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62)

2025-10-09 评论

    “跳楼前不是有三个专家对他进行过鉴定吗?”有人在桌子对面冲着他诘问。
    “这太蠢了!”格里特大吼道,“那是一个陷阱,你们都中了圈套!”
    这一下惹恼了同意做那次精神鉴定的哈克和其他几位律师。
    “真是事后聪明!”扬西说。一时倒把格里特说蒙了。
    基娜和科迪的律师团由一个名叫兰霍恩的女人做领队,她又高又壮,穿着阿玛尼套装。她以前是乔治敦法学院的教授。她煞有介事地说开了。第一,根据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只有在两种情况上才能对遗嘱(62)提出质疑——来自不当压力的影响或缺乏精神行为能力。既然没有人知道雷切尔·莱恩,那么可以断言她同特罗伊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接触。因此,想要证明特罗伊在立遗嘱(62)时受到她的不当压力的影响恐怕很难,即使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第二,缺乏精神行为能力是他们惟一的希望。第三,还是将欺诈的说法忘了的好。没错,他用假象诱使他们对他做精神鉴定,但不能将欺骗作为理由来质疑遗嘱(62):合同可以,但遗嘱(62)不行!他们已经做过了调查,她本人也办过类似的案子。
    她引述了某个案情的摘要。可以说她准备的材料无可挑剔。
    事务所来的其他六位律师纷纷对她的意见表示赞同。
    第四,那次精神鉴定的结果很难推翻,她已经看了录像,他们很可能会输掉这场官司,但可以从中得到辩护费。她的结论是:必须锋芒毕露地对遗嘱(62)提出质疑,同时希望能获得有利可图的庭外解决。
    她的讲演持续了10分钟,但她没讲出任何有新意的东西。别人之所以容忍她唠叨而不打断她,主要因为她是女的,这是她的优势、接下来发言的是还在读夜校的沃利·布赖特。他劈头盖脑地对遗嘱(62)的不公正性怒斥一通,和兰霍恩女士的发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什么也没准备——没有案情摘要,没有发言提纲,也没有前后顺序,只足一个劲地嚷嚷,想到哪说到哪。
    代表莉莲的两个律师同时站了起来,好像穿着连档裤似的。两人都身穿黑色西装,有着遗嘱(62)律师特有的很少见阳光的苍白的脸。他们一个说前半句,另个接后半句。一个以设问的形式提问,另一个做多余的回答。一个提及哪份文件,另一个马上从手提箱里把它抽出来:这对搭档提纲掣领地把前面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与会者很快达成了默契:打这场官司。理由是,一,他们不会失去什么;二。没有其他的选择;三,这是解决争端的惟一手段。另外,四,他们可以从中得到数目可观的律师费。
    扬西竭力主张诉讼,这是在情理之中的,在所有的继承人当中,兰博是惟一未成年的,而且也没有什么债务:他21岁生日时可得到的500万美元托管基金在几十年前就建立了,现已无法废除。拥有500万美元的兰博其经济状况要远远胜过他的兄弟姐妹。既然不会失去什么,干吗不再争取更多点?
    一个小时过去了,这时有人提及遗嘱(62)中的抗辩条款除兰博外,其他的继承人如对遗嘱(62)进行争讼,将冒一个子也拿不到的风险。但律师们对此不屑一顾,他们已经决定打这场官司,而且也知道那些贪婪的委托人会听从他们的意见的。
    还有许多细节没有讨论。诉讼的起步工作将十分繁琐。最明智也是最经济的做法是选一家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主诉人,其他律师退居二线,仍然保护各自委托人的利益,随时关注局势的发展。但这样的战略需要有两点保证:一,良好的合作精神;二,放弃以我为中心的立场。
    在持续了三个小时的会议上始终没人提出这个议题,事先并没有总体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合作——但律师们还是设法划分了各自代理的继承人,使得没有事务所拥有两个继承人的业务。律师们凭他们在学校外学到的手腕成功地让委托人只跟他们接触。信任并不是费伦家族听熟悉的品行,也不是这些律师所遵循的道德。
    这将是一场冗长而多事的官司!
    没人敢提议不去干扰遗嘱(62)。他们对按老家伙的意愿办事毫无兴趣。财富是他创造的,可现在他们要来瓜分它。
    按桌子的顺序兜了三四圈后,他们决定先查明六个继承人在费伦先生去世时的负债情况。但这一打算又因法律条文上的吹毛求疵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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