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终于作出了一个他认为很明智的决定,他留下来,而我则到新报馆工作,那么即使新报纸做不住,我丢了工作,还有他那一份薪水,万一新报纸很成功……其实他没有想过新报纸会成功,不过他说服不了我,便让我去试试。
我在新报纸的职位是编辑,没有了阿政的照顾,许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决定,我想做一个和阿政一样出色的新闻工作者。
阿政的估计错误了,新报纸非常成功,销量还超过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报纸。这个时候,他们当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乐平的赞赏,他很提携我,给我很多机会,虽然有时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但我也从中得益不少。他处理新闻的手法比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评我们做的新闻,我们会为一宗新闻的处理手法而吵架。
由于表现出色,我在三年间升职加薪数次,在行内也有人赞赏,我很高兴,因为我和阿政的距离接近了,从前经常有人在背后说我利用他,现在证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让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时已是副总编辑。
也在那个时候,我发现我和阿政出了问题,他怀疑洪乐平追求我。
「没有这回事。」我跟他说。
「那他为什么要提拔你?」他反问我。
我很气愤,阿政这样说,就是不认同我的才干,他认为我的发展那么好,是因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骂他。
「不是。」他为自己辩护。
「当初是你作决定的。」我说。
「我知道。」他说,「我却不能阻止你爱上别人。」
「我没有。」我抱着他说,「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我也是。」他紧紧地抱着我。
那以后,他没有再怀疑我跟洪乐平。
一年之后,我又碰上另一个发展机会。洪乐平准备大展拳脚,他决定脱离报界,成立一间公关顾问公司,那是一门潜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当合伙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对。
「好端端当一个港闻编辑,为什么要转行?」他问我。
那时候,我已经厌倦了当一个天天去报道人间惨剧的记者。
「当记者可以有什么前途?」我反问他,「开公关公司是一盘可以赚大钱的生意。」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市侩?」他冷笑。
「你什么时候才肯变得现实一点?」我反过来问他。
「我没有你那么喜欢钱。」他说。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冲口而出。
「是的,我是个不会赚钱的男人,你去找一个会赚钱的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喜欢怎样便怎样。」他不再跟我讨论。 我答应了洪乐平跟他合组公关公司,我以为阿政会慢慢接受我的选择。
我们公司的生意比我们意料中要好,第四个月后已经赚到钱。我和阿政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报馆的一名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门,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连替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
「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那时是严冬,北京应该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国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我赶忙在鞋柜里找出那双雪靴,拿去给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经登上一辆计程车了。
阿政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脚上长满冻疮,我觉得很内疚。
「你为什么不带那双雪靴出门?」我埋怨他。
他没有理我,摊在床上闭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热水出来替他洗脚,我还是头一次替男人洗脚。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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