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耳朵一向灵敏得很,他立刻掀起了貂皮做的帘子,推开了车窗。
只见一个少年一步步孤独的走在风雪中,他仿佛已经走了很久,所以走得很慢,但是他一步也没停顿。
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带帽子,冰雪融化从他的脸上流进他的脖子里,穿着一件很单薄的衣服,紧抿着的薄唇已冻得发白。
他的身子笔挺,眉很浓,眼睛很大,鼻子很挺,五官深刻而瘦削,神qíng坚硬冷漠,眼睛中的神色朦朦胧胧的,仿佛对任何事任何人都漠不关心。
这个人有一张李寻欢平生所见最英俊最动人的脸,虽然太年轻了些,但是有一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寻欢笑了,他推开车门,笑道“上车来,我载你一程。”
少年看都不看他一眼,继续走他的路。
李寻欢说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住了他腰畔的剑,李寻欢又笑道“原来你不是聋子,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终于瞧了李寻欢一眼,只见这个人已不再年轻,眼角有了皱纹,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一双碧绿色的眼睛,温柔而灵活,仿佛夏日的海水一般,充满了活力。
这个人少年不是第一次见,他认得人,还记得他叫李寻欢,是个有名的大侠。
因为十年前,舅舅带着他见了李寻欢。
他当时虽然只有十岁,但是这个人太特别,他绝不会忘记,也绝不会错认。
少年的目光一凝,他的耳边仿佛响起了舅舅的说话声“你二十岁那年,若是有一天一个人走在风雪中,这个叫做李寻欢的人会邀请你上马车喝酒,你千万不要拒绝,因为这人虽然是个不要命的酒鬼,却是个可以为朋友两肋cha刀的好朋友,舅舅希望你能jiāo上这个天下最好的好朋友。”
当时他一边说,一边笑,似乎觉得有趣的很。
少年终于上了李寻欢的马车,端端正正的端坐着,垂下了浓密纤长的睫毛,仿佛在神游天外,连李寻欢递酒给他,他也不接。
李寻欢含笑看着他,柔声道“在想什么?喝一点酒暖和身体。”
少年忽然抬起头,说道“这酒我喝不起。”
李寻欢闻言连眼角的皱纹都有了笑意,笑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而且等你有了钱后,再回请我也不迟。”
少年瞪了他一眼,轻抚着腰间的剑柄说道“好,我有钱了再请你。”
李寻欢早就注意到了他的这柄剑,这剑纹理清晰,扁平光滑,竟仿佛是把手工制作的木剑。
他的眼里也不禁露出了惊奇之色,这柄剑一看就是少年小时候练剑时用的,少年长大了仍然剑不离身,恐怕是少年至亲之人所赠,才会如此珍惜。
少年忽然又道“我知道你,你是有名的大侠,人称小李飞刀的李探花李寻欢。”
李寻欢有点意外,说道“你莫非曾经见过我?”
少年嗯了一声,慢慢的道“我十岁时,我舅舅带我见过你,他说你吃喝嫖赌,样样jīng通,不但是个世家公子,还曾中过探花,在朝为官,但是不久后就辞去了官职,在家里仗义疏财,为人豪慡慷慨,有再世孟尝之称,是个值得结jiāo的好朋友。”
他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李寻欢倒真的吃了一惊,忍不住失笑道“你舅舅知道这么多,莫非是哪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少年沉着脸,说道“他不是武林中人,甚至不会丝毫武功。”
李寻欢哦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少年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浓重而深刻的痛苦,眼中的悲哀与绝望似乎已深入了骨髓。
李寻欢看着这样的少年,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少年似乎对他口中的舅舅有一种奇特而隐秘的感qíng。
他没有再想下去。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少年又慢慢的道“你可以叫我阿飞,因为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赶车的是虬髯大汉,目光如鹰,绰号金刚无敌铁传甲,一身铁布衫横练功夫,很多年前李寻欢救了他,他就自甘奴仆,一直跟着李寻欢,忠诚的很。
这时他赶车赶到了一个小镇的客栈,客栈很小,住满了旅客,十分热闹。
院子中堆着十几辆写着金狮镖局的空镖车,镖师们在大口喝酒,大声谈笑,显然是刚jiāo了镖,完成了任务往回走,所以十分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