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无疑挑上了个要输的主儿,”奥兰德先生说,接下来他便不厌其烦地解释他的法院是如何受理最后上诉的。从现在起直到最后结束,每一份上诉,无论上诉的地点和内容是什么,都必须同时呈交一份给他的办公室存档。他干巴巴地说着,像是在念一篇课文。实际上他会马上将法庭的规定传真一份给亚当,上面有亚当必须自始至终谨守的全部规定。他不止一次地重复说他的办公室二十四小时办公,还说他的办公室必须得到所有文件的副本。也就是说,如果亚当想让其当事人的申诉得到法院的公正审理,只有按他说的去做。如果亚当不以为然,那么好吧,就按常规例行公事吧,他的当事人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亚当保证说会按照规定去做。最高法院对这类无休止的死刑案上诉已经变得越来越不耐烦,想把所有的请求和上诉的副本都先行拿到以便加快处理的进程。亚当给第五巡回法院的诉状在由新奥尔良呈递最高法院之前恐怕早就被大法官们以及他们的手下研究过了。对他的最后时刻上诉也会照此办理。这样一来法院就可以马上同意减刑,或是很快给予驳回。
不过,这位死刑书记官做过一件事很令最高法院难堪,他的行动过于高效和神速,致使最高法院在申诉书尚未呈递之前便已经将其驳回了。
奥兰德先生说他的办公室有一份详尽的最后时刻上诉和请求事项对照表,他和他手下那些非常干练的人们会监督每一个案件是否履行了所有上诉程序。如果某位律师遗漏了某项潜在的争点,那么,他们就会通知那位律师行使被自己遗漏的权力。他问亚当是否需要这份对照表的副本?
亚当说不必了,他已经有了一份。E.加纳-古德曼就临刑前逃生上诉写有专着。
很好,奥兰德先生说。凯霍尔先生还有十六天的时间,当然,在这十六天中会发生很多事。不过,以他的愚见,凯霍尔先生以前的代理律师的工作做得很到家,该案已经没有什么不清楚的了。他斗胆说,大体上不会再有什么延缓的可能。
不劳费心,亚当心里想。
他解释说,本书记官及助手正在密切注视着得克萨斯的一桩案子。那件案子的死刑执行时间比萨姆的早一天,但在他看来,那件案子倒是有可能获得缓期。佛罗里达也有一桩死刑案,执行时间要比萨姆晚两天。再晚一周在乔治亚州还有两桩,具体情况就不甚清楚了。他的手下人随时会恭候,而他会在行刑前十二小时亲自守候在电话机旁。
随时都可以打电话来,他说,最后又简单说了几句保证尽全力为亚当和他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一类的话后便挂了机。
亚当啪的一声放下电话后便在屋里走来走去。他办公室的门像往常一样上了锁,外面的走廊里到处是周一早晨的热烈交谈声。他本人昨天又一次上了报,所以现在不想给人看到。他给奥伯恩之家打了个电话找莉,但她不在。他又给公寓打电话,同样没人接。他要通了帕契曼,告诉大门的警卫说他大约会在一点左右到达。
他坐到电脑跟前,继续他当前正在进行的一项工作,为萨姆编一份案情进展编年史。
湖源县的陪审团于一九八一年二月十二日判决萨姆有罪,并于两天后向他递交了死刑判决书。他直接向密西西比州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对审判和诉讼的不公正进行了申诉,特别提到定罪是在爆炸案发生几乎整整十四年之后才作出的这一事实。萨姆的律师本杰明-凯斯对萨姆被剥夺了及时受审的权力进行了激烈的抗辩,声称法院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因为萨姆为了一桩案件受到了三次审判。凯斯提出的论据非常有力,密西西比高级法院在这些问题上经过激烈争论才于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作出了有争议的维持原判的裁决。五名法官同意维持原判,三名反对,一名弃权。
凯斯很快又向美国最高法院请求下达案卷调取令,实际上是要求最高法院对萨姆一案进行复审。由于最高法院同意这种请求的案例极其罕见,所以当最高法院于一九八三年三月四日同意对萨姆的定罪进行复审时,着实令人感到有些意外。
美国最高法院在对一事不再理这一争点上也同样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但最终的结果并没有改变。由于克洛维斯-布雷泽顿从中作梗,萨姆最早的两个陪审团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才影响了进程,所以第五修正案的一事不再理条款对萨姆不适用。前两个陪审团并没有宣判他无罪,因为当时不可能作出裁决,所以重新起诉是完全符合宪法的。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最高法院以六比三的票数裁定萨姆的定罪成立。于是凯斯又马上请求重新审理,但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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