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百忙之中写信,并非有所图,而是近日想你这个小老弟想得紧,即使,你我根本未曾谋面。
呵,我还记得那一年我们是如何相识的,就在……算了,遥想当年是老头子才会干的事。言归正传,咱俩虽然没有看过彼此的容貌,也没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更算不上是生死之交——至少,当我有难时,我不奢求你如天神下凡般出现在我面前,而我也还不到为你两肋插刀的地步。可是,挺之小老弟,信还是要写的,你可不要无聊发闷时才给老哥哥我写封信,那很没义气的,你懂不懂?
所以,快快来信!速速来信!
就算你在大病,就算你在上茅厕,就算你在妓院嫖妓,你也快点写信来!我知道你穷,买不起纸,你就直接在我书信反面写,我写了几张,你就得写满它,以示公平。
对,现在我还在喜逢镇东南街宫家大宅里,别怀疑,这地址跟你上回写来的一模一样,我还没走!
你一定很怀疑,为什麽一向云游四海、浪迹天涯的我,这回在宫宅住了这麽久?不是我乐不思蜀,而是盛情难却啊!
我知道你一辈子就守著那间小小的「杨柳信局」,没见过什麽世面,更无法理解生死之交的真义。
为兄我,广结善缘,天下间处处是我生死之交,人人一见我就抱著大腿不放,求我小住几天……唉,我一向随和又不懂拒绝人,天天山珍海味,顿顿鲍鱼龙虾,吃得我都生腻了!
闲话少说,眼下我只怕还会在宫家多住一阵,你没空也得来信,最好天天写,不然我一定掀了杨柳信局的屋顶,让你连工作也没得做!
拾儿於百忙中留笔
※※※
「好像不够狠……改成『我先轰了杨柳信局,再在信局前泼洒狗粪,让人天天不敢进去,你们一笔生意也做不成』……嗯,这样写,不知会不会被这小子发现我阴险低俗的一面?」伏案就笔,聂拾儿哀怨地塞了口酱菜,抱怨道:「我天天写信给你这混小子,你十天半个月才寄个一封来,是不是兄弟,是不是兄弟啊!」
准是酱菜又咸又酸,才会让他的性子遽变,变得小器又刻薄。可恶的四哥,要他救命,竟然寄酱菜来!以为他蹲苦牢没菜配吗?
门开了,他连头也没有抬起,终於下定决心宁愿毁坏自已向来良好的形象,也要逼这小子写信来。
他虽没跟挺之见过面,但他一向观察入微,从挺之的来信里,发现这小子极为守旧,如果不是确定他年纪与自己相仿,还真要以为与他通信的是一个小老头子呢。
「就不信你不写信来。」阴笑两声,舌尖舔上封口一回,小心封住信封。鼻间闻到面香……嗯,他猜是珍珠鸡丝面,果然是天天山珍海味啊,呜。
「你去寄信,马上寄,别要我抓到你偷懒,你家小姐要看信……你先骂她几句再给她,知不知道!」
纤纤素手接过。他的头还是没抬起,打算再伏案写上几封,忽然桌前冷冷的女声响起:
「你要骂我什麽?」
哎啊,母老虎来了。聂拾儿恨恨吞下一口酱菜,随即抬脸笑道:
「宫小姐,我说说而已。」见她当著他面拆开信,他也没气没恼。反正天天都有人私拆他的信才肯寄出,寄人篱下,没办法嘛。
宫丽清扫过信,抿嘴冷笑:
「你跟这叫挺之的男子,交情倒是挺好。天天写信给他,勤快到我以为他跟你有私情呢。」
「嘿,被你猜中了。」聂拾儿笑嘻嘻地:「他跟我,的确有私情。」
「你不像是断袖之癖。」她忍著气道。
「我的确不是啊。」他很兴奋地说道:「你偷看了我的信这麽久,难道还看不出挺之这小子是女扮男装吗?」
「女扮男装?」
「你以为我对男人有这麽热中吗?」他挑起眉,笑道:「我早就知道他是女儿身,所以日久生情,我十八岁那年误打误撞,信件到了他手上,从此开始通信长达五、六年,我怎会看不穿他是个姑娘家呢?」
宫丽清微微眯起凤眼,注视他皮皮的脸半晌,才道:
「你是个吃不了苦的公子哥儿,性子娇贵又大而化之,根本不适合在江湖上生存,哪儿来的眼力去观察一个未曾谋面的人呢?」
哇,把他说得跟神猪再世没什麽两样嘛……虽然的确是有点像啦,但也没必要把他贬得这麽低吧?聂拾儿摸摸鼻子,又塞了口酱菜,没反驳她的话。
宫丽清见他爱理不理的,低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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