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某某大酒店发生员工被伤害的事件,许晓刚听说后马上打电话要求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抓紧破案,从严处理。2004年上半年,许晓刚收受酒店董事长张某某送的2万美元。
许晓刚的朋友刘某某是南昌某公司老板。刘某某是在逃亡路上与许晓刚成为朋友的。1998年,刘某某因涉嫌伙同他人持枪伤人案,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追捕而逃往北京。当时,许晓刚正在北京出差。刘某某经人介绍结识了这位省公安厅领导,如获至宝。
不久,刘某某为自己案子的事找许晓刚帮忙,许晓刚在刘某某写的材料上作了批示,并与时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打招呼,致使刘某某当时没被立案追究。而刘某某对许晓刚也是言听计从,并不时送钱物给他。
2000年5月份,应许晓刚的要求,刘某某将15万元人民币送到北京交给许晓刚的女朋友陈某。2003年,刘某某送给许晓刚一块价值4万元港币的手表。2004年春节前,刘某某到许晓刚办公室送了10万元。2004年的上半年,许晓刚因临时急用钱向刘某某借了10万元。过后不久,许晓刚将10万元还给刘某某时,刘一时推辞没收,许晓刚就决定不还刘某某钱了。2004年11月左右,许晓刚妻子住院期间,刘某某当着许晓刚的面送了2万元人民币。此外,2000年至2003年,许晓刚共收受刘某某送的过年红包4万元。
也正是有了许晓刚这个朋友,刘某某一直逍遥法外。直至2005年年底,公安机关才对刘某某立案侦查,并以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窝藏罪移送审查起诉。
像刘某某之类的老板“朋友”,许晓刚还有不少。这些“朋友”在充当许晓刚“提款机”的同时,不时享受着从许晓刚那儿寻租权力的种种好处,这种用金钱和权力堆起来的友谊注定难以长久,就像许晓刚后来认识到的那样。
原副省长胡长清的行贿人李某某当时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在江西省看守所服刑。有人找到许晓刚,提出把李某某从江西省看守所转到南昌县看守所服刑。许晓刚大笔一挥,同意李某某转到南昌县看守所。李某某出狱后,便与许晓刚成为知己。李某某为此在2002年和2004年先后将10万元港币和25万元人民币汇入许晓刚的一名情人的账户,以资助她参加两届青年歌手大奖赛。
1996年,许晓刚经人介绍,与江西省某某集团老板游某相识。许晓刚明知其因赌博被收审过,且大量走私汽车,却仍与其打得火热,经常一起吃喝玩乐。许晓刚当然在打自己的“小算盘”:他以支持情妇邓某某出唱片、支持情妇李某买“宝马”轿车、自己“想办点事”为由,先后向游某索要78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
2005年年初,游某的妻子在江西省新余市交通违章,民警要依法扣车。游某随即请许晓刚帮忙。许晓刚打电话过问,要求办案民警妥善“处理好此事”。于是,违章车被当场放行。
臭味相投,充当“黑老大”的保护伞
给许晓刚送钱的还有很多人,但最重要的一个人是号称“江西第一黑”的熊新兴。
2000年3月,先后25次行贿胡长清310万元的江西奥特集团公司董事长周雪华从被临时羁押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招待所脱逃,刚从胡长清专案组出来的许晓刚接着负责查办该案。当时,周雪华的妻子到处找人四处筹钱解救丈夫,但周雪华落难之时,几乎没有人肯帮忙,只有和周雪华有过生意往来的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老板熊新兴借了20万元给周雪华的妻子。
周雪华脱逃后,熊新兴因为这笔借款被公安机关传讯,得以和许晓刚相识。许晓刚觉得熊新兴这个人讲义气,能交。随即,熊新兴成为许晓刚广泛交结的社会网络中最密切的关系之一。许晓刚先后收受、索取熊新兴人民币85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8.2万元的玉镯一对。
从与熊新兴的交往上看,无论表现形式如何复杂,实质却是非常简单,说白了就是两个字——交换。
从此,成了金钱奴仆的许晓刚,便心甘情愿地为熊新兴鞍前马后地效劳。为了显示与熊新兴的特殊关系,许晓刚多次携带妻子或情妇到抚州,并把熊新兴作为“哥们儿”介绍给抚州市党政主要领导、抚州市公安局领导认识,并叫上相关领导陪同到熊新兴那座被当地群众称为“红楼”的联达俱乐部吃喝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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