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抬起头,看见了这个着一身发白又发黑的军装的人。他下马只需一闪身。大个儿的脑壳,脖子完全没动。他是他们民族最崇尚的一种形象。这副粗陋凶恶的容貌被这一族女人看成英俊,看成美男子。
“玩玩妞,爷们儿。”他嘻着脸,身子已松垮了。
叔叔这时在走近,却突然在三十步以外站住了。
男人忽见他伸两个手指,往左眼窝一掏、一挤。一颗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就落到他掌心里。他将它在手心里搓搓,又在衣襟上蹭蹭,然后那雀卵大的眼珠便被他装进口袋。
这是叔叔殴斗前惟一的准备动作。
这个动作为方圆百里的人所熟悉。假如有条汉子会摘眼珠,他就叫叔叔。那你趁早跑,可别惹这个睁只眼闭只眼的怪物,只要他一摘眼珠,就说明他先不要命了。不要命的人能打遍天下。
这个独眼龙果然名不虚传。他可以使自己在逼对手时长高变粗。他眼看他比原来的体积大出一倍不止。他放了毛娅。
毛娅东跑西跑地找衣服。男人赤条条已跳上光背马。叔叔并不追他,从从容容掏出枪。
“砰!砰!”
毛娅抱着一堆衣服扑通一下跪下去。定神看看,没有血和尸首。叔叔走过去,拾起一对被枪子打断的银耳环。然后叔叔看也不看毛娅,她正用衣服浑身乱遮。叔叔捧起沈红霞的头,灌了她满满一口烧酒。沈红霞将发直的目光盯着沼泽:绛杈!……
叔叔说:“我来了。”意思是,世上事千难万难我来就妥了。毛娅出神了,盯着那双银耳环。叔叔将衣袋里的眼珠取出,放进嘴里吮吮,它像颗糖球一样在他嘴里跑。他衔着眼珠对毛娅说,快穿好你的衣裳。然后他吐出眼珠,往眼窝一塞,空瘪的半张脸立刻饱满了。毛娅媚媚地对这只眼珠微笑起来。
从此毛娅心里总有个人在渐渐走近,变大。一个人从荒草丛生的远处走来,大得使她无法看清他的全貌。只能一个局部一个局部地看他。他肩上有块山丘般的肌肉。她多倾慕那手臂持枪的从容劲、挥洒劲。那小臂甚至轻柔,带几分倦怠。它赶在你意识之前抠响了枪。你觉得它在舒展同时行了凶。一切都来不及看清,但那举枪射击的全过程都留在你心里,你是在日后的一遍遍回忆中看清这过程的。
叔叔就这样庞大无比地进入了一个处女的身心。就这样,在她意识中一次次举枪、射中她的靶心、从外环渐渐射向靶心。他在她心目中的一次次射击中,逐渐完善了自己的形象。她想也不敢想:爱情就是这个样子。爱情就是叔叔举枪的样子。
小母马绛杈始终蔫蔫的。一想到它怎样一步一跌地被带出沼泽,沈红霞就心痛不已。它那时刚意识到永别——母亲被永远留在那里了,那就叫死。它不断回望死去的母马,拒绝随人们离去。它双眼的稚气混灭了,从踏上沼泽之岸,它便是一派不合常情的老成。
沈红霞整整一个冬天在伤痛中度过。叔叔抱着她跨上马鞍,她就完全不省人事了。直到场部医院,他大喊:救人呐!才把她惊醒。医生指定一张床,他将她仔细从怀里捧出。医生掐黄瓜那样掐看她双腿的冻伤程度,说:糟了糟了,再冻一会恐怕就要截肢。叔叔问:什么叫截肢。医生咬牙切齿在她腿上比画一下。叔叔立刻掏出枪来:你敢。要断她腿我马上就把你打死。他就那样将枪抵住医生的腰眼,监督了整个治疗过程。沈红霞被勉强留下来的双腿一沾地就疼,父亲信上转达着那个看不见的人的关怀,信上说:叫你坚强些,就算从头学习走路吧。
她的腿是被彻底摧残了。从此便常以剧痛来提醒她,曾度过怎样无愧的一夜。牧马班的姑娘来医院看她时,发现她变得更温和,实际上是变得更寡默。她问绛杈,问红马,问班里的一切,问的时候总笑微微的,但人们明白那正是她的严厉。她扶着拐杖慢慢从床上站起,所有人都发现她长高了一大截。
腿痛得她不断地晃。两条腿给她折磨,也给了她独特的坚毅步态。她就迈着这样老者般的沉重缓慢的步子走出医院,走进先进知青的讲用会。所有人都给有这样一种步态的姑娘让路。她缄口不提自己的双腿换了匹良种马驹。她对自己在那一夜里所经历的磨难,只轻描淡写笑笑:我只不过多坚持了一会。至于她的腿,那长在她青春躯干上的两条老寒腿,她让人们去体察,去惊叹。她自己只是默默享受这双腿的光荣。她把具体的、有声有色的光荣让给了毛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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