“六十年度上易字第1951号”“高院”判决里,漠视“法律不溯既往”原则的痕迹,就处处可见。最后判决《胡适选集》要没收、要销毁其制版,一切都不容分说,也不顾及证据法则了!
后话
国民党和它同路人,用《胡适选集》案来封杀胡适思想、来打击流传自由思想的人,从台湾大学到“中央研究院”、从转让契约到赠与公证、从继承注册到按铃申告、从舆论围剿到法律封杀……全套作业是快慢随意的,是声应气求的,是用胡夫人打头阵用未亡人削群雄的。整个作业的流程,的确阴险而利落。如今,十七年过去了,我回想这由我一心编出来的《胡适选集》,一手搅出来的头条大案,一身惹出来的——如胡秋原所说的——“一面对抗复兴中华文化运动,一面进行进一步的卖国匪谍活动”,真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花了一天的时间,我写了这篇文字,并且毫不客气地公布了许多文件与内幕。毕竟我这“文化基督山”是可怕的对手,我会等待十七年,然后花十七个小时,去把敌人清算进历史。乡愿们老是劝人“往者已矣”,但是正义之士却总爱“温故知新”,正义之士是永不健忘的,健忘是对正义的一种亵渎。为了不使正义蒙尘,我们必须学会要永不停止地揭发真相、揭发真相、揭发真相。在真相的光照下,使我们流芳百世,使他们遗臭万年——在齐的太史、在晋的董狐,他们干的,不就正是这种事吗?1983年2月2日夜深
宏正:
去年德刚来,你安排见面,这是他和我第一次见面,后来我“隐而不退”了,所以可能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他寄贺年片来,我是不过年的,也没回,请你特别代我向他和他新娘子致意。
因为事先知道你要陪德刚去胡适纪念馆,所以我曾特别请你和德刚向王志维交涉——胡适死了二十年了,究竟《胡适全集》还要等多久才编好?我也请你向杨联陞交涉,因为根据胡适遗嘱,明说:“所有文稿均请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杨联陞及“国立台湾大学”教授毛子水两人,来整理安排出版。”如今二十年下来,毫无“整理安排出版”的影子,杨毛诸公愧对故人与士林,自不消说。后来我得知你交涉不得要领,他们仍旧“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仍旧尸居余气,我曾向你表示:我忍了二十年了,我要公开质问他们!
现在我先写两篇:一篇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一篇是《一贯作业搜奇》,请你表示意见,并转给这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看。
十七年前我编《胡适选集》,遭到国民党和它同路人的捣乱、围攻。理由千奇百怪,其中之一是说《胡适选集》影响了《胡适全集》的完整性,好了,最后《胡适选集》被法院宣判没收、销毁了,(事实上他们一本也没搞到,全都卖光了!)可是他妈的《胡适全集》呢?二十年了,《胡适全集》呢?胡适的亲朋好友、胡适的门生故旧,胡适的干女婿钱思亮、胡适的床头人江冬秀、胡适的大徒弟毛子水、胡适的小学生胡颂平、胡适的“监护人”徐高阮、胡适的大秘书王志维、胡适的海外传薪人杨联陞……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呢?他妈的《胡适全集》呢?
在胡适死后近一年,学阀李济写《故院长胡适先生纪念论文集序》,说:
他去世以后,大家都想所以纪念他的方法,却得不到任何十分满意的结论。不过若把纪念胡先生的事分做两方面看,也许我们可以看得清楚一点。我的意思是,若从永久性的纪念说,像胡先生一生的成就,可以说是“自有千古”,不需要任何纪念的标帜。换句话说,他留下来的工作成绩,就是纪念他最好的纪念品。历史上的人物,如韩愈、朱熹这一类的人,是用不着别人纪念他们的。另一方面看,若是为怀念他的人、受过他的影响的人们设想,他们与胡先生的关系自然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各有不同;他们确实可以由这些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
二十年下来,从永久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一事无成,并且禁止别人做永久性纪念;从个别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人心凉薄,由“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就是没有任何方法。李济说:“史语所同人有幸,在胡先生最后的几年生活中,得与他朝夕相处。”但是,他们的有幸就是胡适的不幸。二十年下来,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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