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红霞从摘下的一面面旗上,嗅出一股她早已觉察但未得到证实的变质的肉味。她对这气味感到吃惊,她问女红军和女垦荒队员:“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她俩摇摇头。
现在她俩对她越来越敬重,不再是她对她们一味崇拜景仰。她说:“意味着腐烂。人在死亡之前就开始腐烂,因为没有精神的生命不是真正的生命。”芳姐子点头,其实她没听懂她在说什么。陈黎明怔了一会儿,忽然说:“那么我呢——谁能证实我没有腐烂——实际上我并没有死……”
“我啊,我能证实。”沈红霞严肃地笑着说。
陈黎明忽然感到这个同龄,但不同代的同伴变得不可亲近起来。
柯丹清晨便起身了,去河边一趟趟汲水,然后烧水,然后去砍刺巴。刺巴堆成一座黑蓬蓬的山,够烧仨俩月了,可她还是去砍。一个小雨的清晨,金黄色的向日葵里走出一个娇小的女孩,柯丹一看,是她。
仍是她。小点儿在许多地方都点种了葵花籽,两年来它们有的已连成片。
“你对任何人也没说出他来吗?”
“谁?”柯丹问。
“布布的父亲。”她的表情让柯丹明白,她是了解一切的。虽然她在检讨中一个字都不肯暴露。不管是开会还是私下里,这些天所有人都不谈论别的。老有人重复同样的问题:那个男的是谁?沈红霞终于站起来,跨上她的红马,对大家说:你们接着讨论吧。但大家听出的是:你们无聊。
柯丹说:“我整死也不会说出他来。”自从沈红霞暗示了她们的无聊,再也没人吭气,甚至不提改选班长的事。
小点儿帮柯丹从驮架上卸下刺巴,柯丹推开她,说:“这活路你们别沾。”她脸上出现一种谦卑恭顺,通过这神态,小点儿一下看见了她谦卑恭顺的祖先。
小点儿不动了。
柯丹因了她的静止也僵在那里。
俩人中间是灰尘样的小雨——她们俩人都因自身肉体的天赋享乐和吃苦,除这一点共同,她们再没有相似之处。而仅是这一点就够了。
接下去她向她谈起结婚。你三十多岁了何苦再过这种风雨飘摇的日子?她说她不结婚,婚结一次就够了。一男一女守在一块儿的日子咋能比得上我们班的生活?
小点儿想,未必你听不出她们喊你班长时,音调里的恶意吗?柯丹说,根本不指望威信,就这么使劲干呗!
我看见她在蒙蒙雨雾里奋力砍刺巴,头发凌乱,目光发直。草原清晨的空气,冰冷而带有青草气和牲口粪气就这样飘进我屋里。雨密得有点呛人。她默默地、力大无比地在遥远的年代砍着。为片刻的过失,片刻怒放的本性,而有了一个孩子;再为这孩子,她去遍尝役从的苦楚。
她已不是她,是那块草地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奴隶。
我赶紧拿起笔来写。
柯丹再回到集体生活中,就带着一种纯粹的奴隶式的表情和形态。一种厚颜的微笑,一种低声下气的顽强。
那时柯丹的秘密还没有暴露,那时毛娅还没打算偷偷离开集体,总之那是春天,她们从场部刚迁徙到白河对岸的泥屋里。
姆姆就这样僵直地撑着前肢坐在一地惨白的死羊之中。人们看不懂它赎罪的神色。人们只顾惋惜,只顾清点死羊的数目,因为羊若不死便是人取之不尽的口粮。没有谁留心呆坐的姆姆。管它呢!狼恶得不像话,把每只羊都咬得烂糟糟。有人说:恐怕来了好大一群狼!
这场祸几乎是姆姆亲手酿成,它同样的乳汁养育善也养育恶,它这样呆坐,是只求人们懂得它,赐它一死。
人们看见金眼从很远的地方跌跌撞撞地跑回来,漆黑的皮毛上有几处血。憨巴呢?唤唤看,唤不应,连敲狗食钵也唤不回它来。金眼浑身是伤,走到姆姆身边便倒下了。人们不会想到,金眼身上的齿痕是它同胞兄弟留给它的。老姆姆边舔它的伤边打量着它充满神秘色彩的黑色身形。它矫健勇猛,假如它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真正的狗族子孙该多好。那个浑身黝黑一丝不挂的小人儿为骑它、吮它乳而狠掐它脖子,若不是金眼两次咬住他拖开他,老狗姆姆早已被他掐死。人们却毒打金眼,用棍子和皮鞭,金眼不逃不躲,一口咬住支撑房屋的木桩,它的委屈和愤怒使木桩在它齿下颤抖。它被打的次数多了,木桩上便留下多处深而带血的齿痕。它从不因人误解它而向人反扑,也绝不因人的一点厚待去阿谀他们。姆姆越发爱金眼,是因为它使它看到本性彻底更换的希望;金眼在这一夜彻底背叛了它臭名昭著的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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