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青青的话立刻被截断,「他哪有武功盖世啊?」对於这一点,思苗始终不肯承认。
「小姐,人家姑爷都把你打得落花流水了,人家还不算是武功盖世啊?」青青糗她,而思苗最讨厌别人提起这件事了。
说起她那个姊夫,就是这一点不得人缘,明明知道她极爱面子,与她过招比武,却又不懂得礼让她几分,居然真枪实弹的跟她过招,打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害她成了云霄洞里众人茶余饭後的笑柄。
基於这一点,她房思苗与燕九霄就这么结下不解的梁子,那燕九宵这辈子都别想得到她的好感,哼!怎样?她就是这么小人啦!
想起前仇旧恨,思苗小家子气得嘟起丰润的嘴,一副气嘟嘟的模样,俨然还是一副小孩子样。
倒是那个还躺在血泊中的男人,他皱著眉,极不愿意睁开眼来瞧这两个蹲在他身侧,猛对他评头论足的姑娘家。
她们两个还真当他是死人是不是?
当著他的面对他评头论足不说,另一个还极尽能事的诋毁他,一会儿说他没用,一会儿又说他技不如人、不济事,说什么他比另一个男人还不如!
奇怪了哩!他有事没事做啥跟另一个男人比较?而且,他济不济事,关她们两个什么屁事?要她们两个来多管闲事!
于稟庆真想把她们两个给轰走,无奈的是他伤重在身,连动都动不了了,更遑论出手赶人,是以,他只能无奈的躺在地上,静静的听那主仆俩继续商议要不要把他救回家。
要他自己选择,他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让她们两个救——
原因嘛!其一,两人之中地位似乎比较卑微的那一个,好像不怎么看得起他,而他乃堂堂一方霸主,竟让一个黄毛丫头给看得那么轻,到最後还要她伸出援手救他,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是要落人笑柄?
再者,他还得回城里去,要不,他的地位便立即会有人取而代之,是以,现在他只求她们两个不要再聒噪下去,只要能让他安安静静的在这里躲过一劫,届时,天下还会是他的。
但等等——
那是什么声音?
「噤声!」于稟庆用尽所有的力气命令思苗两主仆,刚刚,他似乎听到远处有纷沓而来的马蹄声,他怕是南朝的鹰犬们要来取他的性命。
可恶!南朝那些小人们净使些卑劣手段,今儿个要不是他以一敌百,他也不会落入这等险境,最後还让两个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姑娘把他给看轻了,说他手无缚鸡之力,又说他武功技不如人……
在她俩的言谈之间,简直就是把他于稟庆跟「无能」两字画上了等号。
「哇——他睁开眼睛了耶!」思苗惊呼著。
而他则恨恨的瞪了她一眼,他明明要她噤声的不是吗?那她还喳呼个什么劲?
「他的眼睛好漂亮喔!」虽然被瞪了,但思苗还是忍不住小声的赞叹著。她与青青交头接耳地说道:「我决定了,就是他了。」她要把他掳回家,给她阿姊当丈夫。
「小姐,这怎么成?」青青有意见。
「为什么不成?」
「他看起来很凶耶!」瞧,他明明人还虚著,可瞧他刚刚瞪苗苗小姐那一眼,其威力可是挺凶狠的呢!
「而且,他看起来不识字。」青青又说,她知道她家大小姐最在乎这件事了,苗苗小姐总认为能与大小姐匹配的合该是个温文儒雅的书生,而这男人——
很显然的,他不是。
他的目光太凌厉,一点也不像是个文弱书生。「小姐,他铁定跟大姑爷一样,是个武夫。」
武夫!
她们现在是在说他吗?
于稟庆显然有些惊讶,打从他出生以来,便是权贵加身,他一直以为自己有那种浑然天成的王侯尊相,没想到今日竟让个小姑娘把他看成一个粗鲁不文的山野莽夫了!
于稟庆听了差点要吐血,而思苗则是侧著脸看他,与他四目相对。
她有一双明亮清澄的眼睛,那是她全身上下仅有的优点,也是唯一称得上是「美丽」的地方。
她的眼睛像是两潭温泉水,柔得可以,也媚得可以。于稟庆有一瞬间的失神——为了她眼底的神釆。
思苗倏地一笑,是那种极没心机的笑,刹那间,思苗的整张小脸因那笑而整个亮了起来;而于稟庆竟让她这一笑给笑丢了魂魄,他的心震荡於她的笑容之间,久久无法回神。
就在这个时候,达达的马蹄声接近,听起来相当的急促!
「小姐,有生人接近!」青青警戒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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