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认识吗?
他不知道。他回去问康斯坦丁,结果康斯坦丁并不让人意外地意外翻车了,把自己搞得破破烂烂地回家,心安理得地对他说太糟了,原来还有人在。
华翻译:还死不了,没那么好,也有点好。
他踢了康斯坦丁一脚,说下次再这样我就不管你了。
但他每次都管了。
直到他二十二岁那年,他把沾血的剑刃捅进康斯坦丁的身体,夺走了康斯坦丁的心脏,在两个人都无力应对的绝境下发难,谁都到了油灯尽枯的时候,但就算这样,康斯坦丁也没死。
老派的魔法师在怎么死、怎么活这方面永远是一套套的,反正不会被身为半吊子魔法师的小年轻打倒。
“我以为你会再等两年。”康斯坦丁从地上摸起打火机,点着了烟,虽然烟只剩半根,但有总比没有好。
“我不擅长说谎,特别是对一个在我的灵魂上做过手脚的人,康斯坦丁。”华垂着头,按住自己的心脏,他有点喘不过气来,只是因为他需要付出使用魔法的代价。
反正也看不到,他干脆不看了,他永远也不知道康斯坦丁是什么样的表情。
康斯坦丁说那你还敢这么做?
华听到他的话,忽然很低很低地笑了。
“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吧,约翰·康斯坦丁。这次我杀不了你,那下次、下下次呢?总有一次我会赢。”
康斯坦丁想,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小孩还真像他爹,威胁人的时候就不一样。
他说我拭目以待,但你还是先学魔法吧,你现在连看都看不到。
他这话只是在陈述事实,毫无嘲讽的意味,但听起来非常嘲讽。
华说:“……那要学到什么时候。”
他记得他有件事要去做。他记得他有什么人要去见。他记得他明明打算回家,可他拼尽全力也只能想起这些,他记不起自己想做什么,想见谁,他的家又在哪。
康斯坦丁说:“总会有那么一天。”
他慢慢抽完了那半根烟,才说我们有很多时间,或者等你活累了,我给你找个新的出路。
华说不会有这么一天的。
康斯坦丁就站在那里,看着青年躺在地上,慢慢死去。华像一株刚刚被剪下的花,尚未来得及枯萎,但已经在崩坏、解离,再过几天就会开始腐烂。
行了,康斯坦丁想,又失败了,重开吧。好消息是华学魔法的速度比以前要快那么一丁点,说明他也不是在做无用功。
至于外面……
时间不会过得那么快的。
……
V17.6的世界。
罗宾快速跳下屋顶,用钩爪枪抓住广告牌的边缘,荡到了对面的建筑,直接砸碎了玻璃进去。
小丑悠哉悠哉地坐在隐蔽的房间里,身边就是被他绑架的人质,看到罗宾踹门而入,他做出了一个夸张的惊讶表情:“只有你?小鸟,你的蝙蝠Daddy呢?难道你想一个人面对我——面对小丑吗?WAAAAAA,看来你已经忘记上次了,孩子。”
罗宾对这类挑衅已经免疫了。
他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小孩,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他只会去想小丑又准备拖延时间做什么。
“不不不,别这么警惕,孩子,我知道小蝙蝠不在,我就是叫你来的。”小丑张开手臂,弯下腰解开了人质的束缚,虽然几个小孩还是吓得一动不敢动,但小丑真的这么做了。
他对罗宾说:“我可以现在就把他们还给你,当然,这只是被绑架的孩子们里的一部分——一小部分,作为交换,我需要你帮个小忙,罗宾。”
小丑的好意?
TT。
罗宾根本没有信的打算,他知道小丑这么说一定是挖了更大的坑,但小丑伸出一根手指,说——
“只是个小忙,罗宾,不会伤害到任何人。有只小鸟从这个世界里失踪了,帮我找到他。”
第154章 THE COLORE【加更】
有只什么?
罗宾知道小丑嘴里的“小鸟”指的多半是什么, 罗宾鸟,蝙蝠侠的助手。
但他从在布鲁德海文学做饭的夜翼想到几分钟前还在港口枪战的红头罩,又想到断了条胳膊不得不休息的搅局者以及跑去少年泰坦的红罗宾……他都能确定他们的位置。
那不是罗宾的黑蝙蝠?神谕?女猎手?总不能是那只海星。
小丑摊开手,说NONONO, 我想让你找的是你的兄长, 没能长出羽毛的那只小鸟, 永夜的航船, 熄灭的灯塔——我等了三天了,罗宾,三天,你们还是没有注意到他的消失。
好心的小丑不介意做那个提醒他们的人,当然,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就不在他的提醒范围内了。
穿着披风的男孩用一双祖母绿的眼睛盯着小丑,仿佛想从中看出几分真实、又有几分是陷阱。
罗宾说:“他不是罗宾。他是黑羊。”
……
【代理系统无响应。】
【代理程序未能正常运行,系统日志7/21-A1004613-堪萨斯州斯莫维尔小镇已留存。】
【警告!第四安全协议失效, 请勿在当前状态下进行模拟!】
【警告!人格保护协议失效,请勿在当前状态下进行模拟!】
【……】
【正在进行世界潜入……】
康斯坦丁又不知道去哪鬼混了。华趴在窗户上, 倾听外面的声音, 有风声、水声, 鸟雀栖落枝头, 还有几只小猫用肉垫踩着屋檐跑来跑去的声音。
小奶猫掉下来,落到了他面前。
他眼瞎手快地接住那团软乎乎的小生物, 慢慢放到窗台上,小猫晕乎乎的,转了几个圈,又回到了他身边。
它喵喵叫。
猫妈妈来把小猫叼走了, 像一团风,她优雅地踩着步子,转瞬间就消失在了华的听觉世界里。
他拖着脸想了很久,觉得他应该是有只猫的——他应该养只猫。
所以他对回来的康斯坦丁说了。
“猫?”康斯坦丁说,“你要长得像猫的恶魔,还是有恶魔血统的猫?”
好吧,我们魔法师不养凡猫,因为它们总活不久。
华放弃了这个想法,重新翻开魔法书的一页。
他是个魔法师,约翰·康斯坦丁是他的老师,但他们的关系更近似于友人。他不太记得以前的事了,反正他从有记忆以来就跟着康斯坦丁四处流浪,以及学习魔法。
他好像有点天赋,虽然康斯坦丁说这远远不够。
于是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学魔法。
他点燃火焰,但他自己看不到,只能感受到温度;他能施展幻术,但只能给别人展现他想象中的世界;他会用魔法隐匿踪迹,但会防备盲人小孩的对手,估计也用不着这点小小的魔法来对付。
他无法进行时间旅行,好像他深深扎根于这片时间的土壤,被命运的牢笼束缚其中。
康斯坦丁告诉他,能进行时间旅行的人才是少数,而且那多半带不来什么好的结果。华问康斯坦丁是不是有类似的经历,康斯坦丁回答那能讲个几年,而且他已经对人讲腻了。
“听起来你教过很多个学生,并且每教一个,就要对他们讲一遍你的故事。”华了然地说。
“没有那么多。”康斯坦丁断然否认,好像跟他有关系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所有人都得不到好结果一样。
又或许那是真的。
十一岁,华遇到了时间大师。当时康斯坦丁正忙着跟自己的新女友(也可能是男友)约会,华独自坐在街角的长椅上,跟这位时间旅行者邂逅。
对方惊奇地看了华好几圈,对他说你不是属于这个时间流的人——从过去到现在,从宇宙里到宇宙外,都不是。
华说对的,老师说过我是他从地狱的垃圾桶里捡回来的,他有点老年痴呆的症状,所以我每次都假装信了。
华知道自己装得不是很像,但康斯坦丁为了自己的面子(什么,真的有这种东西吗)没有拆穿他。
“他确实有点老年痴呆。”时间大师说,“也许我可以帮你找找你的过去,但要等下次见面,孩子——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