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他认为,应该正确的选择是什么?捏碎亡灵书?让扶苏的灵魂灰飞烟灭?还是期待扶苏侵占医生的身体?
为什么不能妥协?为什么他需要面对的是这么一道艰难地选择题?
不是他生,就是他亡……
“毕之,吾现在所在的这具身体,是一个对汝很重要的人吗?”温柔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老板恍惚地抬起头,注视着这个因为换了一双温润的眼瞳而显得有些陌生的面容。
很重要的人吗?老板认真地想了想,发觉自己无法否认。他迟疑了片刻,凝重地点了点头。他没有说话,因为面前的这个人身体里的灵魂,对于他来说,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人。
白皙修长的手指按向了他的额头,亲密得就像是在之前的那个梦中一样,只是这次的指尖微凉。
“毕之,汝还是和从前一样。陷入两难之境,向来都是难以抉择。”扶苏细心地擦去了他额上的细汗,唇边带起了一抹纵容的微笑。
“没关系,如同往日一样,吾来帮汝选择。”
“吾刚问过那个法老王,那人的灵魂应该栖息在吾颈中的水苍玉内,暂时无碍。三日后的月圆之夜,灵力鼎盛之时,吾就把这身体还给他。”
老板愣愣地看着他,慢慢松开了紧攥着眼镜的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即使时间已经过了两千多年,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帮别人做决定,而且不容他人质疑。
“那么现在,还有三天的时间,不为吾介绍介绍这里是何处吗?”
和氏璧
三
老板端着茶具推开房门,哑舍的这个店面是有地下室的,他平时就住在地下室中,这间地下室只有一间卧房和一处隔离开来的浴室。他的房间很简单,除了古香古色的明代楠木拔步床之外,就只有一书架的书籍。这些很多都是古书,但却并不是他特意收集,而是平日里随手翻看的。
自然,里面有着各种历史典籍。
他知道扶苏的决定,三日后如果身体还给了医生,那么扶苏的灵魂是绝对经受不住再一次魂魄附体的,所以连备用的身体都不用准备,老板打算让扶苏的灵魂附在和氏璧或者水苍玉上,好玉不光可以滋养人体,更适合魂体的修养。
这一次,他再陪她几千年又何妨?
老板一推开门,就看到扶苏很不适应地翻看着手中的书籍。秦朝的时候还没有纸的出现,一开始的古书都是沿袭书简的书写习惯,从右至左,从上到下的竖版印刷。可是现在在扶苏的手中,却是一本近年来才出版的《二十四史》,扶苏没见过简体字,更不习惯从左至右的横板排版。
老板倒并不意外,只看扶苏手边那些有翻看过痕迹的古旧《史记》,就知道他已经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大概了。历史说长也不长,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
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大秦的皇太子殿下睿智无双,自然不会纠结于那些细碎繁杂的小事。
更何况,那上面写着的史实,有几分真,有几分假,都无从得知。
老板的视线看向红酸枝书桌上的眼镜,扶苏戴不惯眼镜是肯定的,因为医生的眼睛其实并不近视,据他自己说是做过近视激光手术之后,不习惯鼻梁上空空的,才挂上的一副平光眼镜。
“毕之,这书上所写,都是真的吗?”扶苏把有些挡眼睛的过长刘海向脑后梳去,露出光洁的额头。他的心情不太好。他翻遍了屋中史书上关于秦朝的记载,都无法相信在自己死后居然仅仅四年时间,父皇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就轰然倒塌。居然只有四年!就连一向不轻易动怒的扶苏都难免恼火,有点明白了今天看到胡亥的时候,为什么那小子一脸的忐忑不安。
简直就是史上最败家的败家子啊!
老板知道扶苏看到这个肯定会难以置信,其实就算当初亲身经历一切的他,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这就是历史的法则,一个帝国的崩塌永远要比建设一个帝国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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