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水女神是何人你知道?”
“不清楚。”她一个劲儿的摇头。“上回见小姐画一美人临水舞翩翩的图像,我问过你,你说是洛水女神。我以为,小姐的美貌是不输给她的。”
宝宝有些失笑了,随兴之作,她倒记得。
“我画的是我娘,以我娘的形貌加以想像而画成。因为谁也没见过洛神,只能由曹植的“洛神赋”里所描述的加以揣想,终究不着边际。我娘是我所知道最美的女子。绝艳飘逸,致使我爹情思,终身难忘,真当得起洛神美名。”
“难怪她能出生小姐这位绝代小佳人来。”
她逸出一声笑。“你今晚嘴待别甜,真怕我不让你嫁出去啊!”
““小姐,我说的可都是实话。”
“才怪,你是怕我刁难你,不让你嫁。”
“你冤枉我了,小姐,我不敢欺瞒你…”
小棒头还要指天立地的发誓,但宝宝已笑得直不起腰来。
可怜的小棒头,又给耍了!奇怪她这样老实的人怎会遇上一个最不老实的主人?
她突然好同情她自己哦!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红颜薄命”呢?唉,叹息啊!
“这个女人有毛病!”与会众人,莫不在心里头这样嘀咕着。
宴席上,首先上桌的是四个极精致的冷碟,瞧着很开胃,卫紫衣坐在主位上,意思意思的先夹一筷子,众人便都开动的开动、斟酒的斟酒,颇为快意。
只有她,从怀里取出一块丝帕,聚精会神、慢条斯理的,将她面前那只描金红花瓷碗由里到外擦拭了两三遍,擦好了碗,筷子也一根一根拿起来擦,擦到她满意了,则换调羹、小碟子,足足用去一刻钟的时间。
如此淡雅妍丽的一位美人,说是来自“明义堂”已教人怔了征,偏偏又有这等奇怪的毛病,就愈发招人测目了。
宝宝愈看愈有趣。“庄姑娘。怎不用菜?”
庄月色娇怯地看了她一眼,终于将目光移向面前的四碟佳肴。左看看右看看,简直挑不出一个可以安然下着的地方,摇了摇头,又把筷子搁在碗上——直接放置桌上未免不洁,而那只碗至少能确定是这屋里头最干净的东西了。
这时,热菜上桌了,照规矩,都是主人象征性的先夹一筷子。当庄月色眼睁睁的看着卫紫衣的筷子往菜盘里伸去,她简直花容失色,倒尽胃口。
宝宝轻声招呼她:“庄姑娘,你不爱吃冷食是吧?这两道扒羊肉条和菊花鸡可都是热呼呼的,口味道地,鲜嫩香腴,你试试看!”
“多谢。”她嘴上这么说,可哪里下得了著呀?看到那些男人们放怀吃喝,个个吃得油嘴滑舌,菜盘里不都沾满了臭男人的口水吗?这菜如何还能吃得?
“怎么又放下筷子了?”
“还不饿嘛!”庄月色觉得饿死事小,“失洁”事大。
“敢情你不爱吃大鱼大肉?不打紧。等会儿有几道较清淡的素肴,姑娘可多用些。”因对方是女客,宝宝善尽待客之责。
等素肴上了桌,庄月色稍一踌躇,又教那群大食量的男人捷足先登。再干净的菜色也瞧着怪恶心的,又不吃了,脸上的脸色很难再维持平静,总算没有当场作出呕吐状,给他们留一点面子,心想:“金龙社”号称江北第一大帮派,果真人才济济,只是吃相太差,不爱清洁,未免美中不足。
却不知在场诸分心里都在嘀咕:这女人究竟有什么毛病啊?
卫紫衣着在眼里,已然明白几分。过去听说有一种人爱洁成癖,爱干净到成了一种毛病,一丝灰尘都容不下,那一双眼睛忙着寻寻觅觅,生怕有一丁点不洁的东西站污了自己的灵魂,那一颗心门扉紧闭,不教一丝污垢登堂入室。看来传闻不假,这位庄姑娘便是其中之一,就不知她的毛病严重到什么程度?
爱干净总比邋遢好,然而,照眼亮的碗碟她擦了又擦,涟跟别人共食一盘菜都嫌污秽,未免矫枉过正,失之孤寡,直教人想敬而远之。
他有点后悔没先接见庄月色便贸然安排夜宴,否则多少能瞧出点端倪,早早打发她走。也是宝宝喊无聊,他知道她爱热闹,便顺水推舟准备热闹一下。这会儿,果真有好戏看了,人人拿庄月色当奇珍异兽般的打量。
她也真能忍耐,美酒佳肴当前而不受引诱。最后端出两色甜点:百果蜜糕和千层酥。男人们没兴致,只有秦宝宝食指大动,不过卫紫衣朝她使了一个眼色,他俩心灵相通,宝宝便将甜点让给任月色,终于让她伸出筷子,吃下一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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