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套玄机:职场案例解码(9)

2025-10-10 评论

  的确,即使很高级别的雇员要想让公司为其修改合同中的标准格式内容,都是近乎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即使对一些条款存有异议,可能也不至于因此而拒绝加入这家公司,所以,既然想加入这家公司,合同就还是要签的,但是,合同的内容不可不察,因为你虽然不能修改它,但你可以有对策,尤其是你要根据合同为你预留好将来的“出口”。
  一般说来,合同中规定的“出口”大致有四种,且说明了前提条件和操作流程,雇员应该尽量选择自己认为理想的“出口”,即使做不到这样,也要对每种“出口”都有相应的对策。
  第一种,合同到期(expire)
  合同有个期限不见得就是坏事,有人觉得好不容易找到了理想的公司,巴不得做得越久越好。其实任何一种基于利益关系的契约都是有时效性的,在合同即将到期前双方都有机会再审视一下自己的意愿。如果雇员想离开公司,在合同到期时自然离开,成本是最低的,当然对于公司来说也是如此。不要奢望公司由于合同期限未到而“不得不”留用自己,还是努力让公司需要自己吧。
  第二种,辞职(resign)
  这个词不少人经常挂在嘴边,有的是因为的确频繁跳槽,而有的人是把辞职当作武器来和公司谈条件,我一直不太认同这种做法,虽然和公司、和老板沟通理应讲求策略和手段,但动辄扬言辞职这种手法的副作用极大,最好少用或不用。辞职之后的去向,直接决定了辞职这种“出口”的便捷程度,如果是出国、深造、回家等等大体与公司未来“无关”的去向,“出口”就基本是个好合好散的“快速通道”,而公司如果判定辞职是“投敌”的前奏,那么“出口”就是痛苦的,甚至还有“后遗症”。保密协议、非竞争性条款、服务期限未满补偿,就都是公司能想出来的手段,所以雇员也要事先研究这些条款并决定对策,有时,可以事先与新东家商量如何应对老东家的这些限制,新东家可能愿意尽一份力的。
  第三种,裁员(layoff)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公司今天需要你,明天就可能不需要你。人在很多外界变化面前是非常渺小的,所以应该用平常心来看待,仔细研究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裁员以及裁员的补偿,要小心公司为了逃避补偿而从雇员身上找借口,用开除来代替裁员。所以,在任何时候,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遵守各项规章,既是良好职业操守的表现,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第四种,开除(fire)
  在四种“出口”中,无疑这一个是最激烈的方式,但既然几乎各家公司的合同中都有这条内容,可见它并不是摆设,而是实实在在的规矩,总有它发挥效用的时候,所以切莫对它掉以轻心,它是悬挂在雇员头顶的一把剑。另一方面,它也像楼宇中的紧急出口,虽然永远是关闭的,但既然是出口,有时候还是可以利用的,就像案例中的洪钧,选择的就是这个不太寻常的出口方式,以求摆脱ICE公司对他的未来的约束。

  案例回顾
  ——改编自《圈子圈套》第七章
  国贸中心西边的星巴克咖啡馆里,洪钧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旁边,他在等一个人。
  马上就到“十一”了,洪钧“失业”已经整整四十天了。他本来是ICE公司的销售总监,并代行ICE在中国的首席代表职权,就在即将被“扶正”为正式的首席代表的前一天,他以为已成囊中之物的与合智集团的大合同却丢了,被对手科曼公司瞒天过海地欺骗了。洪钧不可能在ICE再呆下去,但他没有主动辞职,而是选择了让他的老板把他解雇。如果洪钧愿意辞职,面子上虽然好看得多,但他当初和ICE签的合同中的“非竞争性条款”就将生效,在一段时期内洪钧不能去ICE的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圈子就这么小,就这么几家像样的公司,都是ICE的竞争对手,如果洪钧哪家也不能去,就只能离开自己已耕耘十年之久的行业,换个环境重新开始。洪钧不愿意这样,他知道自己的价值和这个行业联系得有多么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洪钧舍不得这个行业,他宁可让ICE公司把他开掉,来换得一个自由身,就是为了可以加入ICE的竞争对手,留在这个行业里以求东山再起。
  洪钧这四十天里没找工作,他在等工作来找他。从ICE出来后,死对头科曼公司他是不能去也不想去的,只剩一家维西尔公司可去,洪钧就是在等维西尔的人来找他。终于,就在昨天,他接到了维西尔中国区总经理,那个台湾人杰森的电话,杰森专门从上海飞来北京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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