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在房子里面干掉弗格森。现在是10点11分,正是一个邻居在上床睡觉以前最后一次出门遛狗的好时候。他踮着脚尖摸黑走到后门,看见法警正沿着20英尺开外的木栅栏慢步行走,与世无争。卡迈尔凭他的本能行事,推开后门,开亮门外的灯光,大声一喊“弗格森”。
他让后门开着,自己把身体掩藏在冰箱旁边的暗处。弗格森听见喊声便慢吞吞穿过小后院走进厨房。这种情形并不罕见。弗雷德里克常常在法官大人睡着以后喊他进去。他们一起喝杯咖啡,玩金露美牌戏。
没有咖啡,弗雷德里克也不在等他。卡迈尔顶着他的后脑壳连开三枪,他便眶啷一声撞倒在厨房的桌子上了。
他关掉后院的灯光,旋下消音器。他再也用不着它了。消音器和手枪都一齐塞进了爱恩牌腰带。卡迈尔朝前面窗外窥探。汽车的顶灯亮着,两个探员都在看书。他跨过了弗格森的身体,锁好后门,便在后门小草地的黑夜中消失了。他毫无声响地跳越了两道栅栏,来到街上。他开始小步慢跑。卡迈尔正在慢跑运动。
蒙特罗斯戏院的黑暗的楼厅上,格伦-詹森独自一人坐在那儿看着下边银幕上两个裸身而剧烈动作的男人。他从一个大纸盒里拿出爆玉米送进口里,除了银幕上的身体什么都没看见。他穿着十分保守,藏青羊毛衫,卡其裤,平底鞋。阔大的墨镜藏起了他的两眼,仿鹿皮卷边软帽盖住了他的脑袋。他天生一张让人见过就忘记的面孔,一经加以伪装,休想会有人认得出来。特别是在这半夜时分的一家几乎空无一人的同性恋色情戏院的无人光顾的楼厅上面。没有耳环,没有印花大手帕,没有金链条,没有珠宝饰物,没有任何东西表明他来到物色伴侣的市场。他只求没人看上他。
这已成为一场名副其实的挑战,跟联邦调查局和整个世界玩的这场捉迷藏。就在这个晚上,他们已经在他住的大楼外面的停车场上尽忠职守地设下了岗位。另外还有一对探员把车子停在离大楼后廊不远的出口处,而他却让他们坐守了四个半小时以后,方才经过一番乔装打扮,然后大模大样地走到大楼底层的停车库里,登上一辆朋友的车子开了出去。这大楼有的是进出口,可怜的调查局的探员们怎能看得住他。他可不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人,可是他也得有他自己的生活要过。如果连调查局的探员都找不到他,一个杀手又能对他怎样呢?
戏院的搂厅分成三块,每块有六排座位。整个楼厅都很暗,唯一的亮光是后面放映机里射出来的深蓝色光柱。破损的坐椅和桌子都沿着外面的过道堆放。墙上的丝绒帷帘像碎布条似的淖落。这真是个绝妙的藏身之处。
他曾经十分担心被人逮住。参议院通过任命之后的几个月间,他害怕得心惊肉跳。他吃不得爆玉米,不消说也看不进电影。他暗自盘算着,如果有人逮住他,或者认出他,或者万一曝了光,他干脆就承认是为了一件未决的淫秽案件做点调查研究。备审案件目录中总归有一件这类案子,这样的说辞不见得就不能取信于人。这条理由站得住脚,他不断地如此思忖,他的胆子变大了。但是1990年的一天晚上,一家戏院失火,死了四个人。姓名都上了报纸,一大新闻。格伦-詹森大法官正好在厕所里,听见了嘶喊声,闻到了烟火气。他冲到街上便不见人影了。死人全是在楼厅上发现的。其中一人是他的相识。他不看电影达两个月,后来便故态复萌。他需要再做研究,这是他想到的理由。
要是他被逮住了呢?他的任命是终身职务。投票的诸公不能要他解职回家。
他喜欢这家蒙特罗斯戏院,因为每个星期二晚上这儿都有通宵电影,而且看客总是不多。他喜欢吃爆玉术,啤酒半美元一杯。
中间的座位上两个老头子摸摸搂搂。詹森有时斜眼看他们一下,不过他是一门心思在看电影。可悲哪,他心里想,都70岁的人了,已经是死到临头,还要提防爱滋病,竟还藏身在这破烂楼厅上找乐子。
这楼厅上马上来了第四个人和他们作伴。他看了一眼詹森和两个搂在一起的老人,便拿着一杯啤酒和一包爆玉米悄悄走上中间的最后一排。放映室就在他的背后。他的右手朝下隔三排坐着大法官。他的正前方,两位迟暮的情人在热吻,在低语,在窃笑,把整个世界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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