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下午哪儿去的?”
安耐特看看镜子里的他。刚才涂得鲜红的嘴唇笑了,又丰满,又带有讽刺。
“自得其乐,”她说。
“哦,”索米斯抑郁地说。“大约做马路巡阅使。”
这句话是他用来形容女子那样莫名其妙地进进出出商店的情形。“芙蕾的夏装置了没有?”
“你倒没有问我置了没有。”
“我问不问反正对你都无所谓。”
“很对。她置了;我也置了——可是贵得厉害。”
“哼!”索米斯说。“那个普罗芳在英国干吗?”
安耐特抬起她才画过的眉毛。
“他欢喜赛船。”
“哼!他是个乏味的人,”索米斯说。
“有时候,”安耐特回答,从她的脸色看出她在暗笑。“不过有时候也很有意思。”
“他有一点黑人的血液。”
安耐特直起身子。
“黑人血液?”她说。“这是什么意思?他母亲是亚美尼亚人。”
“那么,就这样吧,”索米斯说。“他懂画不懂呢?”
“他什么都懂——他是见过世面的。”
“你给芙蕾找个客人。我要让她散散心。她星期六又要上达尔第家去;我不赞成。”
“为什么?”
要讲清楚为什么,非得牵涉到家族历史不可,所以索米斯只说:“吊儿郎当的。太不象话了。”
“我喜欢那个小达尔第太太,又安静,又聪明。”
“我对她一点不了解,只是?.这件衣服很新呢。”索米斯从床上拿起一件时装。
安耐特从他手里拿过来。
“你替我扣上,好吗?”她说。
索米斯给她扣上。他从她身后望见镜子里安耐特脸上的表情,有点好笑,又有点鄙薄,那意思等于说:“谢谢!这种事情你永远做不好的!”
不错,他幸而并不是法国人!他给她扣好衣服后摔一下手,同时说:“这儿开得太低了,”说完就走到门口,打算避开她到楼下去找芙蕾。
安耐特停一下手里的粉扑,意想不到地突然说:
“你真粗鄙!”
这话他懂得——他有他的缘故。她第一次用这句话时,他还当作她是说“你真是个开小店的”!后来弄清楚以后,简直有点啼笑皆非。他对这句话很气愤——他并不粗鄙!他如果粗鄙的话,隔壁房间那个家伙,早上漱口的时候声音总是那么难听,又怎么说呢?还有楼下大厅里那些人,一开口总是鼓足嗓子使全世界都听得见,认为这就是教养,这又怎么说呢?满口的胡说八道!说她的后颈开得太低了,就是粗鄙!本来是粗鄙!他话也不答就走了出去。
他从另外一头走进楼下大厅,一眼就看见芙蕾还是坐在原来地方;腿跷着,一只穿着丝袜和灰色鞋子的脚缓缓荡着,足见她正在遐想。一双眼睛也看得出来——她的眼睛有时候就显出这种迷惘的神情。后来,忽然间她又会如梦方醒,重又象猴子一样活泼,一样乱起来。她而且懂得那样多,那样有主意,而年纪还不到十九岁。那个可恶的新名辞怎么讲的?疯姐儿!吱吱喳喳的,腿子也露出来——不成话说的年轻女人!糟的简直是魔鬼,顶好的也只是泥塑的天使。芙蕾决不是疯姐儿,决不是那种满嘴俚语、没有教养的女子。然而她执拗得真可以,而且那样豪兴,就是要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这句话并不使索米斯产生清教徒的忧虑;但却产生和他自己气质相近的忧虑。他一直担心明天会享受不了这么多,以致今天不敢享受。现在看见女儿这样今日不知明日事,他觉得简直可怕。她坐在椅子上那个派头就说明这一点——她象在做梦。他自己从来不做梦——做梦是做不出名堂来的;不知道她这是遗传的哪一个!肯定不是遗传的安耐特!不过安耐特做女孩子时,在他缠着她的那些日子里,也曾有过一种花枝招展的神气。现在可没有了!
芙蕾从椅子上站起来——举动又快又乱,一屁股坐到一张书桌前面,急急忙忙拿起信纸和笔就写,好象信没有写好以前连呼吸都来不及似的。忽然间她看见了索米斯,脸上急切的失魂落魄神情消失了。她微笑地向索米斯飞一个吻,做出一副好看的样子,仿佛有点迷惑,又有点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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