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精,小心,别入戏。反派在剧本里本就会走到这一步。】
【我知道。我只是担心他过激了。剧本里本没有萧家被抄这一段剧情……他性子变了太多,我怕他偏执成魔。】
【菜精,你还是赶紧回山庄隐居吧。你的戏份已经走完了,现在就安心等着主角杀掉反派就好。就算剧情偏移太多,变成反派杀掉主角,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啊,我们只管消灭多余支柱的事。】
【……嗯。】
快晌午的时候元昉终于回来。
进门前还板着脸,一推门立刻露出真心的微笑。
“饭菜可口吗?我让他们尽量往庄子里的菜品做了,还是有些不像。”
钟情谢过他的好意,问:“整个太守府剩下的财宝都堆在这间房里了,是吗?”
元昉羞涩地挠挠头:“这里前太守无恶不作,我这才来抢的。也没抢多少,其他的都分给别人了,就剩下这些……是要拿来当聘礼的,不能给别人。”
钟情环视周围,这间房的布局完全复刻山庄里他的住处,床上也只有一个枕头一床被子。
“这是我一个人的房间吗?”
“嗯。我的房间就在隔壁。”
“你想娶我?”
“……嗯。”
“可是两个男人是不能成亲的。”
“谁说的!明明——”
“最多结为契兄弟。”
元昉将出口的话被打断,瞬间哑口,好一会儿才问:“有什么区别吗?”
钟情平静道:“区别就是,男子之事有违阴阳,是为歧途。歧路多难,我不欲走上此道,还望元兄成全,送我回山庄吧。”
“无名兄怎么还是这般口是心非?”
元昉在他身边坐下,伸手就要揽他,然而这亲密的动作也更像是兄弟之间的亲密动作。
钟情越发确定这小屁孩其实什么都不懂。
“我们都要成亲了,有什么话是不能坦诚相待的呢?”
“这便是我的真心话。不知我哪里让元兄误解是口是心非,还望元兄海涵,收回这份喜欢吧。”
元昉懵了:“收回……什么叫收回喜欢?明明是你先喜欢我的!”
“我什么时候喜欢你了?”
“你明明就有!”
元昉气急败坏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你不喜欢我,你送我玉佩干什么?”
“……”
钟情脑筋急转弯,找到一个天衣无缝的理由,“那晚我见你伤重,但实在无力救你,身边值钱的东西只有这枚玉佩。就将他给你,若你能醒过来,就能自己找医馆治伤。”
他看着元昉呆滞的眼神,给出致命一击,“这玉佩上雕的是蝉纹,谁会给心爱之人送蝉纹玉佩呢?”
“你、你……”元昉急得站起来团团转,指着钟情大喊道,“你怎么这样轻浮!”
“我轻浮?”
“蝉纹玉佩怎么了,蝉纹玉佩就不是玉佩了吗?我就喜欢蝉,我最爱的就是蝉了!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就送人家玉佩,玉是定情之物,你还是个读书人,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不管,你就是喜欢我!”
钟情不想跟小屁孩打嘴仗:“好,送你玉佩算是我错了。你把玉佩还我,然后把我送回去。要么你不送我回去也行,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前来接我。”
“孙护卫!你天天就知道孙护卫!他也帮你洗澡是不是?他也帮你脱裤子如厕是不是!”
“元明时!你别太过分!”
“我过分?呵,好你个钟无名,竟然倒打一耙!”
元昉冷笑一声,将玉佩丢进他怀里。
“这东西我不稀罕,现在还给你!你也把偷了我的东西还给我!”
“血口喷人!我偷你什么东西了?!”
“你偷了我的心!还我!!”
钟情:“……”
个死小孩。
第67章
气氛正在剑拔弩张之际,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有亲卫在门后道:“主公,裁缝把新衣连夜做好了。”
元昉定定看着床上的人,忽然回头喝道:“进来!”
亲卫推门而入,手中拖着一个木盘,里面放了三套衣物。
一套大红,一套绛紫,一套素衣。
都是极其名贵的锦缎裁成,色如飞云彩霞,流光溢彩,花纹奇绝,质地又细腻柔软如同轻烟。
“婚服,官服。”元昉垂头丧气指着前两套,顿了一下,手指轻轻拂过最后一套衣物,“这一套是你自己的衣服,已经浆洗过了。”
钟情闻言拿起那套衣服。
元昉余光瞥见他动作,手中锦缎水一样溜走,心里更是难受。
他从来都是喜怒形于色的人,那双眉眼实在生得太好,笑起来如春花烂漫,让人见之心喜,稍稍皱起眉头时又能立刻让人感同身受,怜悯不已。
钟情别过脸去,语气淡然:“请明时兄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即刻来接我吧。”
元昉不语。
片刻沉默后,他抬起脸,双眼通红,正在啪嗒啪嗒掉眼泪。
钟情:“……”
他无奈,抬袖替面前的人擦去脸上泪痕。
元昉却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让他撤走。
他泪眼朦胧道:“再待五天好不好?”
钟情略略一思索:“三天。”
“钟无名!你太过分了!我都这样求你了,你连五天时间都舍不得和我同度吗!”
“两天。”
“你!”元昉怒急攻心,忍了又忍,不甘不愿道,“三天就三天!”
钟情微微一笑:“但我如何信你?若是三日之后你仍不愿放我走呢?”
元昉很恨瞪他一眼:“你以为我像你这般轻浮?话已出口,绝不反悔,若违此誓,天人共戮!”
钟情挽袖铺纸研墨,润湿笔尖后朝元昉递去。
“便请明时兄为我修书一封吧。”
元昉微闭眼,将这番不被信任的愠怒压回心里。
再睁开后,脸仍旧绷得紧紧地,任谁都能看得出他此刻坏到极点的心情。但终究是接过笔,飞快写下一封信来。
落款用的是元昉自己的名字,字迹却仍是仿的钟情。
钟情失笑:“明时兄这是仿得上瘾了?怎么不用自己的笔迹?”
元昉埋头道:“我没有自己的笔迹。”
“嗯?怎么会?”
“我自幼无父无母,以乞讨为生。某日见一塾师在树下为学子授课,我好奇之下就在一旁偷听。等到他们散去,我过去一看,见塾师以树枝为笔,以泥地为纸,写了许多字,便也拿着树枝在一旁模仿。”
想起往事,元昉眼中怒气散去,露出追忆的柔和神色来。
“其实塾师就在我身后看着。他见我一眼就能仿出他字迹,又教我念了几句书,发现我过耳不忘,当即破格收我为弟子。后来我才知道,那塾师曾官拜北中郎将,是当世大儒,名著海内,因朝廷猜忌赋闲在家,教书散心。”
“莫非是清河崔氏,崔瑾崔老先生?”
“正是。”元昉双眼一亮,笑道,“无名兄也知道他?”
“老先生人品志向高洁,著作等身,为天下士子表率,我岂会不知?”
钟情见他情绪终于好了些,有心哄道,“崔师桃李遍天下,我也曾在他座下听过几堂课。如此说来,我们竟算是同门了。”
“真的吗!”
元昉一脸惊喜,还要再说,但突然想起面前这人刚刚如此狠心绝情,瞬间就□□脸来,朝钟情愤愤一拱手。
“不敢和无名兄攀这同门交情。我不过是在一侧旁听罢了,靠为同舍生抄书谋生,至今仍是粗鲁之人,不通文墨,竟不知蝉纹玉佩不能拿来赠予心上人。”
即使是这样阴阳怪气的话,由他说出口,也显得义正言辞,不会叫人讨厌,只会让人觉得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