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作妖_作者:长袖扇舞(236)

  一夜无梦,睡眠质量非常高。可早上要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童洛惊恐地发现,自己残废了!

  高强度运动后遗症,乳酸堆积?如果她初中知识还没忘记的话,应该是这样吧。

  ……能有什么办法呢,自然反应,总有这个过程的,多锻炼几次之后就会好一些。

  身残志坚的童洛拖着机械的身躯刚到工作室,就被丁亦铭叫到了办公室,同在办公室的,还有广告业务部的负责人富丽。

  “好事。”丁亦铭敲敲桌子,示意她看一份策划书。“之前御玺有个服装品牌合作商,觉得你画的那一组漫画人物形象不错,刚好公司也打算给你和宋浅出一些周边,所以打算深化合作。其他的合约里都有,你主要是看一下原创特约分成那一块。”

  这年头,之所以有扎堆的少男少女想要往娱乐圈挤,除了觉得明星这职业光鲜亮丽之外,还因为明星挣钱实在是快。

  一个年轻偶像,都不需要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只要有流量有人气,就可以变现成人民币,成为一个奇特的偶像经济现象。

  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面对C端也就是普通消费者挣钱。

  首先,偶像通过大众媒体进行曝光,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流量,积累人气和扩大知名度。比如各类选秀节目,一但火爆,便如燎原之势,各大媒体与平台上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这就是面向大众的媒体曝光。

  然后就是流量变现。有个理论叫做注意力经济,注意力就是人们关注一个主题或一个事件的持久度,这种持久度经过量化,就会形成一大笔无形资产,从而具有价值,得以变现。一旦粉丝有限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某一个焦点上,那么商业价值就随之产生了。

  比如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团体,她们会有自己的小剧场,以小剧场的演出为核心,吸引粉丝形成自己的粉丝生态圈,这样通过小剧场形成的粉丝流量就可以实现价值变现。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全民偶像性的选拔节目的投票收入。最早的选秀类如当年的《超级女声》还是用小灵通发短信投票,比较便宜,而今随着偶像经济发展到现在,想投个票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一般而言,想为你的偶像投一票,你需要购买价值若干元的专辑(或其他周边)一份,想多投几票,你可以选择购买价值更高的应援物品。一个火爆的选秀,前几名的投票折合成人民币,几乎都是千万价格。简直是壕无人性……

  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曝光与宣传进程,偶像们就会通过参与一些特定的内容继续巩固自己的人气,这时的流量可能并不会太多,但是偶像们的定位、风格等个性化的展示会越来越明确,个体的粉丝分化也会越来越明显,偶像们的收益大部分也来源于自己的粉丝们。

  比如举办各种粉丝见面会,产生偶像周边等等。粉丝有自己心仪的偶像后,会对一些与偶像相关的东西感兴趣,把对偶像的感情寄托在一个logo包、T恤上,也是给自己一个强烈归属感的标签。

  童洛不是选秀出身,又签约在御玺这样一个刚成立的工作室,所以从一开始来说,他们的定为并不是从C端挣钱,而是从B端。

  所谓B端,就是指经过团队与经纪公司越来越系统化的运营,偶像们会开始接到一些品牌的代言、站台等活动,这时B端,也就是品牌的合作方开始占主导,偶像们的收入也逐渐从粉丝转向品牌方,品牌依靠偶像的流量实现自身产品收入的增长。

  这也就是为什么你会发现节目里的小哥哥们出道没多久,就可以在微博、地铁等各处看到他们代言的各种东西。商家为偶像付了千万广告费,成就他们的江湖地位。这广告费又来自于每一个买东西的粉丝。

  这就是偶像经济下,小哥哥小姐姐们都要经过的套路,很多网红经历的也是同样的流程。

  “一切都听公司安排呗。”这种本来就是意外的惊喜,代表的意义大于金钱价值——她的手绘作品们就要面对大众啦,进入实用啦!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网文小作者,忽然被告知自己的作品要出版甚至要IP拍成大制作连续剧一样……

  “那行,你的那部分我会帮你多争取。”丁亦铭龙飞凤舞在纸上写着,“根据合作方的初步意愿,主要的形象是御玺和你,所以形象方面,可能要多创作几个,最少一人四个吧;然后,包子,夏绛,我,宋浅的形象,两个备选;对了,酱包可以多几个,这小东西比我们受欢迎;全家福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