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第二部)(98)

2025-10-10 评论

亦风边走边笑:“咱们人有手有脚的,犯不着。要我含着一个鸡蛋跋山涉水,我可做不到。”

我一声轻叹:“假如我没有双手,而我的孩子需要,我会这么做的。她就是这样。”

藏地草原有一种哑巴经,就是用一天一夜的时间,不吃不喝,也不说话,默默地过着生活,哪怕是最逼不得已的时候,对自己的至亲好友也不能用言语表达。南卡阿爸告诉我,那是为了让人们体验动物的痛苦,当你食不果腹又口不能言的时候,你才能体会万千生灵之不易。我们是幸运的,不缺吃不缺喝,有手有脚,能尽情诉说痛苦,分享快乐,做人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每当看见辣妈含着鸟蛋回家的样子,我就觉得做狼的孩子也是很幸福的,狼妈妈对孩子的慈爱丝毫不亚于人母。人们常常开玩笑说儿女想要的东西,哪怕是星星也得给他摘下来。

狼妈妈什么都不会说,但她做到了,只要是为了孩子,寻遍草原,她也会找来孩子需要的东西。那些脆弱的鸟蛋,她含在嘴里怕碎了,吞进肚里怕化了,以狼牙之锋利,需要多么温柔地叼衔着,才能一路将鸟蛋带回家,喂到孩子的口中啊。

飞毛腿、福仔、小不点,你们也将长出新的狼牙了,这是狼妈妈留给你们的最意义非凡的礼物。它能一口咬断牛腿骨,撕开猎物的肚腹,也能将肉咀嚼成细细的肉糜,饲喂你的亲人。它能给你的仇敌刻下永久的印记,也能给你的爱人留下亲昵的爱痕。

狼牙拥有最惊人的咬合力,狼吻也有最动人的感染力,狼的爱和恨全凭一张嘴,仇视或亲近都在狼嘴的分寸之间。

我额头冒汗,舌头发苦,该不会是吓破胆了吧。我根本不敢背靠着帐篷,生怕那薄薄的帐篷布后面突然伸来一张嘴,嗷呜一口,隔着帐篷布就冲我咬过来了。

大约一个星期,小狼们的狼毛就换完了,撕扯肉食的时候也更加带劲儿,估计他们的新牙已经长出来了。飞毛腿长得身强力壮,跑得比从前还要快。我不再担心了,辣妈是个称职的妈妈。

今天,大狼们都不在家,小狼们正在山谷里练习逮兔子。

说来邪了门儿,今天这些野兔活腻了吗,非要往这片狼窝老巢的山谷里钻?原来这里有三大诱惑——大片的苜蓿、清洁的水源和剩肉。野兔是要吃肉的,特别是到了冬末春初没草的季节,野兔挖出雪下的虫蛹也能凑合充饥。春荒时,我们在雪中给狼投食死牛羊的监控里就曾经拍到过野兔来啃肉。刚开始我们以为野兔把羊毛误认作干草,后来才发觉这家伙确实会挑拣一些少油的地方啃干肉。野兔的体质和肠胃都远胜于家兔,为了活着,他们没有更多的选择。

现在是夏季,野兔肉食量不多,只是偶尔开开洋荤,而狼山谷中就有不少被小狼啃剩下的牛肉干,最关键的是肉上面带有兔子生存所必需的盐分。趁着大狼不在,兔子们大着胆子出动了。

兔子敢偷狼的肉,这逆天的情况可并不多见!

这群兔匪中老兔子最奸猾,叼起一点碎肉,一蹬腿儿就闪了,小狼们别想追上他。而年轻兔子则贪心了些,翻来找去,总想挑拣一口好肉,于是兔为肉死,正好给小狼提供了练手的机会。

逮兔子最能干的是飞毛腿,她不光速度快,而且比较务实,专挑那些跑不快的半大兔子下手,哪怕老兔子离得再近,她也不去白费力气。因为那些老兔精,总喜欢坐成“夜壶状”,把最有弹力的后腿藏在肚子下面,每次都在小狼离他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弹射逃出,严重打击小猎手的自信心。尽管时机和猎物都挑选得不错,飞毛腿逮到小兔子的成功率仍很低,十拿九空。

福仔比较贪大,总是费力气去追肥大的老兔子,他大概觉得要弄个大家伙才够三兄妹吃饱吧。

小不点腿脚不太利索,追不上兔子,不过他知道和哥哥姐姐配合,逮到兔子以后,福仔也不会亏待自己。

野兔的眼睛瞳仁儿很小,外鼓的眼珠子镶在有棱有角的脑袋上,一望之下凶光炯炯,哪怕死了也不减犀利。

小不点爱吃兔子,但是他不能忍受啃兔头。亦风说:“小不点肯定是在小屋啃羊头的时候,被死羊眼瞪吓过,留下了心理阴影吧。”确实,他似乎很怕无意中也和死兔子对上眼,或者这么说吧,无论兔子还是旱獭,凡是带眼睛并能用眼睛瞪他的脑壳,他都不吃!只要死兔头一对准他,他掉头就跑。

每次看到他吓成这样,我们就又好笑又为这娃娃的前途担忧。小不点,求算你心里的阴影部分面积啊。兔子瞪你你都受不了,咱以后打牦牛了,那牛眼睛一瞪,你该咋办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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