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又多了个新传闻,说宇文德的法力比小平王高。当年陆清月跑去岐阳偷袭小平王,重伤还能逃回来,现在他也重伤了,却没能逃出尚城。虽然目前封神故事里,还没有姓宇文的神仙出现,但一定是宇文德继承了更多祖先的法力。
宇文霁:“……”
这个他很确定,是宇文德给他自己脸上贴金了。
宇文德也没杀陆清月,甚至还广贴告示,征集能人异士为他治疗,但这只是延长陆清月的痛苦,随着气温升高,陆清月最终在痛苦煎熬中离世了。
宇文德亲自为陆清月书写悼词,且将之厚葬。但陆清月刚埋下去没多久,就让人挖出来,吃了。
吃他的不是仇人,是他的虔诚教民,这些人深深相信,吃了陆清月这个神仙的肉,他们也能白日飞升。陆清月都被火烧死了……不,烧死鹿仙人的绝对不是寻常火焰,是斗法的三昧真火。
陆清月是死于烧伤造成的严重感染,以及其引起的并发症,他死的时候,身上抹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周身恶臭难闻。死后还进行了各种处理。
吃这种东西的人,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不会有好下场。盗墓分食者,都于数日内死亡,只有几个没吃的活了,但也吓得疯疯癫癫。
不过倒是给陆清月之死,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至少对古人来说,是神秘的。
“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不要吃烂肉啊。”宇文霁翻了个白眼,放下案卷,“这人真是陆清月?”
吕墨襟摇着扇子,闻言笑了笑:“不一定。”
“?”
“九灵宫里陆清月的尸首,已难以辨认。其教民多传言,陆清月乃是升天而去,并非身死。先前陆清月的各种暴戾之行,百姓皆不以为然,反认为陆清月是行善,带人升天。后来传出他逃出密道,又说他烧伤严重,日日痛苦哀嚎,甚至还出了幻觉,对着过去他杀掉的人告罪求饶。”吕墨襟抬头,“明白了吗?”
“明白了。”宇文霁神色颇为敬畏地点了点头。
故事动摇了陆清月的神圣性,逃命苟活则彻底让他从神变回了凡人,还是一个卑劣无能的凡人。那个人是九灵宫的幸存者,又或是陆清月本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宇文德需要他是谁。
宇文霁坐在那,颇有些脊背发麻的阴冷感,这种老政客太可怕了,他哪斗得过。
三家分“鹿”后,方剂只占据了三个郡,然后他就开始了驱离当地百姓,手段比他占据梁州的时候,稍稍温和了一些,没有大规模杀人。但他这种行为,还是让宇文霁难以理解。
石允占据的地盘最大,他实行的也依旧是过去放牧、掠夺,抢汉人为奴的统治方式。并且,石允准备称帝,他国号都选好了——宏。
宇文德只占据了脈州,这也是陆清月人口和资源最多的地区。宇文德实行的,是较宽松的安民方式,并不追究百姓过去的任何责任,百姓现在想继续信教也随便,只是不能再发生多人聚集的大规模传教。
宇文德的方式没错,但是架不住他手下人给自己敛财。
宇文德虽然名声不小,可他多年以来,地盘只有允州。这几年听闻他名声而前往投奔的大世家不少(王皇后的娘家,王家),他还搬走了一半的朝廷。
看着繁花似锦,实际,只有一州。
且本地世家与来投奔世家的矛盾,日益尖锐。尤其那些旧岐阳的大家,到了允州这乡下地方,怎么看得起地方上的三流家族?
宇文德终于扩张了,所有人都盯着吃肉呢。怎么可能使用宇文德说的温和手段?
为了掠夺,为了侵占,脈州各地都陷入了对教民的大肆捕杀中。
三家都不做人,大量原陆清月的教民,逃入靖安州。
宇文霁:“……”
虽然那几家的大屠杀实在是过了,可宇文霁对这些教民,也没多少好感。但来了也不能赶回去,便以百人为一队,聚集齐了就向各地移民。这群教民可不能给他们塞一块儿,尤其不能放在靖安州,否则随时都会惹来乱子。
“我不是陆家教民!我是盘州孙家子!我是来参加科举的!”因为迁移极其严格,有一段时间只要是过来的投奔的,就被算成陆家教民,以至于闹出了一些乌龙。
但这时候可没有全国联网,很多人虽有路引,依旧难辨真假,毕竟这种乱世,杀人夺财实在是太过常见。
所以这事儿虽然上报到了宇文霁和吕墨襟这里,两人还是一致决定先移民。移过去了,建档为民,就在当地参加考试。待真考上了,要改籍贯再重新改。
“又下雨了……”
吕墨襟闻言,也下意识抬头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宇文霁:[捂脸笑哭]
第129章 雨丝发丝
“小心!”宇文霁叫了一声, 他正坐在吕墨襟身后,给他梳头,吕墨襟突然扭头, 宇文霁看着梳子上扯下来的几根头发,顿时心疼不已。
扯掉头发确实有些痛,吕墨襟却满脸是笑, 倒像扯掉的是宇文霁的头发。他也真拉扯过了宇文霁的头发——他们俩清晨醒来, 内侍也只端进热水来,其余都是两人互相帮忙。
宇文霁给吕墨襟梳好了发,就该轮到吕墨襟给宇文霁梳发了。
“大王~”吕墨襟故意夹着嗓子,娇娇地叫他,“你是真将臣当作宠妃了啊?扯掉头发都将你心疼成这个样子啊?”
吕墨襟捏着宇文霁的头发, 用发尾去扫他的嘴唇和鼻子。
“……”宇文霁已被那一声九转十八弯的大王叫得僵住了,整个人都麻了。
吕墨襟笑出了声, 站起来扑进了宇文霁怀里, 乌黑的长发随着他的动作在清晨的阳光下飘散。麻了的宇文霁, 顿时又有些醉了。
——他沉迷美色, 他承认。
搂着吕墨襟, 宇文霁细声“责备”着:“别淘气, 头发还没梳好呢, 头油也没上。”
吕墨襟用的头油主料是芝麻油, 再混以不同花草的香气, 现在用的是混茉莉的,馨香浓郁,沁人肺腑。
宇文霁不用头油,他头发比寻常人粗得多,还硬, 几乎根根分明,完全不养发,更不担心头发打结的问题。
“懒……”吕墨襟闭着眼睛,把脑袋靠在宇文霁肩膀上,“我想出去看看雨,这几日太热了。”
房子里正常情况下比外头凉快得多,可这几日实在太过闷热,往常两人都如胶似漆,难舍难分,最近几日却不得不分床了。
他若想自己出去看雨,走着就出去了,这分明是撒娇。宇文霁将他搂住,吕墨襟便不用自己费力搂着宇文霁了,软在他身上便好了。
“你至少把鞋子穿上,小心着了凉。”
“你身上够热!”
“好~”
宇文霁便将吕墨襟抱了起来,吕墨襟从头到脚都是美的,包括两只不小的脚(这身高,且青少年时代努力锻炼过身体的大男人,不可能一双小脚),他的脚趾笔直圆润,指甲犹如透明的贝,被抱起来后,脚趾动了动,两只脚扣在了一起。
吕墨襟的长发垂下,只是走动带起的清风,便让细软的发丝如烟雾一般飘荡起来。宇文霁正相反,头发丝都老沉。因吕墨襟枕在宇文霁肩头,细细软软的发便和粗粗沉沉的勾搭到了一块儿……
宇文霁走到廊下,雨势大了些,水汽湿凉。在吕墨襟的惊呼声中,宇文霁从横着抱,变成了把他整个人竖着抱,跟大人抱孩子一样,让吕墨襟坐在自己的臂弯上,如此他就能用大袖子遮挡住吕墨襟的双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