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市区东北角的大学城里,有一间叫做SouthparkCoffee的咖啡馆,店名直译,应是叫做“南方公园”。
“南方公园”是个漂亮的地方,店面装潢很有《老友记》中纽约中央公园咖啡馆的味道,门前一排小树。进入店内,可以看见泥土色的砖墙墙面上挂着色彩鲜明的大幅招贴画;店中央摆了个绵软肥硕的橘红色大沙发,茶几上放着一摞时尚杂志;半人高的吧台后,帅帅老板和可爱女店员在咖啡机旁忙碌。
而可爱女店员葛芮丝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会叫“南方”公园。这里分明是城市的北方。
三个月前,葛芮丝自一所二流大学毕业。苦于找不到工作的她在网上看见了咖啡馆的征人启示,于是硬着头皮跑来这里应征。
在那天以前,她这辈子没泡过一杯咖啡,咖啡机怎么用,上面为什么有那些按钮和把手,她统统不知道。
然而幸运的是,这间咖啡馆的主人很和善——他是个皮相俊美、戴着无框眼镜的高瘦男子。当时他翻看着葛芮丝的履历,抿抿玫瑰色的薄唇,善解人意地问了一句:“不会可以学,你说是吧?”
葛芮丝呆怔着,脸红了,这原本是她想说的话来着。老板真善良啊,真和气啊,心眼儿真好啊,长得又那么帅……她激动地捧住两腮,眼中闪烁粉红鸡心符号。
就这样,葛芮丝留下了。由大学毕业生变成一个系围裙端咖啡的女侍应生,理想和现实有落差。可是,只要一想到能和这么帅的老板一起工作,她心理就平衡了——岂止是平衡,简直死而无憾啊。
三个月后。葛芮丝这侍应生的工作干得是风风火火,有模有样。虽然经常把面包条掉进工作间的水槽里,至今分不清低咖啡因和无咖啡因的区别,但是——她自信十足,觉得自己是个超棒的女侍应生来着。
而且,在这里工作,有花红哪。老板就是她的花红。三个月的短暂相处,让她把自己对老板的仰慕升华成暗恋。
这个老板……唉唉,不知该怎么形容,反正就真的很帅。他脸上总是挂着云淡风轻的笑意,手撑下巴站在吧台后看店内的客人来去。
他经常说,客人很好看,他们脸上有很多故事。
可是葛芮丝觉得,最好看的是老板。他不仅是个动听的故事,还是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呢。
于是,小小的南方公园咖啡馆里,每天每天,老板看客人,葛芮丝看老板。
很多故事,在这里展开——话说在大学城的附属菜场里头,有一道诡异风景线。
每日清晨六时整,那传说中的那个女人都会出现。她蓄楔形短发,面孔俏丽,个子不高,瘦瘦的,但爱穿深色裹身套装,整个人看起来很迷你。
她臂弯里挎着一只超大的藤编篮子,和整体造型完全不搭配,然而俏脸上笑容自豪,眼神熠熠生辉,虽然是来买菜的,但看上去更像是来朝圣。
她一步步跨进这菜场,巡礼似的将每个菜摊环视一遍,她脊背挺直,高跟鞋将地面踩得“咚咚”作响。
一看见她,菜摊后众小贩纷纷变了脸色,有几个甚至开始收拢面前摊位,摆出一副赶着去逃命的慌张模样。
女人走了几步,突然目光一亮,脚步顿住,停在菜贩甲的摊位前。
菜贩甲倒抽一口冷气:今天运气真背。但仍硬着头皮上前招呼客人:“早,向小姐想买点什么?今天的空心菜很新鲜噢。”被叫做“向小姐”的短发美女稍稍抬眼,给了他不咸不淡的一瞟,然后开口:“不新鲜。”伸出涂着艳色蔻丹的纤纤玉指,拨弄了几下碧绿的空心菜叶,“喷过水,起码增重三分之一,好黑心。”锐利指甲划破叶片,接着很不留情地捏了两下茎部,娇呼一声,“叶子太蔫,茎又硬得可以拿来吹长笛,这样真的可以吃?”最后,晶润红唇一抿,给出结论,“不合格的蔬菜,就不该被称为蔬菜。”
你你你……算你狠!菜贩甲被她批得面有菜色,一面承受着四周同行飞抛过来的幸灾乐祸眼神一面恼羞成怒地反驳:“不是蔬菜是什么?”
“是杂草。”向小姐好心知会他,然后迈着女皇般骄傲的步子走开。
臭女人,老处女,心理变态!菜贩甲在她身后用尖锐眼神射杀她。而向小姐浑然不觉,前行的脚步依然乐颠颠。在她身后几步处,亦步亦趋地跟着一大群手挽菜篮的欧巴桑,她们个个用瞻仰权威的目光瞻仰向小姐美丽神气的背影。
随即,欧巴桑们一起唾弃菜贩甲的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