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先生说,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这些文献,都是“父母于子无恩论”引发出来的,或不谋而合出来的。我把它们集合在一起,以见古今中外智者的几个断片。
1984年12月4日
注释
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44.“Loeb”, IV, 25。
原注Paradise Lost, X. 760 - 762。
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M.Summers. Ⅲ, 27(Jacomo and Don John)。
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6, Oxford,67。
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N. Guteman, 13(Agnieszka)。
原注A.Moravia, Nuovi Racconti Romani: “Lasciami perdere, ”Opere complete, Bompiani, Ⅺ 251 - 2(Marcella)。
钱钟书没有看过琼瑶的《窗外》,我为他补一条。《窗外》44页:“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1962年母亲节那天,一个父亲吊死了。
据5月13日的《自立晚报》,经过是这样的:
久病未愈药费困难
不忍太累子 老父竟悬梁
〔本报讯〕老人久病不愈,兼以医药费用太多,不愿其子负担过重,于今日凌晨3时许悬梁自缢身亡。案由警二分局报请检察官验尸处理中。
老人的名字叫张成,年高七十二岁,北市人,住在昆明街204号。因二年前生下癌症,请遍了中西医为之医治,但都无法治愈,病况日渐严重。家中的境况并不太好,子孙成群。所以老人不愿增加家人的负担,在今日凌晨3时许,趁家人熟睡之际悬梁自尽。等到5时许被发觉时,老人已死去多时。家属随即向警二分局报案,现检察官正在验尸处理中。
这个悲剧发生在今天的中国,并没有引起什么纷扰和刑责。它像其他成千成万的小悲剧一样,闪烁了一下,就晦暗了——一个颇有胸怀与气魄的老头儿,就这样悲壮地离开了!
这条新闻给我很大的感触。我觉得,社会上对这个悲剧没有产生无谓的反应,实在不能不说是在观念上的一点现代化。因为在古代,一位老人家的自杀很容易惹出许多无谓的反应,我举一个例:
《汉书》卷七十一《于定国传》,记于定国的父亲:
……为狱吏,决狱平。罗文法者,皆不恨。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好,养姑(婆婆)甚谨。姑欲〔改〕嫁之,〔妇〕终不肯。姑为邻人曰:“孝妇事吾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连〕累彼,奈何?”遂自经死。姑女告妇杀母,捕孝妇验治,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太守竟论杀孝妇!
这位老婆婆因为怕连累孝顺她的儿媳妇而自杀,结果反倒害了儿媳妇!
另一个例子更妙了:
《后汉书》卷一〇六《循吏传》记孟当:
……为户曹吏。上虞有寡妇,至孝养姑。姑以寿终。夫女弟(又是小姑)诬妇,讼县郡。不加察,结正其罪。〔孟〕当知枉状,言于太守,太守不理。尝哀泣外门,因谢病去。妇竟冤死!
这又是无谓的反应的一例。
这些故事都说明一点,就是只要老人家不死得明明白白,交代清楚,那么,在身边伺候的人就要倒霉!
从这些故事的对比下,主张复兴中国文化的人,可曾想到你复兴了什么?愿复兴什么?又能复兴什么?
《孟子·梁惠王》中有这么一段:
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治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王在灵沼,于牣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我小时候读《孟子》,读到这段他老先生引《书经·汤誓》的话,就为之一震。这段话,《孟子》原文是:“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书经》原文是:“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意思都是因为暴君说过“吾有天下,如天之有日。日亡,吾乃亡耳”的话,老百姓恨他,才说出“这太阳什么时候完蛋?我们宁愿同你一起完蛋”的怨恨之词。老百姓恨统治者,恨到宁愿同他一起同归于尽,其恨之深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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