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意之余,大摇大摆地晃出城门,竟然也没人拦住她。
「看来皇阿玛养了一堆饭桶,连本格格也认不得了!」出了城门,自言自语地嘀咕着,灵机一闪,掩着嘴窃笑。「那本格格就替皇阿玛充当钦差,一方面了解民间疾苦,一方面探查贪官裨吏,回宫后再要皇阿玛开除一干恭食俸禄的米虫!」
所以说洞房夜她出外「溜达」是对的,嫁人有啥用处?不如她代皇阿玛巡视天下来得要紧!
天晚时,自她离城已约莫走了六里路,渐渐走进山脚下,附近没有人家,前头是一条腰带似的小溪弯弯,溪畔一块块怜珣大石,表面平滑完整,刚巧够一个人平躺在上头。
看来无法投宿了,只能在小溪边睡下。虽然是个娇格格,嫿婧倒也随遇而安,不以为意,不计较露宿在荒郊野外。
对嫿婧而言,要她嫁人才是一件教她痛苦万分的事。
就这样接连着在乡郊露宿了三夜,尚幸这时节是仲夏期,夜晚不致过分露凉,要不她大概会冻死在离城外十多里的山脚下了。
就这样往南方走,一连走了三日夜,走得她脚痛腿痠,连哀嚎都嫌无力,正想着老天大概要惩罚她「抛夫」的恶行,让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累死在荒郊野外时,前头竟然出现了一座城镇。
「看来老天爷公公还是疼我的,祂老人家肯定是不舍得我死!想来那也是当然的,要是我死了,世上还哪里去找像我这么花容月貌的美人?」对着小溪流,嫿婧得意洋洋地自言自语。
老天爷有灵,要是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自夸之词,大概要替她汗颜。
「还得先找家客栈洗洗身子才成!」
三天没沾水的她,浑身脏兮兮的还发出一阵阵异味,外人看起来已经像是个小乞丐了。
可她倒是不在乎的!像个小乞丐更好,不过在三天前她还是格格的时候,旁人总是人前人后的奉承她,想当个人人嫌弃的小乞儿,之于她而言,可是求之不得的角色,况且现下这副尊荣,也省得替自个儿惹麻烦!
进了城,找了一家名叫「悦来」的客栈,才要踏进门,就被手上甩着布巾的店小二轰了出去。
「去去去!咱们这儿开的是客栈不是救济堂,要饭的别往咱们这儿进!」店小二仰着两颗大鼻孔,睥睨着眼前浑身脏兮兮的小乞丐。
「喂!谁是要饭的?瞎了你的狗眼,敢轰本格」本姑娘出去?」嫿婧瞪了眼,怒视狗眼看人低的店小二。
店小二也瞪大眼。他还是头一回见识这么凶的乞丐!
「瞧你一身脏兮兮的!不是要饭的?是要饭的我就敢轰你,怎样?」店小二挡在大门口,一脸凶相。
「不怎么样!」嫿婧从怀里掏出银子,在店小二跟前兜了一圈,又揣回她自个儿怀里。
店小二两颗眼珠子跟着白花花的银子兜转了一圈,见银子又收进袋里,他狠狠咽了口口水。
「要饭的?现下要饭的我有钱,有钱就是大爷!」嫿婧衬着见钱眼开的店小二,践得二五八万。
这会儿就算店小二不情不愿,也得低声下气地招呼:「咳,姑娘,里边儿请吧?」
「要饭的我——可以进去了?」嫿婧指着自个儿脏兮兮的鼻头,一眼高、一眼低睥睨着店小二。
「当然,当然可以!」
嫿婧满意地点头,小手一挥。「好狗不挡路。」
店小二脸上一阵白、一阵青。
嫿婧撇起嘴,大摇大摆地晃进客栈大门。
选了一桌傍窗的位子,因为她身上的异味,周遭吃饭的客人闪的闪、抛白眼的抛白眼,没一个脸色好看的!
嫿婧反倒乐得自在,没人在旁边玑咕、闪得越远越好,她可以清清闲闲地吃一顿饭。
只有邻桌一个脸上没啥表情的酷男是个例外,自始至终无动于衷地照旧吃他的菜、喝他的酒,一副天塌下来也不干他事的酷样!
瞧这男人好看是好看,可惜就是脸上没啥表情,喜怒不形于色,比起她那酷酷的皇阿玛半点也不逊色。
点的菜上桌了,肚子早饿得机哩咕噜叫,迫不及待塞了满嘴食物,边偷偷衬着眼观察人家酷男吃东西,心底好奇得很,无聊的幻想着酷男蹲便桶的德行……忍不住「璞哧」一声笑出来,嘴里还来不及嚼烂的饭菜,很不给面子地喷了对面满桌!
气氛一时变得有点尴尬,酷男那双筷子里还挟着菜的手停在半空,挺直的背脊微微僵住,眼睛瞪着他来不及入口的菜,就是不肯往嫿婧这桌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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