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高璐阻止了闫舒洋,她不希望丈夫去处理这件事情,她希望依靠自己的能力来解决自己的感情问题。于是,2003年3月底的一个晚上,高璐跟陈华新约好在陈华新的工作室见面。
让高璐没有想到的是,当她独自一人赶到陈华新的工作室,陈华新突然把工作室的门锁上了,两人没谈几句话,暴跳如雷的陈华新就大打出手,把高璐摁在地上重重打了6个耳光!情急之下,高璐用手机给丈夫打了求救电话,刚刚打完电话,恼羞成怒的陈华新一把把手机抢过去,在地上摔得粉碎。
当闫舒洋匆匆赶到陈华新的工作室时,却发现大门被反锁着,他只好打电话报警。等警察赶到时,陈华新才感到事态的严重,他哀求高璐和闫舒洋放过他一次。看到眼前这个自己曾经深爱过的男人,高璐心软了,她连忙向警察解释说:“我们这是朋友之间的矛盾,是家庭纠纷,我们自己来处理吧!”警方见状,也没有再追究。
但是,陈华新的短信和电话骚扰并未因此而停止,忍无可忍的高璐觉得不能再这样纵容这个变本加厉的男人了,她决定与陈华新作个了断,把以前借给陈华新的钱要回来。
但是,高璐在借给陈华新钱的时候,根本没有让他打过借条,陈华新当然不会认帐。高璐把这些情况告诉了丈夫,闫舒洋决定跟高璐一起去讨要这笔钱。他们打电话约见了陈华新,陈华新担心他们闹到工作室去,主动提出到闫舒洋家去谈。
2006年4月2日,陈华新来到闫舒洋和高璐的家。在自己家,闫舒洋面对这个严重影响他们婚姻生活的男人,没说两句话便气愤至极,拿起水果刀把陈华新赶出了家门。在楼下,闫舒洋气愤地说:“你也看到了,我和高璐已经结婚了,你还来打搅我们,这事怎么办你还不知道吗?”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陈华新突然哀求着说:“你们放过我吧,那笔钱我一定会还,等缓缓再说好不好?”见此情景,高璐只好拉着丈夫离开了。
非法拘禁,犯罪之后才明白爱有多痛
如果陈华新因此收手,也许就不会引发一起轰动全国的非法拘禁案了。但是陈华新在高璐和闫舒洋的两次警告后,依然没有停止对高璐的短信骚扰。心力交瘁的高璐觉得自己已经无能为力对付这个男人了,她必须借助外力,用以恶治恶的方式来索要属于自己的钱。
于是,高璐想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学于强,这个在北京闯天下的丹东小伙子有着一身蛮力,也有一付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肝义胆。高璐一个电话过去,他几乎连想都没想,就带着两个同样来自东北的哥们儿来了。
2006年4月21日,高璐、闫舒洋和于强以及于强的几个哥们儿,在朝阳区东大桥路口见到了陈华新,随即,他们开车强行把陈华新带到了位于宣武区广安门外的“聚京缘”酒店。
在“聚京缘”酒店内,高璐终于壮起胆子还给了陈华新3个嘴巴,并逼着陈华新写下了两张欠条,数额分别为17万元的欠款和3万元的精神赔偿。为了保险起见,高璐等人又先后把陈华新转移到了丰台区的“润华宾馆”和“北京一拖红园酒店”继续拘禁。在挨了几顿打后,陈华新终于同意先还一部分钱给高璐。
从4月24日中午开始,陈华新就被高璐等人先后带到了王府井东方新天地和崇文区新世界商城附近的几家银行,从陈华新的银行卡中共取出4.19万元。4月25日下午5点多,高璐让闫舒洋和同学把陈华新送回了公司。临走的时候,高璐有点于心不忍,她从索要回来的钱中拿出2000元给了陈华新,善良的高璐说:“给你点钱当生活费吧,我不想赶尽杀绝。”
4月24日陈华新回到工作室。4月28日,陈华新向北京市朝阳刑警支队报案,称自己被绑架。不久,高璐、闫舒洋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捕。
2006年11月15日,在被关押了165天之后,高璐、闫舒洋非法拘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璐和丈夫闫舒洋,以及同学于强和于强的两位朋友共5名被告人在法警的看押下排队走进法庭,高璐戴着手铐走在最前面。身穿整套休闲服装的她,马尾辫翘得高高的,走路也是昂首挺胸,丝毫不避讳众多镜头。
核实被告人身份时,高璐首先很有礼貌地打了个招呼:“法官好。”据高璐陈述,她和陈华新从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底是恋人关系,在交往过程中,陈华新以父亲生病住院、公司搬家等理由不断向她借钱,数额达17万元。2006年3月高璐结婚后,陈华新仍然发送骚扰短信,高璐想将欠款要回来却只能借助外力,于是给高中同学于强打了电话,于强又找到以前的两个同事,一起相约拘禁了陈华新。高璐承认,在拘禁期间,她出于愤怒打了陈华新三个耳光,然后让他写下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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