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难忘的事和人(12)

2025-10-10 评论

有一次,有外国友人向我要台湾钳制言论自由的法令,为了使译名准确地出自法律行家之手,我到施启扬家,请他代译成英文。他犹豫了一阵,慢慢地翻译如下:

出版法ThePublicationLaw

社会教育法TheSocialEducationLaw

戒严法TheMartialLaw

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

RulesGoverningtheControlovertheNewspapers,MagazinesandBooRsduringtheMartialTime

内政部台(47)内警字第22479号函

LetteroftheMinistryofInteriortoPoliceOrganizations〔No.Tai(47)Nei-Chin-Tze22479〕

为了使他安心,我机警地当场照他的译稿抄了一份,不带他的笔迹出门。不料到了门口,他忽然冒出了一句话,他说:“李敖兄啊,也该为政府留点余地啊!”我听了,大吃一惊。我所认识的施启扬怎么说出这种话!我心里想,这位老兄大概跟国民党搭线搭得有眉目了。我很不高兴,义形于色,说:“启扬啊,这样的政府,它给我这种人留了什么余地呢?”从此以后,我就没再见过施启扬了,如今转眼二十年了。

1970年12月11日,每年一次的台中一中同学会在台北举行,这次是在桃太郎餐厅,我没有去,事前写信给老同学林益宣请假。全信如下:

益宣兄:

今天收到你寄来的台中一中同学会聚餐请帖,抱歉这次我不能来了。

从彭明敏偷渡后,我即被跟踪,直到今天,已十个多月。每天二十四小时,专车一辆,四人小组,侦视不停。我如来参加同学会,一定带给老同学们不方便,于心何忍?

老同学中,谢聪敏也被跟踪,是三人小组。不过跟他的是警察,跟我的一开始是警察,后来改为警备总司令部的特工。

老同学中,“飞上枝头做凤凰”——在世俗眼中,飞黄腾达者——亦有之,施启扬是也,已官拜国民党中央五组副主任。启扬是好好的念书人,何苦如此?一定是书念得太多,念糊涂了,这话并非背后骂他,当他面,我也这样说过。

弗罗斯特(RobertFrost)说他选了更少人走的路,所以结果就大不相同。(Tworoadspergedinawood,andI/Itooktheonelesstravelledby/An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ce.)二十年前同聚一堂的老同学,如今竟“幽明异路”(这四个字没用错)如此,思念起来,好不可叹!

请代我向各位致意。如这封信给各位传观一下也无不可。祝你好!李敖1970年12月6日

这封信写后三个半月,1971年3月19日,我就被捕了,这是我第一次政治犯入狱,前后坐了五年八个月的牢。在坐牢最后一年时,被送到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开始被“实验”,也就是“洗脑”。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国民党把我和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四人开了专班。前后请来的国民党来“上课”的,有陶涤亚、毛树清、项乃光、周道济、王洗、屠炳春、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等等,其中竟然还有施敏雄!施敏雄是施启扬的弟弟,本来跟在我和他大哥旁边,又吃饭又跑腿的,如今居然装作不认识,前来给李敖、谢聪敏、魏廷朝“上课”了,我感到一阵厌恶,我冷眼相向,一言不发。深觉施家兄弟,为谋干进,竟不入流如此也!

我出狱前,施启扬已由中央五组副主任调为中央青工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我出狱第二个月,就升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后来又升为政务次长,再调为“法务部”政务次长。

1981年8月10日,我第二次政治犯入狱半年,这案子表面是萧孟能告我,骨子里却是王昇等政治力量介入整我(此案几年后已平反,萧孟能已因诬告被法院判刑,现正通缉中)。在入狱前六天,8月4日,我写了一封信给施启扬,内容如下:

启扬兄:

昨天中午收到台北地检处七十年执字第5000号传票,要我在8月10号下午3点报到服刑,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写这封信给你。

关于我又遭到冤狱的情况,我有《给黄少谷先生的一封公开信》发表,这里不详谈了。我要谈的是:在我这六个月的刑期中,你所掌管的监狱,究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我?监狱内部的情况,为你所深知,为我所略知,你是我三十二年的老同学,你我立场不同,但是交情应在,我以项羽最后“吾为若德”对老朋友马童的心情对你、告诉你:我不愿在你任内写公开信给你,或写《台湾古拉格群岛》(theGulagArchipelag)发表。我希望你依情理法注意我这六个月的牢居生活,我想这样对大家都好。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二年。”我现在重读你写给我的四封信、重读你在大学时期的大作、重读你给章铨、廷朝、静波三位的信……回想我们当年的交情,真有不胜今昔之感!呜呼启扬,知我心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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