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此可能。不过也很难说。他们当中有些人别有打算,但并不一定就会告诉我们。”
时间已经过了5点,她想要走了。“谢谢你,史金纳夫人。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知道有人关心自己,总是很愉快的。”
“我会继续帮你找的,我保证。下星期你再来看看。”
“我会来的。谢啦。”
我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又回到图书馆地下室那个小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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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德桑家住在市中心。这是孟菲斯富人居住的一个老区,离法学院只有二三英里。街道两旁长着高大的老橡树,使它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有几幢房屋十分漂亮,草地修得平平整整,车道上停着的豪华轿车闪闪发亮。有些似乎已无人居住,正透过树叶芜蔓的树丛和茂密的野生灌木提心吊胆地向外窥视。还有些房屋则介于两者之间。包娣小姐的住宅,是一座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用石头砌成的维多利亚式白色建筑。弯曲幅度很大的门廊,一端见不到。房屋需要粉刷,屋顶需要换新,庭院也需要修整。窗户灰暗,阴沟塞满了树叶,但一眼便可看出有人在此居住,而且在尽力加以维护。车道两侧是杂乱的树篱。我把车停在一辆车身很脏的凯迪拉克后面,这部名贵轿车开了大概已有10年。
我踩着发出吱吱嘎嘎响声的门廊木板,朝前门走去,眼睛四下张望,生怕随时会窜出一条尖牙利齿的大狼狗。时已很晚,天几乎已经全黑,但门廊上却没有灯光。又厚又重的木门敞开着,透过栅门我可以看见一个小小的门厅。由于找不着门铃的按钮,我轻轻地用手拍了拍栅门,栅门格格响了两声。我屏住呼吸;没有狼犬狂吠着扑出来。
“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大声地问。
“包娣小姐吗?”
我看见有人慢慢走过门厅,开亮一盏灯。那不是别人,正是包娣小姐自己,身上还穿着昨天在柏树花园老年公民大楼穿的那身棉套裙。她眯着眼睛望着门外。
“我是鲁迪-贝勒,昨天和你谈话的那个法学院学生。”
“鲁迪!”见到我她居然那么兴高采烈,倒使我有点儿尴尬之感,但瞬间心里却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悲哀。她孤零零地住在这巨宅大院之中,而且确信儿孙已经将她抛弃。生活中的主要内容就是照顾那些被社会遗弃的老人聚在一起吃顿中饭,唱一两支歌曲。包娣-伯德桑小姐是个非常孤独的老人。
她匆忙打开栅门。“进来,进来。”她不停地反复说,声音里没有丝毫的惊奇。她抓着我的手肘,领着我走过门厅和走廊,把一路的灯逐个开亮。壁上挂满了家人的旧照片,地毯沾满灰尘,露出了线头。室内弥漫着潮湿霉烂的气味。这是一座年久失修的老房子,需要认真打扫,彻底翻新。
“你顺道来看我,我太谢谢了。”她亲密地说,一只手仍捏着我的手臂。“昨天和我们在一起你过得愉快吗?”
“很愉快,小姐。”
“你还会去看望我们吗?”
“迫不及待。”
她把我领到厨房里的桌边坐下。“咖啡还是茶?”她问,一边蹦到橱旁,啪的一下按亮了电灯。
“咖啡。”我打量着厨房说。
“速溶行吗?”
“可以。”念了3年法学院,我已经分不清速溶咖啡和现煮咖啡的不同滋味了。
“加奶还是糖?”她一边把手伸向冰箱,一边问道。
“就清咖啡。”
她把水放到炉子上,摆好两只咖啡杯,在我对面坐下。她笑容满面,我使她打心眼里高兴。
“见到你我真是开心,”她不知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说。
“你的家很可爱,包娣小姐。”我吸着带有霉味的空气说。
“哦,谢谢你。这还是汤玛斯和我50年以前买下的。”
厨房里的锅和壶,水池和龙头,炉子和烤箱,所有的一切都统统用了至少50年了。那只冰箱大概是60年代初的产品。
“汤玛斯11年前去世了。我们在这个屋子里把两个儿子抚养成人,不过还是不谈他们吧。”她那张喜滋滋的脸突然沉了下来,但很快又露出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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