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看了两份文件,帮助他恢复记忆。
一份是她的辞职信,日期是10月3号。另一份是我在10月5日录取她的证词的通知。他看了以后,总算想起来啦,不得不支支吾吾地承认,她确是在作证日期两天前离开大利公司的。
“而她是贵公司负责这一理赔申请的人吧?”
“对。”
“而你解雇了她?”
“当然不是。”
“那你是怎样把她开掉的呢?”
“是她自己辞的职。这封信上不是说得明明白白嘛。”
“她为什么要辞职呢?”
他自作聪明地拿起那封信,向着陪审团高声念道:“由于某些个人原因,我特此辞职。”
“这么说离开大利公司是她自己的主意-?”
“信上正是这么说的。”
“她在你手下工作了多久?”
“我手下有那么多人,这样的小事我怎么记得!”
“你记不得吗?”
“我记不准确。几年吧。”
“你对她很了解吗?”
“不十分了解。她只是一个理赔员,像她这样的雇员多得很。”
明天,她将在此作证;他们之间的肮脏关系前后持续长达3年之久。
“你已结婚了,洛夫金先生?”
“是。而且婚姻很幸福。”
“有孩子吧?”
“有。两个孩子,都已经成年。”
我让他在证人席上晾了一分钟,自己回到位置上取了一摞文件。这是布莱克索赔的全部案卷,我把它交给洛夫金。他慢腾腾地翻了一遍。说是看来很全。我迫使他明确保证,这是全部卷宗,一份不缺。
为了陪审团对处理索赔要求的过程有基本的了解,我问了他一系列枯燥无味的问题,他也作出了同样枯燥无味的回答。我们当然都是以假定大利公司一切都按章办事作为问与答的前提的。
接着触及的便是那些卑鄙的信件。我让他对着话筒一封一封宣读那7封拒赔信件。每封信我都要他讲清:是谁写的?为什么写?这符不符合理赔部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符合工作手册哪一节的规定?他是否亲自看过这封信?
陪审员们似乎急于听他念那封“愚蠢之至”的信,他当然早就做了准备。他读了一遍,然后用一种干巴巴的毫无感情的声调解释道,写这封信的人后来已经离开了公司。此人错了,公司错了,现在,此刻,在这一公开的法庭上,敝公司为这封信表示道歉。
我让他——嗦嗦说下去。我给他一根长绳,让他自己上吊。
“你难道不觉得现在道歉为时已晚吗?”我最后终于打断了他。
“也许。”
“那年轻人死了,不是吗?”
“是。”
“现在我要郑重地请你回答,洛夫金先生,大利公司到目前为止并未就这封信做出任何书面的道歉,对吗?”
“就我所知,没有。”
“到目前为止,没有作过任何形式的道歉,对吗?”
“对。”
“根据你有限的了解,大利公司是不是从来没有为任何事道过歉?”
“反对。”德拉蒙德喊道。
“反对有效。继续进行,贝勒先生。”
洛夫金在证人席上已经呆了将近两小时。陪审团对他或许已经感到腻味。而我则更是肯定如此。该给他致命一击啦。
我对理赔部的工作手册,有意识地大肆渲染,把它说成是公司方针政策的不容违反的文字体现。我把举证时得到的那本手册交给洛夫金,接着提了一系列问题,他用完美无缺的回答证明:是的,这是理赔部工作的圣旨。经受过时间的考验,正确而又英明。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定期做过研究、修正、补充、使之与时代的发展同步。所有这一切全是为了一个目的:向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
在他对这该死的手册所做的冗长解释到了几乎令人生厌的地步时,我突然问道:“洛夫金先生,这一本手册是完整无缺的吗?”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约翰·格里森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