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的确是很贵了。
来了就不会走,一代更比一代多。
要养一辈子的那种。
希望隋子明有钱。
嗯……应该,有的吧?
沈啾啾还在想,晚点要不要跟着隋子明回隋府看看热闹,就听裴度来了句:“溪年,方才我是说真的,你的策论我已经看完了,还有之前的那篇学后,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需要聊一聊。”
“不能辜负了你的天资。”
几次来裴府并没有撞见小鸟写字的隋子明更迷茫了。
学后就算了,他表哥还让啾啾干什么?
写策论?
就沈啾啾那丁点大的小鸟爪子,能写啥策论?
再过一阵子,是不是就要琴棋书画,君子六艺了?
武将的鹰隼的确是需要战斗训练,指令训练,但隋子明逛遍京城,也没听过哪个读书人家里养鸟是要让鸟读书写字的。
最多就是训练鹦鹉说两句人话罢了。
就算沈啾啾之前是人,可他现在只是一只小鸟啊!
这……对吗?
有天资的沈啾啾从裴度袖子里小碎步跑出来,试图逃避被老师当面点评作业,甚至还有可能会进行一对一补课的魔鬼场面。
他之前是被裴度的一番话打了鸡血,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但是这会儿策论写完了,头脑冷静了,本质根本就不是什么卷王的沈啾啾忽然就反应过来了。
他现在只是一只小鸟啊!
是当朝权臣的身边鸟,掌心啾,不需要科举进入官场就已经在剧情中心了!
恩公还能和他无障碍交流剧情。
所以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卷生卷死的学习?
做一只聪明的咸鱼小鸟不香吗!
结果沈啾啾刚夹着小鸟尾巴跑出去几步,就被裴度捏住圆滚滚的身体,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啾叫。
沈啾啾啾啾唧唧抽泣了两声,蔫蔫巴巴地转过身。
好吧。
真正的小鸟,敢于直面学业加身的鸟生。
呜。
第27章
暮色沉沉,吴王府的议事厅中烛火摇曳,将吴王那张刻满沟壑的脸映照得忽明忽暗。
他老了。
老到不甘心至死都没能坐一坐那把龙椅,老到经营一生,小心谨慎,步步为营,却依旧迟迟不敢迈出图穷匕见的那一步。
老到……他看着自己唯一的儿子,心中却会忍不住生出忌惮与妒忌。
他所积累的、算计的、得到的一切都将留给他优秀的、从未让他失望的儿子。
郑闵微低着头,姿态恭敬地站在下首,月白色的锦袍衬得他越发年轻俊雅。
“此次截银失利,儿臣难辞其咎,还请父王恕罪,给儿臣将功补过的机会。”
吴王的指尖敲击桌案,案上堆叠的密函被震得轻颤。
事实上,他并没有过多在意这次行动的失利。
镇国侯府孝敬上来的银两数目的确不少,但也着实不多,会被吴王另眼相看,无非是因为这份孝敬是镇国侯府从裴度手里使计圈来的。
所以吴王知道,以裴度的行事,不会任由他的人转移走这支车队。
他将这件事交给郑闵去办,本就存了借裴度的手挫一挫郑闵锐气的想法。
吴王不满的是郑闵居然会将事情闹得这么大——闹大了不说,还仍旧失败了。
“第一批死的不过是些拿钱卖命的门客,倒也罢了。”
“一击不中,非但不退,还舍弃车队专攻对方……不过一个时辰,折损上百死士。”
这并不是一个海晏河清的时代,京城之外山贼难民横行,凡权贵富商,皆招揽门客,培养部曲,以备不时之需。
而死士更是花了大价钱培养出的忠诚利刃。
烛光映在吴王眼底,照亮了其中翻滚的狠厉,却掩盖了吴王因此生出的满意。
死士的折损固然可惜,但能敲打一番这个越发张扬的世子,倒也算是有用。
郑闵没有辩解,声音依旧温驯:“是儿臣一时鲁莽,愿领父王责罚。”
“但此事确定是隋子明所为,冯叔的左眼也因他豢养的鹰隼所伤,儿臣定会让隋子明付出代价。”
他刻意放缓语速,在吴王面前扮演一个刚拿到差事就鲁莽上头的毛头小子。
果不其然,吴王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隋子明?你是说,一个能从我吴王府数百死士的围攻下劫走车队的人,隔天便能毫发无伤地站在京郊校场里以一挑十?”
语气却和缓了许多。
“可冯叔与我皆是亲眼——”
吴王冷哼:“冯蛊只是上不得台面的老鼠,难道你还想亲自出面?郑闵,动动你的脑子,你能,但吴王府丢不起那个脸。”
吴王府若是没吃亏倒也罢了,吃了亏还叫嚣,那真的是没了银两又失了脸面。
“况且隋子明的确只是一介莽夫,但他背后站着的是裴度裴扶光,你以为动他是捏死蚂蚁那么容易?”
“行了,此事到此为止。”
郑闵的唇角几不可查地抿了一下,很快却又舒展开来,依旧是那副恭谨的模样:“父王教训的是,是儿臣思虑不周。”
“此次动用死士的损耗,儿臣会设法从他处将功补过。”
“嗯。”吴王淡淡颔首,“那隋子明想来是要为参狼军凑些军饷罢了,倒也是好事,免得军中在这种时候,横生事端。”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世子挺直的脊背:“为父只是没想到,寄予厚望的世子,竟会办出这等蠢事。”
郑闵的肩膀微不可查地僵了一瞬:“儿臣愚钝。”
“毒箭如何了?”吴王话锋一转,指尖轻捻胡须。
“已被冯叔收回。”郑闵回话,语气笃定,“儿臣亲自验过,箭簇上的‘牵机’尚在,并无被布料衣物擦拭的痕迹。”
“你知道轻重变好。”吴王的目光扫过郑闵,“‘牵机’之毒牵连甚广,为父知你与那冯蛊的女儿私交颇好,但这世上,不说话的人才是真正的自己人,你可明白?”
冯蛊几次三番用“牵机”之毒试探吴王,想要因此获利,早已触及吴王的逆鳞。
“……是,儿臣明白。”
“去吧。”
郑闵走出议事厅的刹那,面上的温驯瞬间褪去,眼中只剩下化不开的傲慢与冷戾。
他自幼便是天潢贵胄,父王权势滔天只有他一个嫡子,做任何事都是顺风顺水,万千栽培期望于一身,可偏偏第一次办差,还是这么一件小事,就栽了大跟头。
父王的确只是让他劫走车队,但当郑闵发现还有一队人马和他抱有同样的目的,并且领头的人还是隋家隋子明的那一刻起,郑闵的目的就变了。
若是能在这杀了隋子明,不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在隋子明横死和军饷亏空的双重刺激下,参狼军营中必起哗变。
倘若届时他自请出面,临危受命,将粮草送去边关,再说服父王将已然无用的隋家将旗送回边关安抚参狼军将士,名声定然大噪。
如此行事,不论参狼军将领是否怀疑警惕,但为了军中士兵,定会接纳他以督军的身份留在军中。
届时不论是收买人心还是安插眼线,都更为方便。
而即使父王再如何忌惮,他的名声已成,羽翼初露,便不再是那个任由父亲拿捏的单纯世子了。
——这是郑闵为自己正式踏入朝政所策划的风光露面。
但现在,所有的打算都落了空,他私自调用死士的损失也得由他补上。
隋子明,裴扶光。
这两个名字,他郑昭临记下了。
不过……
郑闵想到方才的吴王,眸光闪动。
父王老了,猜忌之心越发浓重,他暂时隐藏锋芒,未必不是好事。
只是冯叔,到底是不能留了。
***
另一边,裴府。
“啾啾啾啾。”
扶光长乐。
裴度在看沈啾啾的策论,沈啾啾也在看裴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