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了祭司,一目了然。
聚集的人已经足够多时,那少年才开口说话,却是把祭司所有罪行都完全袒露,并连所谓的神罚也解释清楚。
“会预知下暴雨是因为看到有高塔一样的云雾凝聚,明月光环也不是神明降临,不过是月光透过卷云冰晶的映射。”
他杀了祭司还不够,还要全权否决神明的存在。
惊恐蒙昧的视线落在他的身上,林观棠确认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想法。
于是他换了一个说法:
“这不是玄幻世界,没有神明,也不需要祭司,如果你们一定需要一个祭司,那就我来做。”
“现在,我以祭司的名义,要求你们——”
在众人忐忑不安,以为他会报复清算曾经得罪过他的人,以为他会宣布新的祭祀方式,以为他会叫人进奉财物的时候——
他压抑着情绪,缓缓地说:
“请把我的戒指取来。”
在片刻不知所谓的茫然后,一个人喊出来我知道是什么戒指!
随后人群耸动起来,一层层传递着消息,像是翻滚的波浪。
过去很长时间都没找到的戒指,这次不过一个小时,就被人放在盘子里,举在头顶上送了过来。
上面有许多陌生划痕撬痕,大概有人想要拆开分卖,结果却无能为力。
林观棠将戒指拿了过来,轻轻套在断指的缺口上,细细的摩挲着,眼泪一滴滴掉下去。
这是他的戒指,是他爱人家族传下来的戒指。
——他想起来了,他有一个爱人。
他的爱人高大巍峨,如海之大,如山之巅。
他的爱人从不温和,也不仁慈,但也绝不会主动谋害无辜民众,确确实实,从始至终,都执行着庇护的任务。
可他的爱人是谁,又在什么地方?
他拼命回想,记忆却一片空白。
他握着戒指和缺口,抬头看向频繁闪烁的星空。
不知其中哪一颗星辰,有着他思念的人。
此后他力尽所能去驱散愚昧的浓雾,还给这个世界一片晴空。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合上眼睛,再没有睁开。
一切声音光影归于永恒的黑暗,黑暗中又逐渐诞生嘈杂的声音,眼皮微微发热,是感受到阳光照耀。
他睁开眼睛。
入目是白色的天花板,入鼻是独特的消毒水味道,入耳是一阵忙不迭的惊呼:
“小棠宝贝你醒了!”
“小棠!医生,医生,我孩子醒了!”
……
一阵兵荒马乱,他在吵闹声中被推进退出,又感觉头痛欲裂,但只持续一会儿,就缓和下来。
然后陷入巨大的欢喜之中。
他从那该死的愚昧之地穿回来了!
他伸出自己的手指,五指齐全,没任何被切断的痕迹,就连戒指也好好地带在手上。
他找人要来镜子,镜子里的人面容白净五官齐整,也没任何被烧伤的痕迹。
他看向周围,前来看望他的人塞满了整个病房,好在是单人间,不至于影响别的病人休息。
爸爸妈妈絮絮叨叨的说着他生病昏迷以来的事情,好友同学们也述说各种见闻趣事。
他逐渐露出灿烂的笑容,说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不再是无依无靠流落异乡的穿越人士了,他回到属于自己温暖的世界。
这是一个温暖美好的世界。
没有更好的了。
这个世界里,他有亲爱的爸爸妈妈,爸爸不喝酒,妈妈也不吸烟。
嗯……好像有哪里不对,妈妈不吸烟不是很正常的事么,他为什么突然想到这里。
“好孩子,以后妈妈再也不吸烟,你老爸也把酒戒了,咱全家都健健康康的生活,你不是总想着吃咱家附近的那家店吗,出院就吃,我问过医生了,不忌口……”
哦,是了,他想起来了,他的妈妈与众不同,挺喜欢抽烟的。
不过他得病一场把父母都吓了一跳,所以全都戒掉了。
他松了一口气,和父母商量出院后吃喝玩乐的事宜。
出院回去后,街坊邻居也热情亲切的过来嘘寒问暖;
恢复学业后,同学老师们也都时时刻刻都在注意他的状态,自愿帮他记笔记的同学都有两三个。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完美男朋友。
男朋友外冷内热,对其他人爱答不理,对他倒是百依百顺,要什么给什么,甚至林观棠没有说出口,就主动送上许多礼物。
男朋友除了对他好,自身也长相俊美,成绩优异,前途一片光明,出身富裕之家,父母开朗爱笑,早已认过林观棠这个儿子的伴侣。
该说是非常非常完美的男朋友了,他却总觉得不对劲。
上下学路上,课间,吃饭时候……
他盯着男朋友一寸一寸的看,终于想到不对劲的地方是什么。
他的男朋友,头发不应该是白色的吗,眼睛不应该是红色的吗,为什么会全都是黑色的。
可全都是黑色的才正常吧,正常人怎么会有满头白色的头发和红色的眼睛。
为什么……
他抓着头发回想,在头痛欲裂的夹缝中,记忆中好像有谁回答过这个问题。
“这种发色的原因是——”
“少白头。”
“眼睛呢?”
“红眼病。”
……
林观棠终于开口问出来:
“你不是少白头,还得了红眼病吗。”
男朋友仿佛是很震惊一样看着他,然后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说:
“拜托,红眼病又不是绝症,随便治治就好了,头发,当然也是治过了,又用了很贵的染发膏染的哦。”
“为什么……要改变?”
“你都已经恢复正常了,我当然也要做个正常人和你谈恋爱啊。”
原来是这样吗?
林观棠若有所思的点头,接受了这个解释。
接下来的生活,就相当平淡了。
幸福的生活总是平淡的,没有各种凶险波澜,快快乐乐的活着,感觉这种日子能一直延伸到无穷尽的尽头。
但也不是一成不变,一天天的过着,就到了毕业的时候。
大家拍完合照,许多人意识到就此分散可能再也无法见面,于是哭成一团。
林观棠也被这悲伤的气氛感染的眼泪湿润,和同学们说了很多告别的话,签了许多的留名册,等人陆陆续续都散的差不多了。
他才去找不知道等了多久的男朋友。
男朋友送了一个戒指给他。
铂金镶钻的戒指,价格暂且不提,审美相当高级,几乎看到的第一眼,就叫林观棠无比喜悦,仿佛是按照他脑子里想的那样开模定制出来的。
“好看吧!”
男朋友送礼送到正中红心,也相当得意,提出建议说:
“把你手上的那个戒指去掉吧,戴这个。”
林观棠无语的看向他:
“我有十个手指。”
男朋友叹了一口气:
“但放在一起很不协调啊,实话说,你带着的这个戒指也太老土了,完全不衬你青春美少女的气质啊。”
他被男朋友的话逗笑,又抬起手,对着阳光看自己手上的戒指。
纯金且宽厚的戒指,没任何划痕,重重繁复花纹堆积起来,簇拥着一颗硕大的纯白玉石。
想想看只有影视剧里中老年人才会带这种戒指,确实不适合青春少年。
所以自己为什么要整天带着这么一个戒指呢。
好像和自己融为一体了一样,如果不是男朋友突然提起来,他完全想不起来这件事。
说起来,爸爸妈妈似乎也没觉得,他带着这么贵重的东西会被偷被抢,同学们也没觉得他是招摇过市炫耀什么,路人更不会多看一眼。
男朋友又在耳边劝说:
“而且啊,这个戒指这么贵重,万一不小心被偷了怎么办呢,不如收起来放好吧,戴我给你这个就好了,丢了也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