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半生好酒,和西班牙脱不了关系。
学生时代,住在马德里大学城的书院,每日中午坐车回宿舍用午餐时,桌上的葡萄酒是不限制的。在那个国家里,只喝白水的人可以说没有。一般人亦不喝烈酒,但是健康的红酒、白酒是神父和修女,甚至小孩子也喝的东西。
就是这种自然而然的环境,使我学会了喝酒,而且乐此不疲,也不会醉的。
有一次在宿舍电视上观看七月七日西班牙的大节庆——北部古老的城市巴布隆纳举行的圣·费明。那一日,雄壮的公牛,被赶到街上去撞人,人群呀,在那批发疯的牛面前狂跑。如果被牛角顶死了,或被踩伤了,都是活该。也是在那场电视里,第一次看见,满街唱歌的、跳舞的,在挤挤嚷嚷的人群里,传递着这种酒袋。
认识,不认识,一点也没关系,大家喝酒并不碰到嘴唇,方便、有趣又卫生。
深爱西班牙民族的那份疯狂和亲热,人与人的关系,只看那一只只你也喝、我也喝的酒袋,就是最好的说明。
电视上看到的酒袋,全是又古又老,黑漆漆的,而土产店中找不到这种东西。
有一年,还是做学生的时代,月底姐姐给寄来了十块美金。收到那笔意外的财产——对,叫它财产,赶快跑去百货公司看裙子。当年,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十块美金可以做许多事情,例如说:买一条裙子、换一个皮包、去做一趟短程的旅行,或者用它来拔掉一颗长斜了的智齿。结果没有去拔牙,忍着。也没有买新衣服,省着。当然,拿了这十块钱,坐火车,奔向古城赛歌维亚,做了一日之游。就在赛歌维亚的老广场上,挂着这好多只黑色的酒袋。惊见它那么容易的出现在眼前,真有些不能相信。那时候年纪轻,对什么都比较执着,再看绕着酒袋的竟是一股粗麻绳时,爱悦之心又加了许多,立意要把它买下来。
买个酒袋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付完了钱,店主把人叫进店里面去,开始教我怎么保养它,说:先得用白兰地酒给倒进去,不停的晃很久很久,再把酒倒出来——那时里面塞缝的胶也可以跟着洗干净了。以后的日子,无论喝是不喝,总得注满了葡萄酒,那酒袋才不会干。
买下了酒袋,吃了一点东西,没了回程的车钱。这倒也很容易,那天傍晚,坐在一辆大卡车司机的位子旁回到马德里——搭便车的。
许多许多年过去了,这个皮酒袋总是被照顾得很当心。即使人去旅行时,放在西班牙家中的它,总也注满了酒挂在墙上。
倒是这一次回到台湾来之后,一直让跟回来的它干干的躺在箱子里。总想,有时间时,上街买一瓶好葡萄酒去浸软它,而时间一直不够用,这个应当可以用一辈子的东西,竟在自己的国土上,一日一日干瘪下去。就如我的人一般,在这儿,酒也不大喝了,因为那种苦苦涩涩的葡萄酒并不好找。
在这儿,一般人喝的葡萄酒,不是太甜就是酸的。由一个酒袋,几乎想扯出另一篇《酒经》来。
每看台湾电视上,大富人家喝洋酒时,将杯子用错,心里总有一丝好奇和惊讶——我们的崇洋心理不减,可是又不够透呀。
它躺在一个大花搪瓷的脸盆里,上面盖了一大堆彩色的尼龙珠串和发夹,整个的小摊子,除了十字架之外,全是现代的制品,翻到这古旧的花纹和造型,我停住了。然后将它拿出来,在清晨的阳光下琢磨了一会儿,只因它那么的美,动了一丝温柔,轻轻问那个卖东西的印第安女人:“是你个人的东西吗?”她漠然的点点头,然后用手抓一小块米饭往口里送。十字架的顶端,可以挂的地方,原先扎着一段粗麻绳,好似一向是有人将它挂在墙上的样子。“你挂在家里的?”我又问,女人又点点头。她说了一个价钱,没法说公不公道,这完全要看买主自定的价值何在。我没有还价,将要的价钱交了出去。
“那我就拿走啦!”我对那个女人说,心底升起了一丝歉疚,毕竟它是一个有着宗教意义的东西,我用钱将它买了下来,总觉对不住原先的主人。
“我会好好的给你保存的。”我说,摊主人没有搭理我,收好了钱,她将被我掏散的那一大堆珠子又用手铺平,起劲的喊起下一个顾客来。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