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察(149)

2025-10-10 评论

    “哎,萌萌,向你请教个问题成不成?法律方面的。”
    “向我请教?可不敢当。”
    “瞧你,还拿糖。”
    施肖萌脸上的不痛快释解了,但还是矜持了片刻,才说:“什么?你说吧。”
    他稍稍琢磨了一下,说:“某地发生了一起窃案,某人被控告犯有盗窃罪,但是原告只能确认被告去过现场,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他在发案期间正在现场,换句话说,就是直接证据不足,而这个被告呢,虽然否认发案期间去过现场,但也提不出任何证据来加以证明,像这样的案件法院该怎么处理呢?”
    “这算什么?”肖萌好笑地偏过头来,“智力测验还是实际案例?”
    “你别管是什么,该怎样处理吧?”
    “你是搞公安的,连这个也不懂?别故意考我了。”
    “不是,我不大清楚这类问题在刑法理论上怎样解释。”
    “这个问题跟刑法没关系,这是属于诉讼法范畴内的举证责任问题。按照咱们国家的刑事诉讼原则,只有原告才负有举证责任,被告是不负举证责任的。”
    “……?”周志明费解地把眉头打了个结。
    “也就是说,原告必须负责向法庭提出被告的犯罪事实,并且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果提不出证据或者证据不完全,就不能认为被告有罪,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是无须向法庭提出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的,没这个义务,就好比我说你杀了人,可又拿不出多少证据来,而你呢,却完全用不着来解释你没有杀人或者不可能杀人,哪怕你根本解释不清,只要我这个原告提不出确凿的证据来,法院就只能宣告你无罪,不能判的。”
    “啊,啊,你的意思我懂了。”周志明又想起徐邦呈脱逃的事了,甘向前他们怀疑是他放跑的,不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反倒叫他拿出证明自己没放的证据来,简直不讲理。可他仍然用迷惑的口气问道:“理论上是这么说吧,可实际上,什么叫证据不全呢?找不到直接证据的案件很常见,有时候几个间接证据加在一起不也照样判吗?这种事多了。”
    “这一类案例我们上课的时候也讲过,这就是运用证据的技巧问题了。直接证据找不出来,间接证据如果充足,也可以连结成一条完整的、互相补充和印证的锁链,比如,有证明作案动机的,有证明作案结果的,有证明作案条件的,还有其他证明气候、证明光照度的等等。反正这条锁链运用好了,也是可以定案的。”
    周志明没有再说什么,一脑袋乱麻麻的头绪似乎开解了些。看来马三耀是对的,有现场勘查到的脚印,有作案工具,有作案动机,有作案时间,又有盗窃前科,所有这些间接证据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当然,谁能说不可以定案呢?
    “哎,”肖萌在身边又开口了,“问你,你觉得严君这人怎么样?”
    “什么?严君,挺好呀,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了?”他心里有点儿明白,可还是淡淡地问。
    “没什么,随便问问,我认识她嘛。”
    “好好的,干吗问起她来了?”
    “好好的就不能问啦?我看……我看她对你还挺好的。”

    他装作没听懂,“她对谁都挺热心的,我们处里一个姓陆的小伙子很喜欢她,大伙都想帮着促成这个事呢。”
    “啊,是吗?”萌萌笑了。
    他们回到家,厨房的餐桌上摆着快要凉的饭菜,萌萌一边洗着手,一边问吴阿姨:
    “他们都吃过了?”
    “吃过了,都在客厅。”吴阿姨忙着帮他们点火热菜,又带着几分大惊小怪的神气悄悄补了一句:“你爸爸正跟小虹说话呢。”
    果然,他们刚刚吃上头一口饭,就听见施万云在客厅里提高了声音,语气似乎有点异样。
    “怎么能这样比呢,难道这不是‘四人帮’破坏造成的吗?”
    “老是‘四人帮’破坏,‘四人帮’打倒多久了,还赖‘四人帮’?”季虹的声音,“我就不服这个说法。”
    “那你说,你说!因为什么?”施万云明显忍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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