盥洗完后到厨房做早餐,她早上有课,得吃饱才有精神,虽然吃外食很方便,但为了省钱她习惯自己煮。
做好后,她端到床前的一张小矮桌吃,她住的是雅房,虽然房间很小,但难得的有小厨房可以做菜。
矮桌前摆着一张电视柜,后方墙上挂着一只年历,柜子上摆满了玩偶饰品、全家福照片和一把小巧古典的金色镜子。
「我怎么又做了两份!」宋岑真哇哇叫,她又多做了一份泡菜炸鸡三明治,都已经过了一年半了,她总是会忘记姊姊已经不在了,多做她的早餐。
「算了,拿来当午餐好了,我要开动了。」她双手合十,喊完开动后大口吃下,露出美味的表情,但还是有遗憾,「还差了一点,还是姊姊做的最好吃。」
她那个姊姊啊,最不会做菜了,但她最拿手的就是泡菜炸鸡,泡菜是姊姊爱吃的,炸鸡是她最爱吃的,姊姊说这样一起吃刚好。
姊姊大了她九岁,念的是英文系,很爱漂亮,总爱做指甲彩绘,穿的永远是最时髦的新装,可是在爸爸做生意失败,和妈妈烧炭自杀后,姊姊就变了,她把指甲剪短,不再涂上任何色彩,不再穿那些昂贵的名牌衣服了,她还申请夜校就读,白天工作,担起抚养她的责任。
当时她才十一岁,夜里只要想到爸妈就会哭,都是姊姊会陪着她、哄着她。
姊姊也很努力想取代妈妈照顾她,还学起妈妈打毛线衣,可惜成果不怎么样,她也想学做菜,但煮的最好却只有泡菜炸鸡。
因为她不想天天吃泡菜炸鸡,只好学做菜,还煮的比姊姊好,每天煮好吃的料理,是她唯一能为姊姊做的事。
她以为自己能和姊姊一直相依为命下去,却没想到,那么疼她的姊姊会在一年半前的一个晚上猝死,医生说姊姊有可能是过劳死,她一想起姊姊这几年辛苦工作着,就难过得要死。姊姊走了,这世上她已经没有亲人了,妈妈当年为了嫁给穷小子的爸爸,早和家人脱离关系,爸爸那里的亲人也不在了,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好寂寞、好孤单,她还有很多话还没对姊姊说,她想对她说,她被系上的某个男同学缠上了,他很讨厌,成天嘻皮笑脸的,才见第二次面就要求她和他交往,而且她分明没答应,他却逢人就说她是他女朋友,更夸张的是,他还硬塞给她他们家的传媳之宝,说以后要跟她结婚,那家伙真是疯了。
他所说的传媳之宝是一面金色的古典小镜子,是个古董,听他说是他们家祖先流传下来的,具有神奇的法力,可以保护她。
会有什么法力?她才不信呢,这根本是他把妹的绝技!当时,她心里是这么想的。
但她万万没想到,神奇的事真发生了,某天她出了一场车祸,在她骑着脚踏车要帮姊姊买生日蛋糕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上,当场飞了出去,被送到医院,在意识模糊间,她感觉被一层温暖的光包裹住,待醒来后,她发现医护人员都直呼是奇迹,因为她原本几乎要被断定为植物人了。
而就在她醒来的前一天晚上,姊姊就猝死了,她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姊姊死后,她才知道姊姊省吃俭用,留了许多积蓄给她,让她不用打工就可以顺利念完大学。
宋岑真感伤完,很快将三明治吃一吃,她还有课要上呢。
吃完后,她将盘子和杯子拿到流理台洗,再将桌子擦了擦,整理得干干净净。
一个人住后,必须独立自主的照顾好自己,打理好日常生活,才能不让在天上的姊姊担心,她以后还要成为像姊姊那样的女强人,所以她要好好念书,才能进最好的公司。
铃铃……
宋岑真正在换外出服,在心里怨了声那家伙也太早来了吧,还有,她有答应要让他接送吗?每天都早早来按门铃是怎么回事?
她不理会,继续换衣服。
下一秒,手机的旋律开始响了。
宋岑真在心里骂着,到底是谁出卖她,把她的号码给那家伙的!
在门铃和手机轮流轰炸后,宋岑真终于换好衣服,背好放满课本的背包。
最后出门前,她朝爸妈和姊姊的神主牌位上了香,如平常一般报告道:「爸、妈、姊姊,我去上课了。」
踏出了家门,宋岑真看到有个长相俊朗又阳光的男孩在等她。
「小真,走吧!」男孩笑咪咪道。
「我有说要让你载吗?」宋岑真嘴唇得高高的,却酿着甜蜜,看起来并没有嘴巴说得那么讨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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