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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是说“把霍玲”交给我,而不是“把霍玲的联系方式”交给我。难道霍玲被抓了,一直在他们手里?
啧啧,怎么想都透着个惨字。
我明白所谓帮忙,也就是当她的司机在城里绕圈子,拖着那群狼玩,但这事儿太没技术含量了,为啥一定要找我呢?而且她怎么知道我今晚回来?连闷油瓶都不知道啊。
一转眼阿宁就睡死了。如果她真的被追了两天,确实够呛,这就跟熬鹰似的,一休息就可能被干掉。
据说狗的奔跑速度超过每小时60公里,和我们逃跑的车速比,好像那群狼也差不多。我看了看表,离我下车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减掉加油的时间,也就是说顶多30分钟后,我就能再次看到那些狼爷爷。
我把车开上坡,调整到视野最好的角度,打开收音机开始听歌。她车里连包烟都没有,不然还能找点美国大片的感觉。
太累的时候不适合松弛,听了十几分钟我也开始昏昏欲睡,好在马上就看到灰蒙蒙的狼群跑了过来,我一下子就醒了,兴高采烈地发动车子,继续顺着外环兜圈子。经过我的计算,如果我保持150的速度,就能争取到超过一半的安全时间。
太简单了。
我不知道阿宁怎么想的,但这种感觉就像蹦极一样,惊险刺激,又有万全的把握。我都怀疑自己会上瘾,而她却被吓了个半死,真不可思议。
就这样拖着尾巴走走停停地逛了半个城,阿宁提前醒了。天还没亮,她睡眼惺忪地扫了我一眼,好像有点没搞清楚状况,然后眨了眨眼,露出聪明的表情,“我们在哪?”
“还有一刻钟。”我打了个哈欠,兴奋过度,眼泪都要下来了。
她笑着说:“你摸到规律了?好玩不?”
我愣了下,因为她的语气温和得过分,和平常的形象判若两人。
“示好也没用啊,答应我的事别忘了。”
她抿嘴笑了笑,撕了张便签,写下一个地址给我,是格尔木的。
“你到这个地方去,自然就能找到她。”
我看了她一眼,她挑起眉,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怎么,信不过我?”
“也不是。你这么大方,挺不习惯的。”玩花头没意思,我老实地说。
她惊讶地“咦”了声,“我很小气?”
想想她给胖子的东西,诚意是大大的,确实不能算小气,而是不合作。我摇头,她又笑起来,说:“你不问小张的事么?”
来了。我心说果然还是有目的嘛,摆了摆手,“他的事我去问他。”
她也不在意,挪了挪受伤的胳膊,另一手枕在脑后,自顾自地说:“我跟他是高中同学,住得也很近。”
听得出来,那怀念的语气不是装的。我打了个暂停的手势,让车子中速行驶,方便她讲故事,她感激地点点头,继续说了下去。
如她这种艳丽型的女孩,不用说肯定是校花的级别。而闷油瓶不管在哪都是个惹眼的家伙,不仅仅是因为长得好看,更主要是太没存在感了。一个极端过去就是另一个极端,所以其他人都对他很好奇,阿宁也不例外。
具体经过她没说,叙述的开始,他们在青藏公路上。
没想到高原上的女孩这么豪杰,她当时在自驾游,本打算去昆仑山口。她并不知道闷油瓶的目的地,只是单纯遇上他。下公路是一望无际的荒原,再然后连车都开不动了,就开始徒步爬山。虽然她没提别的,但是我知道闷油瓶肯定不欢迎她。
他们走了很多天,那都是无人区,其中的艰辛就不提了。闷油瓶也没想到会这么远,所以就落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让她一个人回去不现实,让她跟着又碍手碍脚。于是他选择继续前进。
“我想他不是非常自信,就是非常无情。”阿宁说。
结果很简单,他们找到了棺材洞的入口,她没敢太深入,就在棺材群外围等了几小时。
关于闷油瓶的部分到此为止,可阿宁却做错了一件事,她在地上捡了一只六角铜铃,没有告诉他。
她讲的很简略,我却由衷地佩服。不是身手和胆识过人,一般的女孩子绝对不可能做到。
“要不是那个铃铛,我就不会认识我老板。”她边说边摇头,“也不会再去找那个山洞。”
其实她后来的经历才是重点,尤其是惹上这些狼的经过,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不肯说,长吁短叹的,让我不得不怀疑她讲这些其实是为了追忆闷油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