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女人终归是虚荣的,谁都想成为红颜祸水;有个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无心工作荒废事业,感觉竟然是这么的……甜蜜。
她伸手按了按自己突然发烫起来的耳朵:秦珂,你这是怎么了?三十岁的人了,竟像个二八少女一般发花痴?
颜真夏说,热恋中的女人浑身上下都会发光。那么她想,她是逃不过这一劫了。和唐仲行交往以后,整个人明显快乐起来。清晨洗脸时,会觉得自己双眼亮闪闪的;每次讲完电话,嘴角都不自觉扬起微笑弧度;晚上躺在床上想到那个人,会突然傻笑将头蒙入被中,回味白天与他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当爱情再度来袭,所有的症状她都不能幸免。和唐仲行一样,她也病了,病得好快乐。二十分钟以后,唐仲行终于搞定翌日要呈给大哥的道歉信;秦珂坐在他身旁看他关了电脑,开口催促:“好了,快去睡。”
想不到他一反手抱住她,“你今天好漂亮。”
“神经病。”她一掌推开他,眼中却忍不住含笑。
“你好香……”他继续和她胡闹,将脸庞埋入她肩窝,用力闻着她身上馨香。
“好了啦,快去睡……”
“陪我一起睡。”
“色狼,做梦!”
两个人在沙发上拉扯了一会儿,秦珂顺利地把男友赶进卧室。看着他乖乖躺倒在床铺中,她替他掖好被角,来到厨房。
她细心检视冰箱里的食品,发现鸡蛋上用马克笔画了笑脸,牛奶喝得所剩无几。于是她又来到客厅,找出便条纸列出今日要补充购进的食材。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脸上带着笑,心中酥软。
原来再强悍的大女人,在爱人面前也化身为没出息没志向的小女人。等唐仲行睡着以后,秦珂悄悄出门,来到他楼下的超市买东西。他这几天连续加班太劳累了,她准备熬点生菜鱼片粥给他喝。
秦珂手推小车在生鲜区徘徊。她慎重地打量着水箱里的肥美大鱼,考虑哪一种鱼熬粥比较好,青鱼还是墨鱼?
突然间,她不经意地一扭头,眼角掠过一个似曾相识身影。
那人是……秦珂怔住。她认得那个人,曾经,她以为自己会永远恨着他。
那是她大学时代的男友,曾给过她一段短暂激情,也狠狠地抛弃过她。多年的时光过去了,他样子没变,依旧高大俊挺,眉宇间有淡淡的笑意。只是小肚子也许凸出了几分,头发比以前稀少了……
秦珂闪身躲到一排货架后头。因为她看见他并不是一个人,他身旁有位卷发女子,脸圆圆的,长得很秀丽,小腹凸出,穿着孕妇装和船形鞋。
然后,秦珂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原来他已经结婚了,太太也怀孕了;原来,他过得很普通,身上外套甚至不是名牌;原来,曾经在情场上叱咤风云、爱了无数回的男人,也难免回归家庭,还携着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来逛超市。
原来,这就是时间的力量。她过去深爱过的男人老了,她长大了。她的心碎过一回,现在修补起来,还不算晚。
在这一刻,秦珂突然深深觉出自己的幸运。她遇上唐仲行,原来是人生最好的时分;今天她重遇昔日恋人,一瞬间心如明镜,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
她爱唐仲行。
自始至终,秦珂都没有让那男人发现自己的存在。她小心地避开了那一对夫妻可能会走的路线,绕道来到生鲜区买下肥鱼,满心欢喜地去结账。既然不恨那个人了,也就没有必要故意现身去为难他和他太太。她如果是够聪明够大方的女人,就应该和旧情人比赛谁过得更幸福。
提着买回的鱼和葱姜走上男友唐仲行的公寓台阶时,秦珂确定,自己现在——过得很幸福。
稍晚时分,唐仲行从梦中醒来,鼻端嗅到鱼片粥的鲜美味道。他循着那香味来到厨房,看见一个娇小背影在料理台旁忙碌着,腰间系着围裙,双手沾着水滴。
她真漂亮。他踩着拖鞋,站在原地神情恍惚。感冒还没好,脑袋还晕乎乎的;可是他以为自己看到了仙女。
这时,秦珂回过头来,看见站在厨房门口的唐仲行,她忍不住笑了,“你睡醒了?”
“唔。”他点头,声音还嗡嗡的。
秦珂皱眉,放下手上的活儿走到他面前,伸手摸摸他额头,“有些发烧呢,家里有退烧药吗?”
唐仲行突然一把拉下她的手,墨色双眸定定地凝视着她,脱口而出:“秦珂,不如我们结婚?”
“啊?”秦珂愣住,片刻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脑子烧糊涂了哦?我们才交往不到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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