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半年多的官场历练,闻人约的时务策撰写水准更是比其他同辈高出了不少。
但笔锋仍是稚嫩,尚有不足;时务策引经据典多,自己的观点少。
乐无涯打了两个圈,划了四个叉,无情地送他名落孙山。
……
回了自己房间的闻人约,待面上热度稍褪,才发现自己带走了乐无涯房间的油灯。
他懊恼地一抿嘴,向门外走去,想将油灯还给他。
可万一撞破现场,看到那人低着头纾解……
闻人约向后一个急转身,捧着灯回到了床边,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
一烛灯火跳跃不休,将他的面颊烤得灼灼发烫。
他举着灯愣了很久,算着时间差不多了,才朝门外走去。
闻人约一脚跨出门外,向走廊那端看去,正好撞见乐无涯披衣站在灯笼下,借来一段光,为自己批改试卷。
春寒料峭,此处又是边地,乐无涯一边审看,一边低头呵了一下手。
他呵出的薄薄白雾,和他的身量一样,都是单薄又可亲的。
闻人约僵硬了一下,将自己迈出门的脚收了回来,快步走到油灯前,将两盏灯一齐吹灭。
这回,轮到他岀不了门了。
一切声音都显得那样清晰。
虫鸣、风声与他的鼻息,都是那样声若雷霆,好像随时会暴·露在那人眼前一样。
好在这折磨没有持续太久。
不多时,彼端的门扉隐隐约约地响了一声。
乐无涯回了房间。
闻人约翻了个身。
直到此时,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面颊滚烫,并非是被油灯炙烤所致。
……
次日,乐无涯携着色厉内荏的何青松等人,以及一个神思不属的闻人约,拜见了冉丘关的孟札。
诚如何青松所言,孟札确实是个一眼悍犷的糙汉,四十来岁的年纪,一颗脑袋剃得干干净净。
有一道鲜红的刀疤横贯他的顶门心,把他变得活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好在此人表里不一,性情不仅暴烈,还颇有几分斯文。
然而,这更加平白增添了几分恐怖,总感觉这人上一刻和和气气地聊着天,下一刻便要抄起马刀来和人拼命了。
乐无涯想得不差。
这事解决起来不难。
问清石料用途后,孟札就跟乐无涯赔了礼,并坚决要挽留他吃顿便饭。
乐无涯并不意外。
今后第二批、第三批石料还要经过此处,他没必要推三阻四,把关系搞僵。
他欣然应允下来。
用饭的地点,择在了冉丘关内的官邸。
说是官邸,只是一处四四方方的小四合院。
听说乐无涯不擅酒,孟札也不强求,吩咐人换了雪梨蜜水来。
菜过三巡,何青松等人渐渐酒酣耳热,又见孟札迟迟不露出狰狞面容,还是那个温水似的好脾气,便不再拘束那么多了。
何青松最好奇他额头上那道纵贯伤疤的来处,一眼一眼地偷看,看得孟札都有些哭笑不得了。
他耸耸肩,道:“您想问就问吧。”
何青松咧嘴一笑,往脑袋上比划一下:“这个……怎么弄的?”
孟札:“铜马之战里,被一个小将军砍的。脑浆子差一点就要流出去了,是我命大。”
何青松稍作回想:“铜马之战……十几年前……啊,是裴少将军?”
“不。”孟札道,“是另一个和他一起出征的小将军,姓乐,您可知道?”
何青松吱喽喝下一杯:“乐无涯!谁不知道啊。”
乐无涯夹了一根菜,看着他脑袋上那条可怖的大疤,默默地嚼着。
他砍过这么一个人么?
杀的有点多,不记得了。
孟札转向乐无涯:“您知道此人么?”
乐无涯一脸诚恳地摇头:“铜马之战时,我还是个孩子呢。”
“是,闻人县令年少有为,许多事情是不知道的。”
孟札也隐有醉态:“比方说,您这批石料是从冉丘山里来的,可十几年前,冉丘山被一伙山匪霸占着,哪怕石料再好,也运不出来。这件事,您可知道吗?”
乐无涯静静看着他。
他知道的。
同样,他也知道,眼前人在借醉诈他的话。
那么,那个人一定在这里了。
……
此刻,此地,与他们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一方小桌,一壶烈酒。
桌旁、酒旁,端坐着面容冷峻的赫连彻。
乐无涯爽朗带笑的声音自那边传来:“我不知道啊。您讲讲看?”
第38章 窥看(三)
孟札其实也不明白,为何主上会突然找到自己,让自己拦下小县令采买的石料,把他带到关内,还点明要让他在席上提及冉丘山之屠。
他私下里已经打量了小县令无数眼。
此人个头堪堪抵到自己的下巴颏儿,除了绣花枕头似的长相,实在是看不出什么玄妙之处来。
无奈,王命难违。
况且,冉丘山屠杀,他是亲历之人。
到了他这个年纪,总爱回顾些过往的灿烂事迹。
见几人齐齐望向他,想听听景族的奇闻轶事,孟札颇觉畅快,开始像他少年时最爱嘲笑的中年人一样,忆往昔辉煌岁月。
而隔壁的赫连彻一下下敲打着桌子,比他想得更长,更远。
……
母亲生下鸦鸦,身体稍稍康复,便径直投入治军练兵的大业。
赫连家并非景族王室一脉。
当时,景族王室奉呼延氏为主。赫连家是景族与衍族的混血,全情效忠于呼延氏。
赫连氏骁勇善战,男女出生便在马背上,戎衣作常服,弓马猎天下,常有“横厉如隼,敏慧如鸦”之美誉。
赫连彻的父亲赫连昊昊因连年征战,新伤旧伤化作数不清的沉疴旧疾,无法再上战场,那么便理所当然地轮到母亲达樾身先士卒。
他们二人是表兄妹,自幼一起长大,早已互为骨血。
达樾一心扑在军务上,刚生下来的赫连鸦,便归了赫连彻抚养。
赫连彻与一些负责军务后勤的军妇住在一起。
她们生性豪放直爽,没有大虞那么多繁文缛节束缚着,再加之赫连彻只是个孩子,她们并不怎么避讳他,因此他经常能见到她们给孩子哺乳。
偏偏鸦鸦出生时,这些军妇的孩子都活蹦乱跳地长大了。
没了奶水,赫连彻只能自力更生,见弟弟喜欢咬些什么,便把手指洗干净,蘸了羊奶,一点点喂他。
鸦鸦的性情并不闹人,总眯着葡萄似的大眼睛,懒洋洋地偎在他怀里,发呆、睡觉,或是仰起头看他。
赫连彻被他看一眼,心就要化上一次。
可他也有一桩苦恼:
偶尔鸦鸦会把自己这个哥哥当母亲,在他怀里找奶吃。
赫连彻最怕他这样,因为被其他军妇瞧见,他一定会被笑话;不阻拦他,他的胸口就会痛得要死。
……偏偏他还舍不得打。
拉他一下耳朵都舍不得。
就这么拉拉扯扯、打打闹闹中,兄弟二人感情日笃。
他一心一意地教他:“叫哥哥。”
赫连鸦说不了话,只对着他笑。
赫连彻把自己用来编头发的红檀珠子缠在赫连鸦的手腕上,诱惑他:“叫哥哥,这个给你。”
他持之以恒地教导着鸦鸦,即使舅舅达木奇嘲笑他,这么屁大点的小孩子,叫阿妈都是勉强,你还教他叫哥哥,还不如给他唱山歌。
说着,达木奇就扯着破锣嗓子吼起了山歌。
赫连彻忍受不了他这样聒噪,双手抱着孩子,试图用脚驱赶他。
然而赫连鸦很喜欢达木奇的山歌,格格地笑起来。
达木奇顿觉新鲜:“哟,这小小子识货!还没人欣赏过本将的歌喉呢。”
见鸦鸦不烦他,赫连彻便格外开恩,允许阿舅留下来了。
达木奇亮开喉咙,唱起了一首小调:“一壶老酒肩上背,我骑着马儿等那姑娘来追,追出来的是我的娘诶,她把巫符拴我身上,叫我早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