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4岁时娶了蒂拉。她那时23岁,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
她给那个小恶魔取名叫兰博【注】,其中的原委我至今都没弄清楚。
兰博今年14岁,但早有了因扒窃和非法持有大麻而被捕的记录。
他一头油腻腻的长发紧贴着脖子,一直披散到后背。他欣赏自己耳朵、眉毛和鼻子上缀挂着戒指的模样。我听说,他想上学就上,不想上就不上。
兰博为他的父亲已经80岁了而感到害躁,他的父亲则为儿子在舌头上串白珠子而觉得羞耻。
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期待着我在这份遗嘱(3)上签字,从而使他的日子好过些。可我的财富再多,也经不起这群白痴的折腾。
【注】兰博,原文意为“闲逛”、“闲聊”——棒槌学堂注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本不该再去恨,可我却无法自持。他们个个是令人厌恶的恶棍。他们的母亲都恨我,于是他们也学会了恨我。
这群尖牙利爪、贪婪成性的兀鹫正神魂颠倒地盯着这笔巨款。
我的脑子是否健全如今成了人人关心的大事。他们以为我准是长了脑瘤,因为我说话总是颠三倒四。会见他人或在电话里我也常常语无伦次,所以我的助手们都在背后交头接耳,做着各种各样的猜测——是的,是有个肿瘤。
两年前,我立了一份遗嘱(3),所有的财产由最后与我生活的人继承。那时,蒂拉整天穿着印有豹斑的紧身裤在寓所里招摇地走来走去。是的,我想我那时还真的迷上了二十几岁、身材苗条的金发女郎。可她后来还是被我赶走了。遗嘱(3)被扔进了粉碎机。我感到厌倦了。
三年前我还立了一份遗嘱(3),那纯粹是为了取乐。我把财产全部留给了慈善事业,列在名单上的慈善团体超过了100个。有一天,我和上了在争吵中互相破口大骂。我抖出了这份遗嘱(3)的内容。
他和他母亲以及他的兄弟姐妹雇了一大群奸滑的律师去了法庭,想把我送进医院。律师的这一招是很高明的,因为只要医院证明我的心理不健全,这份遗嘱(3)就无效了。
但我有的是律师,我每小时付给他们1000美元,让他们琢磨对我有利的法律条文。我最终没有被送进医院,尽管那时候我的神经也许是有点不正常。
我有一台私人粉碎机,用来处理所有那些旧的遗嘱(3)。这些遗嘱(3)如今都已不复存在,都被那台机器吞噬了。
我穿的是用泰国丝绸做的白长袍,头剃得像个和尚。我吃得极少,所以身材既瘦小又干瘪。别人都以为我是个佛教徒,但实际上我研究的是琐罗亚斯德教【注】他们分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我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觉得我的神志在退化。
【注】琐罗亚斯德教:古代伊朗宗教,中国史称“袄教”或“拜火教。
莉莲和她一家这会儿正在第13层的会议室,就在我下面:这是一个用大理石和红木装饰的大厅,地上铺着昂贵的地毯,中间放着一张椭圆形的会议桌。此刻,这间屋子里挤满了一群心神不定的人。可想而知的是,那里律师的人数要比家庭成员的还多。莉莲有她自己的律师,她的四个孩子也各带了一名律师,TJ则带了三名律师,一来显示他的举足轻重,二是要把握事态的发展。他在法律上的麻烦要比一个死囚犯还多。会议桌的一头放着一台大的数字显示屏,用来转播仪式的整个过程。
TJ的弟弟叫雷克斯,44岁,是我的第二个儿子,刚娶了一个脱衣舞娘。她名叫安布尔,是一个没有脑子、只有一个大假胸的可怜女人。我想她该是他的第三任妻子了。不管是第二任还是第三任,不关我的事。此刻,这个女人和这家子的其他配偶或同居者正在这里为110亿的财产分配而坐立不安。
莉莲的大女儿叫利比盖尔,她是我的第一个孩子。我一直很疼爱她,直到她离家上了大学并把我忘在了脑后。后来她嫁了一个非洲佬,我就把她的名字从我的遗嘱(3)中划掉了。
玛丽·露丝是莉莲最后生的一个孩子。她嫁了一个医生,做医生的期望自己能因此成为大富翁,可他们现在却是债台高筑。
贾妮和她的一家等候在第10层的一个房间里。自从我们离异后,她有过两个丈夫。但我肯定,眼下她是一个人生活,我雇用的侦探随时向我报告她的一举一动,但她在床上的勾当即使是联邦调查局也未必能摸得一清二楚。我己经提到过,她的儿子洛基在车祸中丧了命。她的女儿基娜这会儿和她的第二个丈夫在一起。他是一个有着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白痴,能在三年内出色地赔掉5亿美元。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约翰·格里森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