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园已在望,她想到:如果她叫不开门呢?听说有钱人会在家中豢养凶猛的狼犬,为了赶走讨厌的访客,会放出恶犬把人吓走。即使内无恶犬,在这麽糟糕的天气下,谁肯走出乾净暖和的居室,为一个小姑娘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裳?
她眼里充满了泪水,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天真?她的模样比一只落汤猫还狼狈,通常有钱人都厌恶被穷人碰到衣角,怕沾了晦气似的。
她已经跑不动,拖著脚步走在石板路上,像小狗一样张嘴喘气,冷空气吸进肺中使她咳嗽起来,喘得加倍厉害。这一切真是糟透了。
就在这时,两扇高大厚实的巨门突然敞开来,令人措手不及,来弟站在原地惊呆了。她先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及车轮滚动在她脚底下引起的震动,接著她看到她短暂生命中所见到的最高大的一匹马。她站在路中,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完全忘了她应该快快闪开。
那马看见了她,车夫也瞧见了,只是她出现得太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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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不华讨厌坐车,他喜欢骑在与人肩膀齐高的马背上,享受飞驰的快感,所以他讨厌下雨天出门,那使他不得不乘坐马车。
他的总管黑决明是个才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头脑新、体力充沛,就是他自己设计图样请有名的工匠制造这辆外表看来普通,实则暗藏玄机的大马车,车厢内宽敞舒适,适合长途旅行或接待贵宾。他还另外设计了一辆小巧便利的轻便马车,用於短途,到邻近的城镇走走逛逛,可不受风吹日晒之苦。
石不华曾讥讽他把精力浪费在这等事上,他不疾不徐的回道:「既然你决心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地主老爷,该摆的派头绝不能少,常言道:‘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首先必须让村人对你肃然起敬,往後办起事来才容易得多,老爷。」
「老爷?!」石不华的口气好像跟这两字有仇似的。
「这只是一个称谓,主人,迟早你必须习惯你的佃户、部属、仆佣们这麽尊称你。」黑决明那张年轻又老成的聪明面孔上,露出了解的笑容。
「那你最好早日教会他们正确的称谓。」
「是的,主人。」黑决明搔搔後脑门,这个主人的言行,有时真的不是普通的乖戾和任性,令人难以理解。「这两辆马车是属下的一番心意,望请你不要拒绝。」
石不华没在这事上和他争辩,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至少他们不必冒著被雨淋湿的倒楣心情赶去十里外的大城迎接一名贵客。
此时,两人面对面坐著。想到即将驾临的娇客,黑决明一直弄不懂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老天,三男一女,谁理得清?今天,看他脸色不错,便试探地问:「不知大小姐能不能适应乡村生活?」她会是我的主母吗?
「琉仙不是娇生惯养的女孩。」他说出一个事实。
「这点属下不敢怀疑,只是大小姐并非池中物,这回你突然回归乡野,她一直不能谅解,难保她不是来劝你回去的。」
石不华脸上掠过的神色与其说是不悦,不如说是困惑,瞪著眼睛似笑非笑的看著他。「我何需求她谅解?你理应比谁都更明白我不是一时兴起才突然决定退出组织。这想法早已萦绕我心头多年,只因义父待我恩情深重而不忍背离,如今……再不走就不智了。」
黑决明沉默了一会,消化这一事实。但他怀疑施琉仙能否认同石不华的重大转变。她向来认为石不华才是他们义父谷天尊之继承人的第一人选,第二人选是另一位义兄郭冰岩,第三才轮到谷天尊的亲生子谷莲修。施琉仙乃是谷天尊最宠爱的义女,说话自然有分量,再加上有一回谷天尊酒後曾言道他的两名义子都比他的亲生子强,这些话听在早已认定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的谷莲修耳中,难免心中不平,猜忌犹烈,妒恨交加,所以石不华才决定在这最敏感的时刻提早引退。
当然,只要是人,少不了存有私心,施琉仙也不例外。
黑决明内心暗自猜测,不知他的主人看出来没有?
他没来得及深思,在雷霆乍起的马嘶声下,车子猛然拐向另一侧,大马一摆头,跃跳了两下,车子跟著左摇右晃。若不是坚固的车门关得牢牢的,坐在门边的他难保不被抛出车外去。
「见鬼的,这马发疯了不成?」他怒气冲冲的抬起头,却见主人一脸平静的正由车窗探视外面的情形,他不免佩服老大的临危不乱,又暗恼自己痴长几岁却改不掉急性子,一乱就现出毛躁的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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