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有吧,我刚交完功课呢!”她还保留着在校时的习惯,把工作也叫做功课,“我最少有半个月是空闲的。”
“呵呵,真好。我下月初出国公干二十天,怎么样,一起去玩?”赵兰清问道,俏脸上精致的妆容闪着迷人的神彩。
与清丽简约的夏汐不同,赵兰清是个标准的大美人。
“太棒了,我正打算出国旅游呢!你看——”夏汐转动显示屏,让赵兰清看她刚刚开启的网页,“我先前还在网上搜索出游点呢。”
赵兰清是外贸公司的职员,经常要出差,夏汐没杂务缠身时便和她一起去。两个女人,一个工作,一个游玩。赵兰清忙完公事后,若仍有时间,便加入夏汐的游走行列,总是玩得乐不思归。所以,每每出公差,她都习惯叫上夏汐。
而夏汐也热衷旅游。出游嘛,有个伴儿总好过孤身行走。平时一个人闭关写作已经够闷的了,她不喜欢一个人的旅程。所以,在赵兰清公干时跟随着游玩对她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既省去订酒店的麻烦,又免除了舟车烦恼,因为这些赵兰清都会安排。
“我这次是去加拿大。你的护照没有过期吧?”赵兰清一边踢去高跟鞋,一边将高高挽起的长发披散下来,整个人儿慵懒而闲散,显得十分妩媚。
“没有。”夏汐粲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梨涡,“你去年才帮我办的,你忘啦?”
“对喔——是了,你吃过晚饭没?”
“没有。”夏汐站起来,望向窗外,发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关掉电脑,问赵兰清:“你也没吃吧?我们去‘经典’吃黑椒牛扒怎么样?”
“好啊,听说他们最近新推出了一款‘蓝莓烩鱼丁’好像蛮不错的。”赵兰清转身赤足折回自己的房间,“我先补个妆,你快点换衣服。要不要约喜之郎一起去啊?”
“不要不要不要,我们吃饭关他什么事嘛。”夏汐嘟囔,扯了条麻质的细带裙子走进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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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你所知,我叫夏汐,单身。两年前大学毕业后独自来到这个陌生而热闹的城市。
这个地方寸土如金,通过房屋中介,我和一个在外贸公司上班的女孩子赵兰清合租一套公寓。我们几乎无话不说,认识不久便结成了知己。
她和我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爱结交男人,是那种不谈恋爱就会枯萎的漂亮女孩,男人是她的滋润养分。而我,最喜欢吃和睡,以及写文章,不过赵兰清说我是一个只知道埋头码字赚钱的闷木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做自由撰稿人的我,最开心的其实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了睡,睡了吃,而且还长不胖。赵兰清一定是羡慕我才那样形容的。
喜之郎就是许之宁,喜之郎是赵兰清发明的叫法,因为她很爱吃喜之郎果冻布丁。他追求我追得很紧,我躲他躲得密。
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虽然我的记忆力相当好,细枝末节的事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中学时曾背过《现代汉语词典》,基本上熟记了当中每个词组和成语的注释,但却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我只是大概记得赵兰清提过他任职的公司是她们的客户。
赵兰清是客户代表,有次她陪客户吃饭时恰好我也在那间餐厅里用餐,她过来跟我打招呼,当时她旁边的一个男人直对我行注目礼,后来赵兰清告诉我,那个男人叫许之宁,餐宴结束后他便闪烁其词地向她技巧性地询问我的姓名和年龄,以及婚否。
后来他辞任了那家公司,后来他迁居到与我相同的一个城市,后来他——
似乎没有后来了。后来就是现在,他常常出现于我的周围,以一个追求者的姿态。这些都是赵兰清告诉我的。
追求者?
我当然知道他在追我,可是我假装糊涂。我还没有作好谈恋爱的准备呢。
许之宁——喜之郎,赵兰清总是在我的面前提起他。这个男人,关我什么事呢?赵兰清喜欢把男人比喻成服装,她说许之宁是名牌西服。
假若不合适自己,那又有什么用?
我比较喜欢休闲服。而你,就是一套舒适的休闲服。
我后来常常想,如果那一次,我没有跟随赵兰清一起差游,或者说,赵兰清出差的国家不是加拿大,我,应该是永远也不会遇见你吧?我也应该不会那么快就爱上一个人吧?
没有如果。
只有那次忘也忘不掉的温哥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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